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董事局”与“董事会”一字之差,有何不同?

 混改风云 2021-09-06
有时候,天天在身边回响的词,仔细琢磨起来,好像不太对……

文|知本咨询国企治理与管控研究院

“董事局”就是这样一个。

随便在网上一搜,就能发现很多与“董事局”或者“董事局主席”相关的新闻。举几个例子先:

“***卸任阿里董事局主席。”

“*** 先生,本公司董事局主席、非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华润集团副总经理、华润电力董事局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华润燃气董事局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对话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互联网时代的"倒逼理论"。”

“兰州市长会见盘石集团董事局主席一行。”

这是随意出现在网络上内容,这些信息所代表的公司领导人,都是大企业、知名企业和重要影响力的人士,他们的职业抬头上,都没叫董事会、董事长,而叫董事局、董事局主席,您感觉如何?

董事局和董事会到底谁大?

这是最简单的问题,有很多人回答过。

我们继续在网上找找答案。

百度知道有一个解释,可能代表很多朋友的选择:“董事局主席:一般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集团公司),也就是总董事长。 董事长可以是集团公司的也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

也就是说,董事局感觉比董事会大,是很多大集团的选择,一个集团企业设立一个董事局,下面的各个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董事局的最大领导人,叫做主席,下面董事会的负责人才叫董事长。这样,上下分明,高低有别……

所以,如果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叫董事局主席而不是董事长,那自然在社会视野中被高看很多,感觉来自大企业大集团……

所以,在国内企业里,才看到有那么多的“董事局”会议室,“董事局主席”办公室……

道理还是需要辩一辩的。

大家通常的理解的董事局和董事会关系,对吗?董事局这个感觉高大上的词儿,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我们认真做一番调查。

董事局的由来

中国内陆企业,依据《公司法》注册成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展开治理和运营。在这些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公司董事组成的这个日常最高决策组织,明确规定叫做“董事会”,没有条款说明还有一个叫“董事局”的安排。

那么,这个“董事局”,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按图索骥,发现一些起名“董事局”的企业,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某些关系,或者有香港背景,或者在香港上市,那是不是在香港的公司法律当中存在董事局的提法呢?

这样一查,果然,“董事局”这个词,就是来自于中国香港。

首先一探究竟。

香港企业注册和经营依照的基本法规之一,是《香港公司条例》。在这个上千页的法律规定中,明确了当地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各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在法律上的责、权、利。

“董事局”这个用语在《香港公司条例》里处于什么位置?

很遗憾的说,相比内陆《公司法》,《香港公司条例》里面对于董事局的描述,非常稀少。

熟悉《公司法》的朋友,一定知道其中对于董事会有专门的章节条目明确,比如在第四十条,就写明白: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再比如,在股份公司一章中,就用第三节一整节来说明“董事会、经理”。

这些内容其实对于内陆公司熟悉和掌握董事会、董事长的职能和决策机制都非常有用。

但是,《香港公司条例》里面,并没有类似专门的章节,来说明“董事局”,只是对于董事有很多描述。关于董事局的部分,只能通过搜索在一些用词中找到。

比如,在该条例的附表中,对于母企业的规定中,描述“它具有权利委任或罢免该另一企业的董事局过半数董事或同等管治团体的过半数成员。”这里我们看到一个董事局的用语。

另外,在香港地区《公司章程细则范本公告》中,对于董事局主席用语又有进一步的细化,比如:

“如董事局主席有出席成员大会,而且愿意以主席的身份主持该大会,则该大会由董事局主席担任主席。”

到现在,我们找到了董事局和董事局主席的出处,原来它们都是“港货”啊……

然而,还是暂时无法确定这两个概念,是不是和我们内陆公司依法设立的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这两个名词完全一样。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追到它们的共同源头——现代公司设立董事长和董事会的起点上。

《公司法》要求设立董事会,英文名是“Board of Directors”,董事长,英文名是“Chairman”。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等当地规定的内容,董事局和董事局主席如果也是这两个词,那么就能够说明,它们叫法不同,但实质内容边界是完全一致的。

就此一搜,确实如此啊!

不仅完全一样,还可以进一步说,《香港公司条例》等规定中的董事局和董事局主席用词,就是从该条例的英文版本翻译过来的。

也就是说,同样的概念,国内翻译成董事会和董事长,香港地区翻译成董事局和董事局主席。

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只是名字叫的不一样而已。

没这么简单

到此为止,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名词纠葛,可以尘埃落定,就是翻译不同。

但是,我们面对的问题,可真没这么简单!

语言直接关系到国家间经济、政治、法律关系,关系到每个人对每件事的理解差异,所以在重要领域、关键场合,语言理解一定要准确,不能有歧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都通过官方语言的确定来统一认识。

英语,作为世界上使用最广的官方语言,一共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包括我国的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

我国大陆的官方语言只有一种,那就是普通话。香港地区目前确定了普通话和粤语是官方语言。

这就带来一个现实问题,同样一个外语词汇或者英语词汇,大陆翻译和香港、澳门地区翻译,或者台湾地区翻译可能就不一样。有时感觉没什么,比如内陆把Hollywood叫做“好莱坞”,港台地区就叫“荷里活”,只是一个地名的翻译差异。

但是,如果这个英语用词涉及到很多经济、法律、管理相关问题,并且有可能对社会公众的理解造成影响,产生歧义,那就不再是一个翻译问题。

比如董事会、董事局这个概念,翻译一字之差,对于社会公众的概念影响很可能是重大的,所以才有本文开始的那些理解误区产生。

特别是,目前国内企业和香港企业在日常业务联系、资本投资联系各个方面,已经深度融入渗透,按照香港地区政策法规设立的董事局,和很多内陆企业不明就里纷纷效仿的董事局、董事局主席全部混杂在一起,会造成更多的歧义,对于《公司法》的执行和有效监管也会造成挑战。

中国的企业要成为国际化的企业,就要尽可能减少在内部由于翻译用词不同而造成的外部误解。最好的方法建议,就是在今后香港地区出台涉及中文版本的法律、规章和重要文件时,相关名词应该和内陆对应的概念用语保持完全一致,不要自行其是。

同时,内陆的相关政策法规用词标准,建议及时请香港地区参考,形成一个两边互动,但最终用词统一的中文版本。

落实回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就是建议用“董事会”、“董事长”来统一两个用词版本,不要再让“董事局”、“董事局主席”来困扰中国企业了。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用词、名字都很重要,请大家多留意、多规范。

期推荐

党内规章全域总梳理——国有企业要关注和落实哪些?

焦点:员工持股股权流转平衡问题,如何解决?

趋势:央企合并重组步入“快车道”,迎新兴产业布局

对标世界一流8月报:世界500强供应链管理、8项提升任务案例(详解)

董事长办公会,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吗?

编辑/亿亿   校对/阿苓

版权声明:本文系知本咨询旗下自媒体“混改风云”创作,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获取授权。另,授权转载时还请在文初注明出处和作者,谢谢!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