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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学 创新实践

 木香草堂 2021-11-13

依法办学 <wbr>创新实践《现代教学·思想理论教育》杂志20149B期封面

    20149B期的《现代教学·思想理论教育》杂志,聚焦虹口区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对虹口区近年来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集中报道,其中有三所学校的实践经验,还有一篇对我的采访。下面是采访稿的具体内容

编者的话: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上海市虹口区在部分中小学开始探索“法制教育”和“依法办学”,并以此来推动学校发展、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教育改革。这一改革行动持续至今,已发展成为一种区域性办学改革的成功模式。近日,本刊特约记者盛天和走访了虹口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在整体了解虹口区这一“依法办学”行动的同时,深入揭示其实践改革的背景和创新理念。

依法办学  创新实践

——访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

/盛天和(本刊特约记者)

    记者: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上海市中小学中曾掀起一个探索“法制教育”、“依法办学”的改革热潮。但是,这一基础教育的改革热潮随着时光的迁移,渐渐变成了“曾经的教育改革热点”。但虹口教育却始终没有停下这一改革的步伐,不仅将这一办学理念和实践坚持了下来,而且不断扩宽、不断深化、不断创新,使之成为一个区域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常局长能否就此为我们介绍一下,虹口区教育局是如何认识和思考这一问题的

    常生龙(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局长):讨论这个主题之前,我想还是先聊聊区教育行政层面对于教育责任角色与定位这一问题。教育局的工作定位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在思考者,探索者,大体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

一是“引领”。作为区域内基础教育的行政部门,教育局不能只是“发号令、颁文件”,更重要的是要在思想、政策和制度上彰显出鲜明、正确的引领作用,从而能站在教育的制高点上引领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这才是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上位职能”。“以法办教育”,就是要确立教育管理的“规”。引领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办学主体依规而行

二是“监督”。当前教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就是“职责不明”。大家每天都忙得不亦乐乎,但往往忙不到点子上去,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成效并不显著。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分清职责”。从孩子的成长过程来看,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是家长。作为家长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孩子习惯的养成,二是孩子品德的培养。学校是教育的第二责任人,其职责是通过各种文化知识的学习、社会规范的养成,引导和教育学生逐渐融入社会,为成为合格公民打好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局一个重要责任就是加强监督,促使学校按照国家的要求,有效地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规定的课程计划

三是“服务”。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局的重要职责就是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受教育环境和更多的公共教育资源;要为学校提供人、财、物诸方面的有力保障,让学校有更多的权力和能力去吸纳好的师资;要保障家长的教育知情权,为家长提供更多的参与教育活动的权利和机会

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了各自该干的事情,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既不做无用功,更不做负功

    记者:确实,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家庭、学校,乃至于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结果,面对当前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有的人会选择推脱逃避,但虹口区教育局在厘清责任、依法管理的基础上选择了勇于担当。常局长能否就教育局在依法办学方面谈谈虹口区有哪些具体的改革举措

常生龙:基于对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职责的思考和定位,我们教育局主要抓顶层设计和宏观管理。综观近年来虹口区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我们紧抓不放的一个“法宝”就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着力营造一个学校发展“规范中有创新,规范中谋发展”的区域教育发展大氛围,为“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此,区教育局实现了“两大职能”转变:一是角色职能的转变。区教育局放下发文件、下指令的“架子”,将政府职能主动转换到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上,在上位的策划、布局基础上,指导学校制定自主发展规划,组织专家评审“规划”,并对学校和相关单位实施“规划”给予政策协调和工作指导,从而凸显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的角色职能。二是督导职能的转变。在“区级管理为基层发展服务”的理念下,虹口区的教育督导职能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从“例行公事式”的督导检查,转变为跟踪性督导、过程性督导和指导性督导,以学校发展规划达成度为主要督导目标

