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广西行政区划,可以195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为广西省,后期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广西省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广西省行政区划,从1949年10月起到1957年7月止,历时7年。期间的行政区划因革变更,主要有6大方面。 1.桂西壮族自治州
2.省辖市
3.专区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
1.南宁市及其区县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将南宁城及附近的16个自然村从邕宁县划出,成立直辖广西省的南宁市。1950年1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2月初,南宁市郊扩大至21个自然村并设郊区工委(辖3个区)。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设在南宁。1952年10月将城区划为四、五、六区(后改二、三、四区)。1952年12月,南宁亦为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驻地。1955年7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改称南宁市人民委员会;12月25日撤销城区建制,成立13个街道办事处。1957年,增设3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南宁市成为自治区首府。1958年7月,设立江宁、兴宁、永宁3个市辖区,撤销大部分街道办事处,保留少数边远街道办事处作为其所在区的派出机构。1958年9月,南宁专署和南宁市实行统一领导,即将南宁市划归南宁专署统一领导。1961年5月,南宁市与南宁专署分开,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962年1月撤销城区建制,在市人委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1968年4月13日,成立南宁市革命委员会,取代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 1979年8月设立新城、永新、江南、朝阳、衡阳5个市辖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0年4月5日批准(桂政发[1980]79号):南宁市朝阳区更名为兴宁区,衡阳区更名为城北区。1980年6月28日第七届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销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南宁市人民政府。1982年8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南宁地区邕宁县的那龙、江西、坛洛3个公社(即现在的那龙、双定、坛洛、金陵、富庶、江西6个乡镇)划归南宁市管辖。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15号),南宁地区的邕宁、武鸣2县划归南宁市管辖。1984年1月移交,4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1984年8月,市郊区建制恢复;12月,郊区人民政府成立。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南宁市常住总人口3221690人,其中:兴宁区131865人、新城区426346人、城北区392726人、江南区192545人、永新区138319人、市郊区484900人、邕宁县851904人、武鸣县603085人。 2001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1]150号):撤销南宁市市郊区,将原郊区的津头乡划归南宁市新城区管辖,将安吉镇、三塘镇和上尧乡的虎邱村划归南宁市兴宁区管辖,金陵镇、双定镇、那龙镇、心圩镇和上尧乡的秀厢、秀灵、万秀、友爱、新村5个村划归南宁市城北区管辖,石埠镇、江西镇、坛洛镇、富庶乡和上尧乡的永和、上尧、陈东、陈西、西明5个村划归南宁市永新区管辖,沙井镇、那洪镇、亭子乡划归南宁市江南区管辖。2002年末,全市常住户籍总户数为825387户,总人口为297.71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40.39万人,全市非农业人口124.08万人,农业人口173.62万人。 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121号):将原南宁地区管辖的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2003年1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文,撤销南宁地区,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将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5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6月27日举行5个县划归南宁交接仪式。南宁市行政区划为“五城区七县”:兴宁区、新城区、城北区、江南区、永新区、邕宁县、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行政区域总面积22293平方千米,市区面积1834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24.7平方千米。2003年末,全市常住户籍总户数为165.66万户,总人口为641.67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45.77万人;全市非农业人口167.99万人,农业人口473.68万人。 2004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4]79号):(1)撤销南宁市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2)将原邕宁县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兴宁区人民政府驻厢竹大道。(3)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将原邕宁县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青秀区人民政府驻仙葫大道。