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 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在2011年提出了“遏制耐药—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就无药可用”的呼吁。2018年卫健委多次提到关于抗生素的问题,请我们临床工作中合理能使用抗生素。 2018年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中提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附: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核心策略,有助于减少抗菌药物过度使用,降低抗菌药物选择性压力,延缓细菌耐药性上升趋势。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 管理制度,按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分级原则,明确各级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的指征,落实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 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 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 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 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 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 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 (四)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2018年国卫办医发2018【9号】文件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抗菌药物的管理。 卫健委2018年5月21日《[关注世卫大会] 积极行动,遏制细菌耐药》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国将行政干预与专业技术紧密结合,持续完善抗菌药物管理体系,多部门协同制度落地。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细菌耐药率等指标进一步改善,管理经验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认可。 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应对细菌耐药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号召,联合14个部委制订实施中国的《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细菌耐药问题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近日,国家卫健委再次发出《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限制抗生素的使用再次升级。 此次通知重点强调,加快建设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和诊疗团队,逐步从以行政部门干预为主转变为以多学科专业协作管理为主,完善多学科诊疗体系。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继续实施重点抗菌药物的专档管理,鼓励青霉素等经典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处方权限向临床一线医师倾斜,加大围手术期和静脉输液管理力度。加强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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