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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代收费用处理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方案

 新用户8312RlR8 2021-10-21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套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费用为300万,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00万,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100万,转让房地产税费为140万,房地产出售价格为2500万元。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代收各种费用为100万。现在需要确定该企业是单独收取该项目费用,还是并入房价收取该费用?

如果将该费用单独收取,该房地产可扣除费用=300+800+100+(300+800)*20%+140=1560万元;增值税额=2500-1560=940万;增值率=940/1560=60.25%;应纳土地增值税=940*40%-1560*5%=298万。

如果将该费用计入房价,该房地产可扣除费用=300+800+100+(300+800)*20%+140+100=1660万;增值额=2500+100-1660=940万元;增值率=940/1660=56.62%;应纳土地增值税=940*40%-1660*5%=293万。该纳税筹划减轻土地增值税负担:298-293=5万。

除此之外,针对入驻税收洼地园区的有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可享受地方留存40%-70%的财政扶持。扶持周期:月度奖励。无税收门槛即可享受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有限公司在税收洼地地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税低至0.2%。无需法人到场即可完成办理。出核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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