(4)将原邕宁县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和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10个村划归江南区管辖,江南区人民政府驻壮锦大道。(5)将原永新区和城北区(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等10个村)划归西乡塘区管辖,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驻大学路。(6)将原邕宁县的良庆、那马、那陈、大塘、南晓5个镇划归良庆区管辖,良庆区人民政府驻良庆镇。(7)将原邕宁县的蒲庙(不含莫村)、新江、那楼、镇龙、百济、中和6个乡镇划归邕宁区管辖,邕宁区人民政府驻蒲庙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南宁市常住总人口6658742人,其中:兴宁区398789人,青秀区709721人,江南区567999人,西乡塘区1153305人,良庆区344768人,邕宁区259721人,武鸣县544478人,隆安县300215人,马山县390900人,上林县343590人,宾阳县782255人,横县863001人。 2015年2月1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6号):同意撤销武鸣县,设立南宁市武鸣区,以原武鸣县的行政区域为武鸣区的行政区域,武鸣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兴武大道245号。 2.柳州市及其区县隋开皇十一年(591年),潭中县改为桂林县,后又改为马平县。大业元年(605年),马平县属桂林。大业三年(607年),属始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年),马平县为昆州治所,后昆州又改为南昆州。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名为龙城郡。乾元元年(758年),龙城郡复名柳州。1946年设柳州市。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同意将柳州地区的柳城、柳江2县划归柳州市管辖。 1996年,柳州市面积5283平方千米,人口168万人。辖柳北、城中、鱼峰、柳南、郊区5区及柳江、柳城2县。市政府驻柳北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柳州市总人口2099840人。其中:城中区74764人、鱼峰区273589人、柳南区325893人、柳北区289416人、市郊区256730人、柳江县523300人、柳城县356148人。 2002年6月2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57号):撤销柳州市市郊区。将原郊区的长塘镇、沙塘镇、石碑坪镇、洛埠镇、白露乡和黄村乡白沙、黄村、雅莲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北区管辖,羊角山镇的水南、架鹤、鸡喇、社湾、阳和5个村和鸡喇居委会划归柳州市鱼峰区管辖,太阳村镇、西鹅乡和羊角山镇的新云、门头、帽合3个村以及黄村乡的渡口、基隆、磨滩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南区管辖,柳东镇和鱼峰区的潭中街道划归柳州市城中区管辖。8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02]40号)。 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国函[2002]88号)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柳州地区设立地级来宾市并调整柳州市行政区划:撤销柳州地区和来宾县,设立地级来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兴宾区建设大道;来宾市设立兴宾区,以原来宾县的行政区域为兴宾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来宾镇前卫路;来宾市辖原柳州地区的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兴宾区。原柳州地区的县级合山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将原柳州地区的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划归柳州市管辖。调整后,柳州市行政区域面积扩大到1.86万平方千米,人口增加到348.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94.4万人。 2005年7月,柳州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和撤并城区部分乡镇改街道办事处,共撤销12个乡镇,新增10个街道。撤销柳江县福塘乡,原福塘乡管辖的福塘、龙范、高兴、北林、凤山、凤阳、桥木7个村委会整体归洛满镇管辖,原福塘乡管辖的三加村委会整体划归三都镇管辖;撤销柳城县洛崖乡,整体并入大埔镇,大埔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柳城县西安乡,整体并入东泉镇,东泉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鹿寨县龙江乡,整体并入寨沙镇,寨沙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融安县城东乡、大巷乡,整体并入长安镇,长安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三江侗族自治县周坪乡,整体并入古宜镇,古宜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城中区柳东镇,新设河东、静兰2个街道办事处;撤销鱼峰区羊角山镇,新设白莲、麒麟2个街道;撤销柳南区西鹅乡,新设南环、潭西2个街道,同时将原西鹅乡管辖的文笔、山头、西鹅、和平、长龙、老房6个村委会划归太阳村镇管辖;撤销柳北区黄村乡、白露乡,新设锦绣、白露、柳长、钢城4个街道。 201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同意调整柳州市鱼峰区和鹿寨县行政区划:将鹿寨县雒容镇整体划归柳州市鱼峰区管辖,鱼峰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其他城区行政区划不变。雒容镇位于鹿寨县城西南部,总人口6.8万人,总面积381平方千米,距离市区25千米。鱼峰区位于柳州市市区东南部,面积约122平方千米。此次区划调整后,鱼峰区行政区域面积扩大3倍,柳州市市区面积由658平方千米增加到1039平方千米(一说1016.75平方米)。 