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简称《海安法》)是我国海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 今年4月29日, 新《海安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海安法》1983年颁布以来进行的首次全面修订。全面贯彻实施新《海安法》,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后的《海安法》有哪些新的亮点呢,就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新《海安法》共十章,一百二十二条。 新增了8项法律制度,完善了6项现有制度。 ●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 船舶保安制度 ● 船员在船工作权益保障制度 ● 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 ● 海上交通资源规划制度 ● 海上无线电通信保障制度 ● 特定的外国籍船舶进出领海报告制度 ● 海上渡口管理制度 ● 船员管理制度 ● 货物与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 维护海洋权益相关法律制度 ● 海上搜寻救助制度 ● 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 法律责任和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一 优化海上交通条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二 强化船舶管理、船员管理,规范海上交通行为。 三 严控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精简、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四 完善海上搜救机制,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此外,新《海安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明确民事纠纷仲裁程序;规定了渔船海上交通事故管理责任和调查处理机制。 一 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监管体系。 二 要实化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 要强化支撑,提升航海保障能力。 四 要注重协同,健全应急搜救机制。 五 要优化监管,服务海运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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