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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演员在民国时代演出时,遇到4场戏要注意,不然会出现大问题

 历史解密坊 2021-11-06

京剧是我国的国粹,可是在民国的时候,一旦遇到四场特殊的戏就必须要注意,否则的话,可能会出现大问题。这四场特殊的戏曲究竟是什么?如果您想知道,就让小编来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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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的普遍认知中,京剧是我国的国粹,这是毋庸置疑的,与此同时,戏曲演员也是我国的国宝级人物,更是传播高雅艺术形式的助推器。可是您也许并不知道,在古代封建社会甚至是民国时期,戏曲演员的社会地位极低,被划分为下九流,受尽了别人的唾弃与白眼,因此是一个不受待见的职业。


封建时代戏曲演员的地位究竟有多低?在其生前演戏的时候,往往需要观众的赏钱过活,戏台也往往会搭建在寺庙门口,专门用于冲晦气,而在去世之后,也不能被埋入祖坟,而是要埋在寺庙之后的荒坟野冢之中。
古代文娱形式极少,因此每逢过节、开业典礼、建房乔迁、生日寿辰、红白喜事等,甚至为着驱妖赶鬼以及饲养牲畜群,往往都需要请戏班唱戏演出,一则是要图个热闹,二则是要图个吉利,当然,也不能排除主人家摆谱显阔的意图存在。俗话说行有行规,戏曲演出同样也有属于自己的一些规矩,在戏剧演出中,素来存在一些不成文的民俗规定,其实规定也是一种禁忌,目的就是为了让戏曲演员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

为不至犯忌讳,往往在演出之前,主办单位及个人都需要与戏班管班仔细推敲剧目,以此做到万无一失。比如在表演山西洪洞县演出时,演员们就不能演出《玉堂春》,因为《玉堂春》起解一折中苏三有一句唱词:洪洞县里没好人,这句话无疑就是地域黑,会引起当地民众的极大反感。同样的道理,在河北清河县地区,也不能演出《水浒传》,因为在正史中的武大郎和潘金莲都是河北省清河县人,武大郎本人也是魁伟男子,甚至还做过县令,潘金莲更是贤妻良母,而戏中却将武大郎丑化,把潘金莲写成淫荡之妇,会让本地百姓愤怒不已。

除此之外,戏曲曲目中还有四个曲目在演出时需要反复斟酌。第一出戏就是《小姑贤》,《小姑贤》戏曲中所讲述的故事是某家的婆婆与媳妇之间不和,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争斗,可是家中的小姑却是一个明理之人,他在家中为婆媳关系操碎了心,同时也劝说二人和好,最终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彼此拉近。可是某家婆婆与媳妇不和,就不得演《小姑贤》,要是当着婆媳不和的人家唱此戏,难免就会有讽刺婆媳关系的味道。

第二出戏就是《朱买匠卖柴》这出戏,此戏讲述的是夫妻之间不和的故事,所以绝对不能在夫妻不和者面前唱,否则便是揭别人的疮疤,影响其家庭和睦。第三出戏是《姜子牙钓鱼》,《姜子牙钓鱼》的曲目绝对不能在生意人的家中演出,因为民间传说称,姜子牙做盐生意时盐起蛆,担豆豉卖时豆豉发了芽,是一个地道的赔钱鬼与倒霉蛋,让商人看罢之后顿觉晦气。第四出戏是《铡美案》,《铡美案》不能在富裕人家演出,尤其是男主人与女主人离异的情况下,否则主人家便会觉得戏曲演员是在故意羞辱自己,会在不经意间激起不必要的矛盾。


难道戏曲中的某些桥段不能适时而改吗?当然不能,因为戏曲本身存在的价值,就是具有教化的作用,如果贸然篡改,就很有可能失去本来的意义。也正是因为如此,戏曲才能真正完整的传承下来,构成辉煌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


参考资料:《戏剧探秘》 黄彬著 吉林出版社出版
文澜海润工作室主编文秀才,本文撰写:特约历史撰稿人:常山赵子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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