2012年2月22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柳州市柳北区洛埠镇整体划归鱼峰区管辖的批复》(桂政函[2011]307号)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2]35号)等文件精神,柳州市政府召开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宣布将柳北区洛埠镇整体移交给鱼峰区管辖,洛埠镇现行的管理模式不变。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3.桂林市及其区县1912年废临桂县入桂林府。1913年6月废桂林府,改为桂林县,属漓江道(1914年改桂林道),1927年直属广西省。1940年析桂林县置桂林市,余境复置临桂县。1981年5月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1]44号)将原桂林地区的阳朔县划归桂林市管辖(7月实施);同时灵川县大圩公社的潜经、草坪2大队和茯荔大队的吴家、杨家2生产队划归桂林市管辖。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将桂林地区的临桂县划归桂林市管辖。1990年2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恭城县,设立恭城瑶族自治县。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1)扩大叠彩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凤北路。(2)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西凤路。(3)扩大象山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银锭路。(4)扩大七星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穿山乡(不含清风、安新两个村)、朝阳乡划归七星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马坪街。(5)雁山区辖原郊区的雁山镇、柘木镇的(不含同心、平山两个村)、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区人民政府驻雁山镇。12月26日,桂林市实行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8月2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8]73号):(1)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象山区榕湖南路。(2)新的桂林市辖原桂林市的临桂县、阳朔县和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以及原桂林地区的灵川县、荔浦县、永福县、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各族自治县。9月8日,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本站注:市府大院原大门开在象山区榕湖南路,后由于两江四湖榕湖景区建设的原因,原大门封闭,改在五美路重开大门】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桂林市总人口4614670人。其中:秀峰区125924人、叠彩区134401人、象山区249135人、七星区227278人、雁山区67833人、阳朔县264640人、临桂县424182人、灵川县318036人、全州县652963人、兴安县353920人、永福县235368人、灌阳县231288人、龙胜各族自治县160796人、资源县156946人、平乐县394575人、荔浦县346169人、恭城瑶族自治县271216人。 2013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17号):一、同意撤销临桂县,设立桂林市临桂区,以原临桂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桂区的行政区域。临桂区人民政府驻临桂镇兴临路1号。二、桂林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象山区五美路16号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4.梧州市及其区县汉置苍梧县。唐省苍字,置梧州,因苍梧山得名。1927年设市。1943年废市为苍梧县,1949年又置市。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15号)将梧州地区的苍梧县划归梧州市管辖。 1997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地区和梧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7]12号)同意对梧州地区和梧州市的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一、撤销贺县,设立贺州市(县级),以原贺县的行政区域为贺州市的行政区域。二、将梧州地区行署驻地由梧州市市区迁至贺州市八步镇,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贺州地区辖原梧州地区的富川、钟山、昭平3个县(自治县)和贺州市。三、梧州市辖万秀、蝶山、郊区3个区,辖苍梧县和原梧州地区的藤县、蒙山县,代管原梧州地区的岑溪市(县级)。(全市总面积12588平方千米,总人口约273万人。市政府驻蝶山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梧州市总人口2796087人。其中:万秀区113969人、蝶山区186594人、市郊区80480人、苍梧县646855人、藤县848648人、蒙山县187918人、岑溪市731623人。 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3]1号):一、同意撤销梧州市郊区,设立梧州市长洲区。长洲区辖原郊区长洲镇及龙湖镇的新兴、龙新、平浪3个村,同时将蝶山区的新兴二路居委会、龙山里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一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二居委会以及苍梧县倒水镇划归长洲区管辖。长洲区人民政府驻新兴二路。二、同意将苍梧县旺甫镇和原郊区城东镇划归万秀区管辖。万秀区人民政府驻阜民路。三、同意将万秀区塘源居委会、原郊区龙湖镇的高旺、新民、旺步、塘源4个村和苍梧县夏郢镇划归蝶山区管辖。蝶山区人民政府驻角嘴后路。