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邦瑞(1495年——1561年)字维贤,号凤泉,河南宜阳县莲庄人,祖籍山西夏县,出生于弘治八年(1495年)五月十九日 。 王邦瑞科举文章 王邦瑞科举考试: 正德八年(1513)癸酉科河南乡试,王邦瑞以河南府学附学生身份,考中举人第十九名。 正德八年(1513)癸酉科河南乡试录 (正德十一年(1516)河南丙子科乡试中举,第十九名。)——正德十二年丁丑同年增注会录记载有误。 正德十二年丁丑同年增注会录 参加由礼部主持会试,第一百八十三名。 正德十二年(丁丑1517)参加武宗皇帝殿试,第三甲一百九十一名。——《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 王邦瑞家族成员: 高祖父,王贵。迁入宜阳莲庄。 曾祖父:王璘,任华亭县丞。 祖父:王臣,赐寿官。 父亲:王谟,赠奉政大夫,南京文选司郎中。 王邦瑞 大夫人:冀氏,封宜人。 二夫人:李氏。 教子有方,五子有三子入仕: 长子:王正国,嘉靖庚戌年进士,官至南京刑部侍郎; 次子:王正修,万历癸酉举人,曾任壶关知县。 三子:王正直,贡生,曾任广平通判。 四子:王正方。 五子:王正大。 孙子:王滋,举人。 王冲,恩贡,曾任柘城教谕。 曾孙:王汝楫,贡生,官至河州、保定州知州西安知府、工部员外郎。 王邦瑞历任官职: 父亲去世,回乡丁忧(守孝)。——《兵部尚书襄毅王公邦瑞墓志铭》 后嘉靖初授广德知州。——(见钦定《江南通志》卷104) 祖丧,离职丁忧。后补任滁州。——(见钦定《江南通志》卷104 后升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南京吏部郎中。 调陕西按察使司提督。因每年岁贡,有五人以上不合格,被贬滨州知州。 后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分巡关内道,平反八年冤案。 升固原兵备副使。 祖母去世,回乡丁忧。后又补任陕西按察司副使提督。 再升陕西布政司参政。 又因母亲去世,丁忧解职。后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见钦定《甘肃通志》卷27) 在任二年余,升南京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 嘉靖十八年(1539)改为兵部右侍郎,转左侍郎。 嘉靖二十九年八月(1550)因鞑靼侵犯都城,任兵部尚书。 嘉靖三十年(1551)后因严嵩奸党仇鸾诬陷,革职归乡。 十年后,朝中因管理军政要员,明世宗嘉靖皇帝认为,非王邦瑞不可,下诏书至王邦瑞家,官复原职。 于 嘉靖四十年(辛由1561年)十二月十三日在任去世,享年六十七岁。追赠王邦瑞为太子少傅,谥曰襄毅,皇帝派人护送灵柩回乡安葬在宜阳县洛西秦山上。——(出自宜阳县志)有祠堂,并列为宜阳县乡贤。 河南府志收录王邦瑞明史本传 王邦瑞及二夫人合葬圹志,在1989年出土于洛阳涧西三山泰山上,石碑通高170厘米。宽60厘米,志文楷书31行,满行67字,由赐同进士出身承德郎国子监汝南王祖嫡撰书。 王邦瑞为官四十年,以廉正有气节著称。一代名臣、内阁首辅徐阶评价他:“邦瑞严毅有执,器识甚伟,历官四十年,所至有建立,尤以廉节著云。 宜阳县志 关于王邦瑞的史料记载: 《国朝献徵录·卷三十九》收录《兵部尚书襄毅王公邦瑞墓志铭》 《兵部尚书襄毅王公邦瑞墓志铭》吏部尚书郭朴撰書 《王襄毅公集》二十卷收录其毕生诗集等著作,现藏于河南省图书馆。 王襄毅公集二十卷 《皇明经世文编》收录《王襄毅公文集》 (明)王邦瑞撰 《皇明经世文编》收录王襄毅公文集 送东崖崔先生陟山东大参序 《重修灵山报忠寺记》、《宜阳新增筑砖城记》《河南府儒学修井记》 《宜阳新增筑砖城记》 河南府志
王邦瑞韓城八景 2021年8月28日 李云峰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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