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秦行国 “夷夏”问题一直困扰着清帝,对于自关外入主中原的清朝而言,“夷夏”问题作为一种政治忌讳,时不时卷起风潮,触碰到清帝的敏感神经。清帝一方面采用严厉的删削、禁毁策略,对涉及到夷狄问题的图籍进行全面处理;另一方面,也试图树立起一套新的夷夏观,对传统的夷夏观进行了颠覆性改造。 删削、禁毁的策略 晚近学者黄节较早发现康熙时编修的《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后省称《汇纂》)中对《左传》《公羊传》有关“夷狄”文字刊落的情形,他觉得清帝作如此处理,是为“崇高其地位,使释经者忘夷狄之耻”,满人至关外入主中原,作为东夷异族,于图籍中的夷夏之防、攘夷大义保持相当敏感与警觉。 不止《左传》《公羊传》,康熙的《汇纂》还对宋儒胡安国的《春秋胡氏传》(后省称《胡传》)中申发攘夷之论的地方皆加以删削。如僖公元年“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胡传》云:
《汇纂》中对此文字完全加以删除。如僖公三十年“夏,狄侵齐”,《胡传》云: 左氏曰,晋人伐郑,以观其可攻与否。狄间晋之有郑虞也,遂侵齐,诗不云乎: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四夷交侵,所当攘斥。晋文公若移围郑之师以伐之,则方伯连率之职修矣。上书“狄侵齐”,下书“围郑”,此直书其事而义自见者也。 《汇纂》将《胡传》中讨论“攘夷”的内容“诗不云乎: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四夷交侵,所当攘斥”加以删除,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
▲康熙皇帝 乾隆对夷狄问题的敏感程度,亦毫不逊色于其祖父,借纂修《四库全书》之机,对图籍中所涉“夷夏之防”字眼皆加以严格处理。乾隆四十三年(1778),湖广总督进呈的应毁各书清单中有两部书赫然在列——明人郑晓的《四夷考》与叶向高的《四夷考》,郑著下附“内载《女直考》,语有违碍”之语,而叶著中列有《女真考》,将女直、女真列入四夷,这显然是于满人之大不敬,故遭禁毁。除了明确含有“夷狄”“四夷”字眼的图籍之外,还有带有容易引发夷夏之防联想的词句之图籍,亦是稽查、销毁的重点。四库馆臣制订《查禁违碍书籍条款》,其中有一条说: 自万历以前,各书内偶有涉及辽东、女直、女真诸卫字样者,外省一体送毁。但此等原地名,并非指斥之语,现在《满洲源流考》内拟考核载入,似当分别办理。如查明实止係纪载地名者,应签出,勿庸拟销。若语有违碍者,仍行销毁。 在万历之前书中偶有涉及“辽东、女真、女直诸卫字样”者皆要销毁,“若语有违碍者,仍行销毁”,“辽东、女真、女直诸卫字样”皆是满人入关之前的称谓,辽东、女真、女直诸卫从地理方位上就属于“夷狄”范围,故这些称谓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满人来源于“四夷”的身份。
戎狄,举号外之也。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天子与天地参者也。春秋,天子之事,何独外戎狄乎?曰:中国之有戎狄,犹君子之有小人,内君子外小人为泰,内小人外君子为否。《春秋》,圣人倾否之书,内中国而外四夷,使之各安其所也。无不载覆者,王德之体,内中国外四夷者,王道之用。是故以诸夏而亲戎狄,致金缯之奉,首顾居下,其策不可施也。以夷狄而朝诸夏,位侯王之上,乱常失序,其礼不可行也。以羌胡而居塞内,无出入之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萌猾夏之阶,其祸不可长也。为此说者,其知内外之旨,而明于驭戎之道,正朔所不加也,奚会同之有,书会戎,讥之也。
《春秋》记约而志详。其书公子遂盟赵盾及洛戎,何词之赘乎?曰,圣人谨华夷之辨,所以明族类,别内外也。洛邑,天地之中而戎丑居之,乱华甚矣。再称公子,各日会,正其名与地,以深别之者,示中国夷狄终不可杂也。自东汉以来,乃与戎杂处而不辨,晋至于神州陆沉,唐亦世有戎狄之乱,许翰以为谋国者,不如学《春秋》之过,信矣! 此段遭全文删削。胡安国认为,《春秋》中两书公子遂以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之缘由,是“圣人谨华夷之辨”,故“明族类、别内外”,中国与夷狄不可相混杂,其他几处被全文删除的,也大都如此。胡安国借用《春秋》经,连篇累牍地大加强调夷夏之别,在乾隆眼里,这些都是极为刺眼的文字,遂遭到一例删削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清帝一面删削,一面禁毁,甚至加以治罪,实际是为了模糊民族分别,淡化满汉冲突。 ▲清代记述海外诸国及国内各民族史籍的《皇清职贡图》 清帝对宋儒夷夏观的改造 清帝不唯采取政治手段来严肃处理“夷夏”问题,对这一问题亦进行了充分地回应与解释,试图争夺夷夏观上的话语权。宋儒胡安国在《春秋传》中从种族角度强调华夷之辨、夷夏之防。他指出“韩愈氏言,《春秋》谨严,君子以为深得其旨,所以谨严者,何谨乎?莫谨于华夷之辨矣”,“何莫谨于华夷之辨,要在明族类、别内外也”。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胡安国说: 《春秋》,圣人倾否之书,内中国而外四夷,使之各安其所也。无不覆载者,王德之体,内中国而外四夷者,王道之用……以羌胡而居塞内,无出入之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萌猾夏之阶,其祸不可长。 胡安国强调“内中国而外四夷”“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从地理上将之羌胡排斥在外。文公五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于衡雍。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胡安国说: 《春秋》记约而志详,其书公子遂盟赵盾及雒戎,何次之赘乎?曰,圣人谨夷夏之辨,所以明族类、别内外也。雒邑,天地之中,而狄丑居之,乱华甚矣。再称公子,各日其会,正其名与地,以深别之者,示中国、夷狄终不可杂也。 胡安国“谨夷夏之辨”,“明族类、别内外”,批评戎狄居天下之中,乃“乱华甚矣”,表示中国、夷狄不可杂处,从种族上严守华夷之辨。
徐,僭号,即戎也。后自进于中国,数从会伐,经皆称人,以能其附中国也。今以中国无霸,兴兵伐莒,故以举号。 《日讲》以为徐本是戎狄,“后自进于中国”,在于其数从中国会伐,依附中国。可见,华夏可以滑落为夷狄,夷狄亦可以转变为中国。
而中国有论管仲九合一匡处,他人皆以为仁,只在不用兵车,而吕评大意,独谓仁在尊攘。弥天重犯遂类推一部《春秋》也只是尊周攘夷,却不知《论语》所云“攘”者止指楚国而言,谓僭王左衽,不知大伦,不习文教,而《春秋》所摈,亦指吴、楚僭王,非以其地远而摈之也。若以地而论,则陈良不得为豪杰,周子不得承道统,律以《春秋》之义,亦将摈之乎。 曾静认为“一部《春秋》也只是尊周攘夷”,吕留良在讨论管仲管仲九合一匡之功时,“独谓仁在尊攘”,雍正一并加以反驳,他引用《论语》解释“攘”仅指的是楚国,“谓僭王左衽,不知大伦,不习文教”,“《春秋》所摈,亦指吴、楚僭王”,并不是在于地理之远近,他所要突出的依然是君臣大伦、尊王之义。也就是说,夷夏之间的区别根本在于是否讲究君臣、父子之伦。在《大义觉迷录》中,雍正表示“朕于普天之下,一视同仁”,大清乃是“合蒙古、中国一统之盛,并东南极边番彝诸部俱归版图”,故不当“以华夷而更有殊视”,天下一统,华夷一家。是故,文教与地理上的一统,皆成为清帝反驳传统以种族区隔为中心的夷夏之辨的依据,以此论证其统治正当性的理论支撑。
春秋之时,戎狄错居中国,与之会盟则有讥。若其慕义而来,则容而接之,亦非不可,惟谨所以待之之道而已。 《直解》并不完全按照《春秋》中的理解,夷狄与中国会盟而持批评的态度,相反对夷狄“其慕义而来”,采取接受的态度。乾隆曾对胡安国的华夷之见表现出相当地不满,并斥之为胡说: 又是书既奉南宋孝宗敕撰。而评断引宋臣胡安国语。称为胡文定公。实失君臣之体……夫大义灭亲,父可施之子,子不可施之父。父即背叛,子惟一死以答君亲。岂有灭伦背义。尚得谓之变而不失其正。此乃胡安国华夷之见,芥蒂于心,右逆子而乱天经,诚所谓胡说也。其他乖谬种种,难以枚举。 乾隆批评胡安国“华夷之见,芥蒂于心,右逆子而乱天经”。其与康熙一样,乾隆亦表示夷夏之间并无根本区分: 大一统而斥偏安,内中华而外夷狄,此天地之常,今古之通义。是故夷狄而中华则中华之,中华而夷狄而夷狄之,此亦《春秋》之法,司马光、朱子所为亟亟也。 乾隆以大一统自居,抛出“夷狄而中华则中华之,中华而夷狄而夷狄之”之论,指出中国与夷狄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清帝将《春秋》中的“夷夏之防”转变为夷夏无别,实则为满汉、中外一体的民族观提供依据。康熙在满汉、中外关系上,倡导“满汉一体”“中外一体”,康熙二十四年(1685),他称“满汉人民,俱同一体”,康熙四十三年(1704),他称“朕于满洲、蒙古、汉军、汉人视同一体”,康熙五十年(1711),称“朕统御寰区,抚绥万国,中外一体”。乾隆亦有一样的看法,他表示“夫蒙古自我朝先世,即倾心归附,与满洲本属一体”,“国家中外一家,况卫藏久隶版图,非若俄罗斯之尚在羁縻,犹以外夷目之者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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