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门公案中常常会出现一个“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场面。这个场面的出现并非是禅家故作神秘的结果,而是因为一来“意会”的境界确实要比“言传”的境界高明丰富,二来“言传”总是离不开本身就有缺陷的语言文字。但这样的场面毕竟为禅宗填上了一丝神秘的色彩,其实,这种色彩也同样反映在对“文化”的认识上。
余秋雨先生在本书中,对文化进行了一个比较简短的界定,这个界定是否准确,笔者无意探索,笔者只是觉得,任何对“文化”的界定只能彰显人类的困境——在可说和不可说之间的徘徊。
文化的可说,在于处于文化中的人和事是可说的,如“生命的回答”中的谢晋、巴金、白先勇、黄佐临、章培恒;文化的可说,在于历史长河中为我们提供了滋养人们心灵的典籍,如《论语》、《庄子》、《离骚》、《诗经》、《心经》;文化的可说,在于人类对江山胜迹的题咏和勒石……
然而,无论人类怎样用语言文字去勾勒“文化”的样貌,但这些界定和阐释总是让人觉得有所缺失,因为“文化”毕竟还有着不可说的部分。余先生通过贝林的经历说:“文化的最终目标是在人间普及爱和善良。”这样的说法,无疑是先预设了“文化”是具有始终的,然而文化真的会有终极目标吗?
文化的不可说,同样体现在其自身的不可分割性上。费孝通先生曾记叙过和其他学者一起到美国考察的经历:白天参观林立的工厂,高耸的楼宇和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晚上见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回来之后大家讨论“要(学)什么”,有人说只要白天的,不要晚上的,最后达成一致的是,不是想不想要的问题,而是接受了白天的就必然要接受晚上的,因为白天和晚上是不可分割的一套文化。在本书中,余先生试图为文化中的种种现象分出等级,列出优劣,这是不是也在试图“划出一条界线”呢?
文化的不可说,还体现在文化的说不尽上,余先生以他的《中华文化四十七堂课》一书为基础列了一个简单的“必要贮存”的基础文化目录,且不说这目录中的内容是否全面,单说阅读了这些篇之后是否真能达到一定的文化底蕴呢?要知道这个简要目录上的内容绝大部分是与中小学课本中的课文篇目重合的,然而“纸上得来终觉浅”,这种远离了“躬行”的贮存的效果会有多大呢?
文化的不可说,还在于它具有不可翻译性,无论是再好的形式,再美的语言,在精巧的构思,也无法表现文化的原汁原味。以前,辜鸿铭曾经说过:翻译诗,就是给它伤残;现在,我们也可以说,“阐释文化,就是给它歧义”。因为无论是阐释者是否意识到了,阐释行为必然是一种有预设立场的表述行为。
其实,文化不用阐释,对这类徘徊于可说和不可说之间的对象,只可面对,只可全身心地去感受,至于结果则是未知的,因为文化带给人的只有塑造和改变,至于如何取舍或修正文化在自己身上影响,那是个人的事情,而不是文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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