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学校理事会”试点工作。即由“学校自我封闭式办学”向“社区参与办学”的开放模式转变。学校如何真正扎根社区,如何整合家庭、社区资源,共同“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是当前基础教育转型发展中一个关键的命题。随着国家“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推进,我们尝试在公办学校中建立理事会制度,重点是把好学校发展的大方向。“学校理事会”成员由教育专家、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校的教师和管理者代表等四方面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共同讨论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的重大事项.校长根据理事会提出的意见,带领教职员工加以实施。目前,我区已有上外附中东校,华东师大第一附属初级中学、北虹初级中学、凉城三小共四所学校进行试点。四所学校所在的社区不同,面对着各不相同的发展任务,但都通过这样的参与和互动,逐步形成了强烈的共识:办好学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虹口区的八个街道本来就有各自的教育小区,每个教育小区都覆盖了社区内的所有学校,社区和学校的互动有良好的基础。在“学校理事会”试点实践中,街道(社区)进一步意识到参与学校管理的价值与可行性,主动性越来越强、“触及面”也越来越广。大家充分意识到:办好社区内的每一所学校,对促进社区的稳定、社区和谐有重要的作用。办好学校是我们自己的职责。可以说,建立“学校理事会”是学校治理机制改革的成功探索,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机制创新,把各方力量凝聚起来,真正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教育、参与教育、搞好教育的大环境

记者:确实,上海基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突破还必须从顶层设计开始,其中管理层面的角色转变和宏观规划至关重要。但这知易行难。虹口区教育局将“依法办教育”的视点首先聚焦到自身的角色和职责,并且成功地在区域基础教育转型发展蓝图上定下了“经与纬”,这不仅体现了区域教育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创新,也成为“依法办教育、规范做教育”的成功案例。能否请您详细地给我们介绍一下虹口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这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

常生龙:其实,办学的根本点、落脚点还是在学校。虹口基础教育阶段“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实践与探索,就是一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具体可归纳为“五个一”:

首先是“一校一章程”。虹口教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动区域性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到2006年就已经实现了“一校一章程”。2012年底,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颁布之后,我们又邀请了一批法学专家,开展“纲要”的研读和宣讲,并指导全区各校对原有的章程重新进行深入的研究和专业梳理,依据“纲要”的要求和学校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今年年初,经相关专家对全区各校的办学章程进行审定之后,教育局对各校的办学章程予以批复,认真履行了监管的职能

其次是“一校一制度”。虹口区的每所学校在办学章程之下,都有一整套的学校规章制度,从“教代会制度”、“重大事情的决策和议事制度”到“课堂实施”、“教研组建设”等等,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关于这一点,广灵路小学的孙爱军校长体会更深20119月,即将赴美参加“影子校长”工程培训之前孙爱军有点不放心,因为自己赴美学习的2个月内,学校将没有主持工作的校长。按照习惯性的思维理解,学校的工作大事小事都要请示校长,校长说“行”就做,校长说“不行”就不做。为此,孙爱军曾经建议教育局派人到学校临时去主持工作,但“最终教育局也没派人过来”。两个月培训归来,孙爱军发现学校工作一切正常,如往日一样井然有序。此时的孙爱军真正感觉如释重负。在静心回味之中,孙爱军深深认识到章程创建和依照章程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体会到依法治校、自主发展才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永恒动力

第三是“一校一特色”。要改变“千校一面”的现象,需要学校能对办学历史进行充分挖掘,根据今天学校的发展状况和资源特征,分析学校能够从哪些方面进行突破,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办学之路。而在“走自己的特色道路”这一问题上,区教育局把权力交给了学校,让学校通过教代会来讨论、商议学校努力的方向,并通过制度化的推进,坚持不懈地朝着特色创建的方向去努力。为此,区教育局专门下达文件,鼓励学校自主申请特色建设项目,区教育局通过政策和经费的扶持给予支持和配套,引领全区中小学关注特色建设、走上特色发展之路。在实践中很多学校逐渐意识到:特色的形成是一个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和契机。因此,项目申报非常积极,成果也十分喜人。目前,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小学已经成为虹口教育的新亮点