【注:原郊区龙湖镇新民村的第1、第2组划归万秀区城东镇管辖】 2013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25号):一、同意撤销梧州市蝶山区、万秀区,设立新的梧州市万秀区。以原蝶山区、万秀区(不含旺甫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万秀区的行政区域。万秀区人民政府驻城南街道阜民路18号。二、设立梧州市龙圩区。以苍梧县的龙圩镇、新地镇、广平镇、大坡镇的行政区域为龙圩区的行政区域。龙圩区人民政府驻龙圩镇政贤路18号。三、将原万秀区的旺甫镇划归苍梧县管辖。苍梧县辖石桥镇、岭脚镇、京南镇、狮寨镇、六堡镇、木双镇、梨埠镇、沙头镇、旺甫镇。苍梧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圩镇政贤路18号迁至石桥镇东安街1号。 5.北海市及其区县北海市因市区北面濒临海而得名,始见于清康熙初年,清嘉庆年以来沿称为市。秦属象郡地,汉为合浦县地。清康熙元年(1662)设北海镇标。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辟为通商口岸。1926年设“北海市政筹备处”,1929年置北海镇。 1949年12月4日解放,当时为镇,归合浦县管辖。1951年1月改为广东省辖市,同年5月委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1955年5月重归广东,1956年降为县级市,1958年降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1959年改为县级镇,1964年恢复为县级市。1965年6月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北海市成为旅游对外开放城市。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215号)批准:钦州地区的北海市改由自治区直接领导。1984年4月北海市被国务院确定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十四个沿海城市之一。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国函[1987]84号)批准:将钦州地区的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7月1日实施)。 1990年7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函[1990]20号):北海市郊区的地角镇和西塘乡的徐屋、谭屋、张屋、大乪、体育里、塘仔、石子岭、三合口、沈四、油行、火烧床、屋仔、发宝、红坎、沙井头、丁屋、劳屋、上村、陈屋、莫屋、后塘、李屋等22个自然村,以及高德镇的勒棚村划归海城区管辖;同时,将地角镇改为街道办事处,作为海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北海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4]137号):一、同意撤销北海市郊区,设立银海区。银海区辖从合浦县划入的福成镇,原郊区的侨港镇、咸田镇、高德镇和西塘镇,海城区的大墩海、南氵万、新村3个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明珠大道。二、新设铁山港区。铁山港区辖从合浦县划入的南康镇、营盘镇。区人民政府驻南康镇。三、扩大海城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涠洲镇(含斜阳岛)、高德镇的马栏、军屯、开江、垌尾、翁山、赤西、高农8个村公所和第一、第二、沙脚、岭底、庙山5个居委会及平阳村公所的螺壳村、龙沟芦村,西塘镇的西塘、西边垌、驿马三个村公所划归海城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北部湾大道。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北海市总人口1423236人。其中:海城区273413人、银海区138852人、铁山港区146370人、合浦县864601人。 6.防城港市及其区县先秦地属百越,汉属合浦郡,南朝属黄州。隋属钦州、安海县。明代以圩名置防城巡司。清划钦州西部设防城县,属广东省。1951年划入广西省,1955年再入广东省。 1950年分设县级东兴市,1952年撤市并入防城县。1957年分设防城县(县政府驻防城镇)、十万山僮族瑶族自治县(县政府驻东兴镇)。1958年十万山僮族瑶族自治县改为东兴各族自治县,同年防城县并入东兴各族自治县,县政府驻东兴镇。1965年防城各族自治县划归广西管辖,1978年12月25日更名为防城各族自治县,县政府移驻防城镇。1984年设防城港区。 1993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设立防城港市(地级)、港口区、防城区,将钦州地区的上思县划归防城港市【即: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和防城港区,设立地级防城港市和港口区、防城区。原防城各族自治县划分为防城区和东兴经济开发区(县级)】。1996年4月29日,民政部批准(民行批[1996]26号):设立东兴市(县级),以防城港市防城区的东兴、江平、马路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东兴市的行政区域;6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东兴市由地级防城港市代管。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防城港市总人口735952人。其中:港口区106403人、防城区316111人、上思县205307人、东兴市108131人。 7.钦州市及其区县据民国《钦州县志》:“开皇十八年,改安州为钦州,取钦江为名。”一说,取“钦顺之义”。秦属象郡地,汉至晋属合浦郡地,南朝宋元嘉年间于此置宋寿郡,南朝梁代设安州。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安州为钦州,大业三年(607)改宁越郡。元朝时置钦州路。明初改钦州府,洪武九年(1376)改为钦县,洪武十四年(1381)夏升为州。1912年改钦县。1963年改钦州壮族自治县,1965年改钦州县。1983年改为钦州市(县级)。1994年升为地级市。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以原钦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钦州市的行政区域。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7]84号)将钦州地区的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 1994年6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4]62号):(1)撤销钦州地区、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兴路。