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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起诉员工最高赔偿

 知行不疑 2021-11-1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般而言,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应及时固定与经济损失有关的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用证据支持用人单位的合法主张。从劳动者角度来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大小有关,为此劳动者需承担与之相应的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其实说的很清楚了,我不比办案法官更高明。如果不给劳动者倒休或支付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职场解惑人的观点是: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媒体把焦点带偏了。其实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是法院判定的完全按照劳动法,也符合常情。这是一个双方“互作”的结果。

先来看看事情的经过是什么?细节是什么?

在五一劳动节复工复产这个特殊时期来临之际,一项“员工拒绝加班,被判决赔偿公司1.8万”的判决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根据新闻报道,事情的起因是扬州某公司的两名员工,被要求加班完成紧急工作,否则公司将会违约。但是这两个人的劳动合同也正好快要到期了,于是两个人以续签合同为要挟条件,要求公司必须先签劳动合同,不然不加班。结果因为他们不加班,公司项目未能如期交付,公司违约赔偿了客户12万元。公司老板将两位员工告上法庭,两人被判处赔偿公司1.8万。

要注意的细节有以下几点,

1. 员工和公司的合同还没到期,不是很多人猜测的那样——公司强制合同到期的员工加班。

2. 员工被 告知了紧急任务,并且知道不加班将会使公司面临违约的后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 企业也清楚员工不愿意加班,而且不愿意继续劳动合同。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两个员工有蓄意让公司遭受损失的意向,所以公司的起诉也合情合理。大家普遍在质疑这个判决合理性的点在于,觉得法律没有帮助劳工这个弱势群体,反而让公司赢得这场官司。

到底这个判决合情合理吗?

毋庸置疑的是《劳动法》中强制加班是违法,但是协商加班是国家允许的。同时员工也有拒绝加班的权力。谁对谁错?法院的判决要依靠更多的细节,比如这两人是否明确的告诉公司不加班?是否先应允公司然后再不加班来报复公司的不签合同?这些细节只有法院知道,我们不得而知。从损失12万赔1.2万来看,法院已经在照顾劳动者这个弱势群体了。

举个例子就如同瞎子是弱势群体,国家保护弱势群体不受伤害,这不是你伤害别人的理由。恶意危害他人道德也不会站在你身边。

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在这场加班与拒绝加班的较量中没有赢家

从判决书上看貌似企业赢了,实际上企业赔了12万违约金,因为违约还把自己的客户搭进去了,因为劳务纠纷把自己声誉打进去了,以后谁还来下单?谁又愿意来这家公司上班呢?这是一笔无法估价的损失。企业受这样的恶果,应得吗?在我看来,错在了很多方面。

第一,企业管理者目标定的太大了

不能正常完成的单子冒着违约的风险去接,需要加班才能完成,本身就是冒险行为。作为一个企业不能按照自身的生产能力来接单,迟早会违约。

第二,人员管理不善

其实加班是几乎每一个公司都会遇到的事情,很多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接受加班的。这就需要给员工解释清楚,加班为了什么,对公司的有多重要,公司得到了什么,你的回报是什么?切记一定要给员工合理的回报,不然是违法的行为。

而在这件事中,我们只看到公司告诉员工紧急完成,否则公司将会违约赔款,没有考虑公司员工的想法,何况即将离职的员工。

企业做错了,员工做的就对吗?你觉得做的对吗?实际上员工也做错了。

第一,加班报酬不等于随便提条件

员工觉得公司让我加班完成紧急任务,那我就的以续签合同为条件,不然不加,这个不合理。企业和员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你在企业紧急的时刻倒逼企业,企业无法接受,管理者更不敢开这样的先河。

第二,员工没有尽到自身义务

法律上允许不加班,但不能用不加班来报复企业。企业没有续签合,同企业有自己考虑,员工就用危害企业的出发点去拒绝加班,损人不利己。合情合理的拒绝是跟企业讲清楚不能加班的原因。

结论: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还被处罚让我们对于这个判罚质疑,同时我们也要认清楚,企业宁愿赔偿12万也不愿续签合同是因为企业的契约精神是建立在双方自由的前提下,以自身的权益去要挟他人,进而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是不可取,也不能成功,往往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不能自私的只为自身谋利益,只有兼顾他人,互利共赢才能走得更远。

首先我有点搞不明白,这家公司真的寒酸到没有一个多余的劳动力了吗?真的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动弹不得了吗?要是这样,那这家公司的管理也太失败了。人家打仗都知道要留有预备队呢。这两个人拒绝加班,那你可以找其他人顶上去嘛。

其次,从媒体报道说,这两个人拒绝加班,是因为想逼公司和他们续签合同。从这报道来看,公司是有和他们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向的。他们为了保住饭碗,才用拒绝加班的方法倒逼公司和他们续签。既然你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都有了,那你公司肯定是做好了“没有他们怎么办”的准备了。既然你做好了,那拿出应对预案来就是了。如果你没做好“没有他们怎么办”的准备,就萌生跟他们解除劳动合同,那我也只能说你这公司的管理人员蠢到家了。而且从媒体报道来看,他们的岗位就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从这报道来看,他们的岗位还是挺重要的。因为他们拒绝加班,所以导致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合格,损失了12万元。可看到这我又有点不明白了。因为他们拒绝加班,就导致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就导致公司损失了12万元,那说明他们在公司应该是属于不可或缺的人啊!这么重要的岗位在没找到可替代之人之前,公司怎么可能跟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呢?是公司管理人员昏了头吗?另外,你公司生产的产品,总有统一的规格,对吧?即便质检员不在,但只要其他岗位的人按照之前的产品规格进行生产,也不至于会出现这么多不合格的产品啊!除非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全都是新手了。但这有可能吗?有哪家公司会统一安排新手上岗,没有一个老员工帮带的?

有了这些疑问,别怪我提出一个阴谋论了:比方说我是某个厂的领导,我想炒两个人的鱿鱼。可如果我无缘无故的炒他们的鱿鱼,可能我需要赔偿他们一大笔钱。但如果是他们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又或者是犯错误被开除,那我就可以省下这笔钱了。象棋中有招丢车保帅,我如果能用12万不合格产品这个车,来保住巨额赔偿这个帅,那我何乐而不为呢?第一,我将他们炒掉了;第二,我不用赔偿他们了,反而还可以到法院告他们,要他们赔偿我;最后,我可以杀一儆百,告诉手底下的人,你们都给我听话点!你看看,一箭三雕,一举多得啊,多划算!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企业起诉员工最高赔偿“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我们官方平台进行提问,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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