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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开发票,能享受月度15万、季度45万免税优惠吗

 雨送黄昏xzj 2021-11-10

首先,我们明确一个概念:增值税范畴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作为经营者,自当依法执行税法政策,自然不必多讲。而本文所讲“个人”,即指后者——(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其他个人(也即通常所称“自然人”)。

之所以提及此事,在于一个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当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没有争议。

二、个人是否适用这个政策呢?我们先来看一个税务答疑。

问题内容(节选):(留言时间:2021-09-14)

1.关于自然人的有形动产租赁,比如汽车租赁,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征15万或者季销售额免征45万元的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答复(节选):(答复时间:2021-09-14)

“一、不适用;”

草木财税认为:许多人提及这个政策,通常只会想到15万元、45万元以及小规模纳税人这几个关键词,但往往忽略月度、季度这个概念。事实上,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主要包括月度、季度、次等。而作为一个自然人,通常不会定期(比如每月、每季)去税务大厅申报纳税、提交报表等;也就是说,自然人偶而(如果经常发生,则要注册登记了)发生应税活动、需要代开发票时,通常属于“按次”申报纳税

而上述文件,则不仅仅是15万元、45万元,而是“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因此自然人个人是不适用的。

那么,自然人适用多少免税(起征点)呢?“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也就是说,自然人个人的免税起征点执行“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那么,自然人个人如何才能享受“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这个优惠政策呢?

三、其他个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享受“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的如下答复: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规定销售额)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当然,这是在今年起征点提高之前进行的答复,所以原答复说的是“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是,从道理上讲,在起征点提高之后,自然是一样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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