(2)钦州市新设钦北区、钦南区。钦南区辖钦州、沙埠、康熙岭、尖山、久隆、黄屋屯、东场、犀牛脚、大番坡、龙门港1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钦州镇;钦北区辖新棠、板城、小董、大垌、长滩、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11个镇和那香乡,区人民政府驻钦州湾大道。(3)钦州市辖原钦州地区的浦北县、灵山县和新设的钦北区、钦南区。【注:2007年,钦州市政府迁至永福东大街11号】 1996年分钦南区设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直隶于市。1997年划钦南区钦州镇全部及沙埠镇、尖山镇部分设钦城管理区,直隶于市;2003年9月撤销,并回钦南区。2006年7月分钦南区地设三娘湾旅游管理区。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钦州市总人口2894407人。其中:钦南区508922人、钦北区526582人、灵山县1140799人、浦北县718104人。 2003年8月,钦发[2003]21号文件将北至南北二级公路,西至钦州湾大道,东至钦江,南至钦北铁路所围合的区域,总面积为2.36平方公里,划为钦北区城区建设范围;同年10月钦北区行政办公地点在该处动工兴建。2006年1月钦北区委区政府搬入新址办公。2007年4月,钦发[2007]11号文件将2.36平方公里内的牛头湾、清水窝划入钦北区辖管。2008年9月,钦州市政府办发函批复设立长田街道(为钦北区政府所在地)。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钦州市常住人口307.97万人。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12]75号)批复同意调整钦州市钦南区与钦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将钦南区管辖的向阳街道办事处沙坡社区、永福社区,南珠街道办事处白水塘社区、北营社区,水东街道办事处小江社区、山塘社区划归钦北区管辖【注:此次调整是将钦南区的南珠、向阳、水东等3个街道办事处中的18073户56021人划归钦北区管辖(以子材大街为界)。调整后,钦州市政府所在地属于钦北区】。 8.贵港地区及其市县秦属布山县,为桂林郡地。汉设郁林郡。唐改南尹州,后改称贵州。明降州为县。1949年属郁林专区,1951年属南宁专区,同年属宾阳专区,1952年属容县专区,1958年属郁林专区,1971年属玉林地区。1988年撤县改为贵港市(县级),仍属玉林地区。 1995年10月27日,《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升格地级市的批复》(国函[1995]96号):一、同意贵港市升格为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港北区。二、贵港市设立港北区和港南区。港北区辖贵城、大圩、石卡、三里、覃塘、黄练、东龙7个镇和附城、武乐、庆丰、根竹、中里、奇石、大岭、五里、蒙公、山北、古樟、振南1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江滨大道。港南区辖东津、桥圩、湛江、木格、木梓5个镇和八塘、新塘、瓦塘、横岭、平悦、思怀6个乡及贵城镇南江村公所、木松岭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江南大道。三、贵港市辖平南县和新设立的港北区、港南区。桂平市由自治区直辖。【注:1995年,撤销附城、庆丰、五里、八塘4乡,设立港城、庆丰、五里、八塘4镇;港北区实际管辖贵城、大圩、石卡、三里、覃塘、黄练、东龙、港城、庆丰、五里10个镇和武乐、根竹、中里、奇石、大岭、蒙公、山北、古樟、振南9个乡;港南区实际管辖东津、桥圩、湛江、木格、木梓、八塘6个镇和新塘、瓦塘、横岭、平悦、思怀5个乡及贵城镇南江村公所、木松岭居委会】 1996年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复对地级贵港市行政区进行部分调整:一、同意桂平市由地级贵港市代管。二、原港南区南江村公所、木松岭居委会,八塘镇的高北、大新,新塘乡的大郑、西村、杩桕、山边、三平、三岸、陈村,横岭乡的新陆、苏湾、新蒙、湴村等15个村公所(居委会)划归贵城镇管辖。三、港南区人民政府驻桥圩镇。6月22日,地级贵港市挂牌成立。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贵港市总人口3827945人。其中:港北区1020701人、港南区392427人、平南县1055782人、桂平市1359035人。 2001年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2001]26号)同意将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的木松岭居委会、南江、三平、山边、大郑、乌桕、三岸、新陆、新蒙、苏湾、高北、大新、陈村、西村、湴村村委会划归港南区管辖,以上15个村(居)委会划归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管理的问题由贵港市政府研究决定。港南区与港北区以郁江为界。同意将港南区政府驻地由桥圩镇迁回市区江南大道。 2003年3月6日,国务院(国函[2003]37号)批准同意调整贵港市港北区行政区划设立贵港市覃塘区:设立贵港市覃塘区,将贵港市港北区的覃塘镇、黄练镇、东龙镇、三里镇、五里镇、石卡镇、蒙公乡、山北乡、古樟乡、振南乡、大岭乡划归覃塘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覃塘镇覃塘大道。【3月31日桂政发[2003]17号批复】 9.玉林地区及其市县1949年设郁林专区,1951年改容县专区,1958年更名玉林专区,1971年改玉林地区。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玉林县,设立玉林市,以原玉林县的行政区域为玉林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4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北流县,设立北流市。 1996年,玉林地区总面积12855平方千米,总人口约457万人。行政公署驻玉林市。辖玉林、北流2市和容县、陆川、博白3县。 1997年4月22日,国务院(国函[1997]26号)批准同意:(1)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玉州区玉林镇东门路。(2)玉林市设立玉州区和兴业县。玉州区辖玉林、福绵、南江、城西、名山、仁东、樟木、成均、新桥、城北、茂林、沙田12个镇和石和、仁厚、大塘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玉林镇民主路。