3. 刘某将小明的一台价值10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偷回家中,经其母、姐规劝,在失主发觉前,又偷偷送回原处,刘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本题答案选B。 考点:法律/刑法/刑法总论、法律 |
|
来自: 昵称62716305 > 《8月外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