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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理情”

 龙泉问源 2021-08-07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海尔集团4名员工饭后午睡,被巡查人员拍照后责令一周内办理离职。据海尔集团文件“关于中午脱岗睡觉的通报”显示,此事情况属实。而海尔回应4名员工午休被开除一事是这样说的。据悉,8月27日,这4名员工未及时返岗回到工作岗位,在咖啡厅内睡觉,公司决定4人立即散单,而且必须在这周内走完所有离职流程手续,当日工资由小微主买损。如果在限期内不能完成(离职),逾期发生的人工成本等费用都由小微主全额买损,且此岗位三个月内不再配置人员。针对上诉所说的这件事,海尔集团也发布声明回应了此事称,这四名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于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所睡觉。而且这四位员工的行为,违反了海尔员工的行为规范,属于违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从董事长到每一个员工都是同标准,一视同仁。综合目前的信息来看,海尔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合法,4名员工也事先知晓公司的规章制度,却明知故犯,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海尔公司解除合同是合法的。

我用了摘自网络的一段文字来叙述这件事的起因及后续处理,不管怎样,这件事情在网上已经停止争论下来了。其实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的从业者,我个人以为,媒体也不要过分在意这件事,天天就报来报去,一个企业自然有自己处理企业事情,管理企业的道理,我们更多地要提高我们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这件事情,我个人认为,还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处理问题时要更加成熟,沟通上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或者说我们HR要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理情”上更加成熟地运用。

从这件事情不难看出,海尔公司在执行国家法律公司制度规定上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我也有理由相信,作为海尔公司的HR在这方面,对国家法律的执行和理解是没有问题,可以说在我们当今企业他们也应当是做得非常优秀的,是值得我们很多企业HR学习的。从道理上讲,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制度规定辞退员工也是对的。可是我这里要讲讲“情”,是的现代企业的运转就是靠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但如果没有一丝变通或者是不讲情面可能就是把人变成生产线上的机器人,这样的管理企业,虽然是对的,但是不合情,人毕竟是有感情有自己的思想的,那么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绝不是死死的一成不变的,我们是HR,是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因为我们能够理解和体会制度规定的变通与灵活处理,是有情的。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觉得在企业管理中讲“情”就会乱就不是现代企业管理了,今天的企业管理肯定不是二十世纪初的管理,也不要上纲上线。且慢,我要说的“情”,是建立在制度上规定上的“情”,就是我们HR在处理事情时,要“法理情”都考虑到,都兼顾到。比如此类事情的处理,如果根据制度要辞退这4名员工,那么我们能不能为员工找好下家工作,再说能不能根据这4名员工以前的表现进行区分处理与统一处理相结合,在管理员工问题上能不能多激励少惩罚,能不能考虑,在我们企业本身制度规定制定之初多人性化的为员工考虑,员工的午休时间如何安排,保证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等等。

我个人还是认为,HR这个工作就是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处理任何问题要做到成熟和皆大喜欢不容易。对员工真正的关怀除在金钱方面的激励还有人文关怀的激励,更有我们企业管理制度上对员工激励。还是要多思考多想。以上想法仅抛砖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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