兴业县辖原县级玉林市的石南、城隍、大平山、蒲塘、北市、葵阳、沙塘、山心8个镇和龙安、铁联、博爱、高峰、洛阳、小平山、卖酒7个乡。县人民政府驻石南镇。(3)玉林市辖原玉林地区的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和新设立的兴业县、玉州区,原玉林地区的北流市由自治区直辖。1998年5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同意北流市由玉林市代管。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玉林市总人口5086215人。其中:玉州区918229人、容县621498人、陆川县718439人、博白县1247518人、兴业县531496人、北流市1049035人。 10.百色地区及其市县“百色”由“博涩寨”演变而来,系壮语,意为山川塞口地形复杂的地方。一说系壮语“拍洗衣服的地方”之意。据传在鹅江与澄碧河汇合处,有一无底深潭,岸边有村庄,村女经常在此洗衣,因而得名。 清置百色厅,1913年置县。1949年末置百色专区,治百色县。1956年3月改为百色地区,属桂西壮族自治州。1957年12月复置百色专区,1971年改百色地区。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撤销百色县,设立百色市,以原百色县的行政区域为百色市的行政区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百色地区总人口3332096人。其中:百色市340483人、田阳县291973人、田东县360123人、平果县392800人、德保县276335人、靖西县456292人、那坡县170158人、凌云县175573人、乐业县144816人、田林县136799人、隆林各族自治县347462人、西林县139282人。 2002年6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47号)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百色地区和县级百色市,设立地级百色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右江区。百色市设立右江区,以原县级百色市的行政区域为右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向阳路19号。百色市辖原百色地区的田东县、田阳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西林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右江区。6月19日,自治区政府以桂政发[2002]32号转发国务院批文。 2005年,百色市撤并乡镇50个。其中:右江区5个、田阳县5个、田东县3个、平果县5个、德保县6个、靖西县5个、凌云县2个、隆林各族自治县5个、西林县3个。从6月8日起,全市正式启动实施乡镇撤并工作,并在6月底前完成。 11.贺州地区及其市县1997年2月27日,国务院(国函[1997]12号)批复同意:(1)撤销贺县,设立贺州市,以原贺县的行政区域为贺州市的行政区域。(2)将梧州地区行署驻地由梧州市市区迁至贺州市八步镇,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贺州地区辖原梧州地区的富川、钟山、昭平3个县(自治县)和贺州市。(3)梧州市辖万秀、蝶山、郊区3个区,辖苍梧县和原梧州地区的藤县、蒙山县,代管原梧州地区的岑溪市(县级)。 贺州地区面积1.22万平方千米,人口约199万人。辖昭平、钟山、富川瑶族自治县3个县,代管贺州市。辖67个乡镇。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贺州地区常住总人口1936849人,其中,贺州市850023人、昭平县353298人、钟山县460021人、富川瑶族自治县273507人。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国函[2002]51号)批准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设立地级贺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八步区。贺州市设立八步区。八步区辖县级贺州市的行政区域和钟山县的西湾镇。区人民政府驻向阳路1号。贺州市辖原贺州地区的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八步区。 200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平桂管理区,为贺州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相当县级的政府管理职能。9月19日,平桂管理区正式挂牌成立,辖区总面积2022平方公里,管理西湾街道、黄田镇、鹅塘镇、沙田镇、公会镇、水口镇、望高镇、羊头镇、大平瑶族乡共9个乡镇(街道),总人口41.5万人。(正式行政区划:西湾街道、黄田镇、鹅塘镇、沙田镇、公会镇、水口镇、大平瑶族乡等1街道5镇1乡属于八步区,望高镇、羊头镇属于钟山县)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贺州市常住总人口1954072人,其中,八步区613461人,平桂管理区392029人,昭平县340647人,钟山县351124人,富川瑶族自治县256811人。 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贺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设立贺州市平桂区。 12.河池地区及其市县汉时属蛮地,归定州、益州,宋朝、清朝时属庆远府。1914年设柳江道,1950年设立宜山专区,1958年划归柳州专区。1965年由柳州地区的宜山、罗城、环江、河池、南丹、天峨6县以及百色地区的东兰、巴马、凤山3县,南宁地区的都安县组成河池地区。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罗城县,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以原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1986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6]152号):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987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7]185号):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1993年9月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山县,设立宜州市。