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北岛有句很有出名的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墓志铭在中西方都有广泛的应用基础,也有悠久的历史,在中国传统的墓志铭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序文叙述逝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通常用散文书写称之为“志”;第二部分是用韵文概括全篇,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称之为“铭”。 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墓志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 东西方墓志铭略有不同,西方的墓志铭主要是刻在墓碑上,而中国传统的墓志铭是放在坟茔之内,原因跟墓志铭的起源有关。 在1979年末,在陕西西赵背户村秦代刑徒墓中发现了刻着刑徒的姓名、籍贯的墓瓦文,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墓志铭最早起的雏形。 在1929年在洛阳出土的东汉《贾武仲妻马姜墓记》,把死者姓名、家世、生平事迹及死葬日期记载的非常详细,被认为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最早的用石头刻制的墓志。 从目前出土的文物来看,墓志铭在秦朝的时候已经萌芽,但是到了东汉时期行文格式已经成熟,但形成埋放在坟墓之中的葬制,可能与一对父子有关,就是曹操曹丕父子,东汉建安十年,曹操“以为天下凋敝”下令禁碑,黄初三年魏文帝曹丕下诏取消墓地上一切设施和标志。 中国人讲求立德、立言、立行,墓志铭非常契合人死留名心理。经过秦汉两朝数百年的发展,墓志铭已成门阀氏族的标配,并在民间广泛传播,两道诏令产生了将地表刻石埋入墓中的墓志铭形式。 墓志铭从往后在华夏的大地上传承经久不衰,比如我们熟知的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就非常善写墓志铭,韩愈达官贵人请韩愈写墓志铭,韩愈也来着不拒,润笔费甚高。李汉《昌黎先生集序》就记载的韩愈撰写的碑志75篇之巨。 明代徐师曾在《文本明辨序说》中说:“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墓志部分一般都是真实性不容怀疑,都是真实的记录,毕竟鬼神不可欺。铭部分,牵扯到人物的评价,会有主观成分。 墓志一般是自己生前撰写,或者去世时由别人写成,不是考证更不是猜想,是信史无疑,另外墓志铭多由名人书写篆刻,还有很强的书法和文学价值。 随着国家的各种基础建设,很多的墓志铭被发掘出土,墓志铭可以很好的纠正正史和家谱的错误之处并弥补其不足。 对于家族研究来说,通常墓志铭的真实性大于国史方志大于家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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