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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钱的街头“脱单盲盒”,能否让人“脱单”?

 万益说法 2021-09-06

近日,全国各地出现了一种名为“月老办事处”“脱单盲盒”的地摊生意,在广西多地街头闹市区也开始流行起了摆摊卖“脱单盲盒”:顾客只需花一元钱就可以拿走一个“脱单盲盒”,每个盲盒里有一条交友信息,比如个人微信号等信息;顾客也可以花一元钱把自己的信息放在盲盒里留给下一个抽中它的有缘人。据报道,这种新形式的摊位引来许多路人好奇围观和购买,大多进行购买的顾客年龄在20岁至30岁左右,更有甚者一次购买了80条交友信息、某经营者3天销售了万条信息...

有网友表示质疑:这种贩卖他人信息的行为合法吗?是否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嫌疑?是否属于泄露个人信息?

万益律师将通过解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即将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带您一探盲盒究竟,“脱单盲盒”能否让人脱单?

图左来源:截图来自新浪微博用户-新浪广西

图右来源:截图来自小红书APP搜索文字“脱单盲盒”结果页面


一、售卖及购买“脱单盲盒”是否违法?


脱单盲盒的买卖模式是由经营者个人以摆地摊售卖的形式,消费者自愿付费1元钱就可以随机从盒内获得一位异性或同性的信息,并将自己的信息放入盒中供别人抽取。在这种买卖模式下,经营者所销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均是信息所有人即消费者本人自愿提供的,这表明提供个人信息给经营者售卖的消费者已作出了同意的意思表示,且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故此种情形下售卖个人信息未构成隐私权侵害行为。

而获得上述同意权的前提是,经营者必须要履行明确具体的告知义务,如明确告知消费者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可能销售给不确定的任何人,销售用途是仅仅是作为交友目的,并保证经营者不将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经营者需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如在摊位前方放置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用途、销售范围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新增了个人信息权的规定,个人信息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权利人享有自主决定权,即“脱单盲盒”的提供者作为信息权人对于经营者能否获取、使用、买卖个人信息享有决定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规则,即经营者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2021820日公布、将于2021111日起正式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需要取得个人的同意才能处理个人信息,且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如果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此外,经营者摆地摊必须按照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指定室外经营场地“摆摊”,不能任意占用通道,尤其不能占用消防通道等进行设摊。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摆地摊仅部分产品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便民劳务活动无需办理相关手续,而超出规定范围的需要办理相关证照,并非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摆地摊销售。


二、盲盒里装的不一定是你想要的对象,有可能是诈骗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销售对象人群是不确定的任何人,作为提供信息的一方,应该知道这种将自己信息提供给陌生人的行为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应小心自己的信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脱单盲盒”的经营模式更类似于相亲交友平台,地摊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而相对于规范经营的交友平台,“脱单盲盒”地摊主多为无相关婚恋交友平台运营经验、资质的个人。在实践中,一些交友类平台打着做媒的旗号搞“三托四骗”——也就是机票托、花篮托、酒吧托,以及借贷诈骗、中奖诈骗等。举个例子,比如“花篮托”,他们一般在交友网或婚恋网上注册为“事业有成,但感情受挫或丧偶”,在获取了异性信息后,会较为主动的与对方联系,并“投其所好”取得对方好感,很快建立“恋爱”关系,并通过找来所谓的“亲属”,让异性朋友对其身份、地位、财力产生信任。然后他们以新店开张、父母生日等虚假事实为由,称希望得到对方以花篮形式赠送的美好祝福。接着告诉对方“预订花篮”的电话,通过“花店”把汇款账号告诉对方等待对方打款,受害人打款之后“钱”就被骗走了...

从法律监管层面看,平台对于信息安全的监管水平参差不齐,由此引发了不少的纠纷。试想,如果具有经营资质的交友平台都存在较大监管风险,更何况街头售卖“脱单盲盒”这种无任何资质的个人经营者?一块钱的买卖之下,经营者无法做到谨慎审查所售信息的真实性及其中隐藏的风险,且地摊经济本身特有的流动性、一锤子买卖性质使得消费者事后想要找到侵害方进行维权更加艰难。而从道德层面来看,作为一个普通人如果以婚恋为目的进行交友,一次购买80甚至100人的信息进行交往,这样的行为又是否合适呢?

最后提醒广大好奇的单身宝宝们,盲盒有风险,脱单需谨慎!

脱单重要,人身安全更重要哦!

LAW FIRM
作者介绍
何小珊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实习律师。

钻研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

LAW FIRM
作者介绍
何  宇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综合业务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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