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河池地区常住总人口3523693人,其中,河池市318348人、宜州市549434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322116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32067人、南丹县318844人、天峨县141649人、凤山县164807人、东兰县246715人、巴马瑶族自治县218724人、都安瑶族自治县543019人、大化瑶族自治县367970人。 2002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52号)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以原县级河池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江北东路。河池市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原河池地区的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河池市常住总人口3369251人,其中,金城江区330131人,南丹县278350人,天峨县155017人,凤山县161457人,东兰县213028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98261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72328人,巴马瑶族自治县224637人,都安瑶族自治县516629人,大化瑶族自治县360802人,宜州市558611人。 201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河池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90号):一、同意撤销县级宜州市,设立河池市宜州区,以原宜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宜州区的行政区域,宜州区人民政府驻庆远镇金宜大道378号。二、同意河池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迁至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 13.来宾地区及其市县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88号)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柳州地区设立地级来宾市并调整柳州市行政区划:(1)撤销柳州地区和来宾县,设立地级来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兴宾区建设大道。(2)来宾市设立兴宾区,以原来宾县的行政区域为兴宾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来宾镇前卫路。(3)来宾市辖原柳州地区的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兴宾区。原柳州地区的县级合山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4)原柳州地区的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划归柳州市管辖。 1949年设柳州专员公署,1952年并入宜山专员公署,1958年复置柳州专员公署,1970年改为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同意将柳州地区的柳城、柳江2县划归柳州市管辖。 1996年,柳州地区面积26811平方千米,人口约380万人。辖鹿寨、象州、武宣、来宾、融安、忻城、三江、融水、金秀9个县,代管合山1个县级市。地区行署驻柳州市。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柳州地区总人口3522322人。其中:合山市131249人、鹿寨县418665人、象州县293548人、武宣县347794人、来宾县839790人、融安县283029人、三江侗族自治县304149人、融水苗族自治县425608人、金秀瑶族自治县134934人、忻城县343556人。(今来宾市所辖区域总人口为2090871人) 14.崇左地区及其市县1951年由崇善、左县合并置崇左县,取二县首字为名。 夏至周属荆州,秦时大部属桂林郡,少部属象郡,唐属岭南郡,宋属广南西路,元属两道江,明和清初属南宁府、太平府、镇安府。清末民初至1949年属南宁专区、武鸣专区、龙州专区,1971年改南宁地区。 1996年,南宁地区面积29772平方千米,人口约543.9万人,以壮族为多,行政公署驻南宁。辖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扶绥、崇左、天等、大新、宁明、龙州11个县,代管凭祥市。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南宁地区总人口4839536人。其中:凭祥市107046人、横县889733人、宾阳县852881人、上林县379986人、隆安县313306人、马山县399439人、扶绥县366397人、崇左县306242人、大新县314323人、天等县311400人、宁明县342993人、龙州县255790人。(属今崇左市境合计2004191人) 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国函[2002]121号)批准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并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撤销南宁地区和崇左县,设立地级崇左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江州区石林大道。崇左市设立江州区,以原崇左县的行政区域为江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新民路。崇左市辖宁明县、扶绥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和新设立的江州区,原南宁地区县级凭祥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原南宁地区管辖的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2003年1月自治区批准崇左市代管凭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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