第四是“一校一规划”。要让学校章程中拟定的发展愿景变为现实,需要通过一轮轮的学校三年(或五年)发展规划来落实。以规划促进学校发展的工作在虹口区不仅起步早,而且做得比较规范。目前有的学校已经着手第七轮办学规划的实施。随着一轮轮规划的实施,学校领导和教师越来越投入,目标越来越清晰,任务越来越聚焦,规划对于学校发展的真实意义也越来越彰显。譬如,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针对各学科各自为政、许多知识点交叉重叠、教学资源被浪费等问题2004开始启动学科之间的“协同教学”的改革实验,并将其作为学校发展的核心课题,这一做就是十年,取得很大的成功。这项实践研究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学校通过发展规划的思考、制定和实施,不断深化、做实,学校也在不断的探索和经验积累中逐步发展成为一所名校

第五是“一校一评价”。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三年一轮的规划发展评价,间隔的时间太长,有必要建立新的评价体系,对学校年度办学绩效进行评估2012开始,虹口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的实施,开始启动学校年度办学绩效评估的试点。在专业教育机构的支持下,我们针对不同学段建立起学校绩效评估的核心指标和评价体系,主要分三大板块:一是基础性板块,评价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的情况,对学校违规办学的行为施行一票否决。二是学校特色评价,评价学校在特色发展方面做了哪些事情,形成了哪些成果。三是发展性评价,评价学校在可持续性发展方面以及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做得如何,比如在教师培养方面有什么创新、有哪些有效的做法等等这也是区教育局比较看重的一个方面,因为从这一板块能体现出学校不断提升的竞争力评价体系分为八个维度57项指标,先由学校自评,再请与学校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做出评判,最后形成一个个学校办学绩效的“雷达图”,具体呈现每一所学校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长项在哪里,短板在何处,一目了然。这样一种学校评价体系,最大的优势就是让每一所学校都能在全区发展的平台上,清晰地看到自己学校的位置、与其它学校之间的差距、学校目前发展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有些隐含在学校办学中的问题,因为缺少评价的介入和数据的支撑,一直被学校忽视,多元评价系统的建立,让学校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找到了进一步提升的方向和空间。学校历年绩效评估的数据对比也反映出各校的发展和变化,呈现出令人振奋的发展态势

记者:从常局长的介绍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虹口区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如今已呈现出一个区域基础教育阶段“依法办教育、规范办学校”的良好局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发达城市依法办学的成功范例。今后,虹口区在这方面还有哪些新的思考和打算呢

常生龙:这么多年来,虹口区坚持“依法办学”的探索与实践,不是为了“做一个特色、搞一个亮点”,而是基于区域内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探索一条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创新之路。因此,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不仅要坚持,更要不断深化和提升。下一阶段我们力求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做深、做强

一是深化并逐步推广“学校理事会”办学模式。“学校理事会”的试点工作,不仅体现出我们最初的改革探索期望,更受到试点学校各方面人士的认同。目前我区还只有四所学校参与这一改革试点,我们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希望有更多的学校参与到这项改革中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赋予理事会更多、更实实在在的职能和权力。譬如,给理事会以“校长提名权”,就是在现任校长任期结束时,理事会有对下一任的校长人选举荐和提名的权力,由教育局党工委综合评价后决定最后人选,等等。这样一来,渐渐地就把各种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的社会力量和资源簦合与发挥了出来,同时也真正把学校的自主发展扎根在社区的整体发展之中

二是做强学生法制教育的课程建设。法律与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根基,更是基础教育的核心内容。但是,现在对青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常常在做“两张皮”的事情,在“外围”搞了许多宣传、教育活动,声势大、耗费了不少人力和物力,而在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上却往往把已经“存在”的教育元素搁置一边,置之不理。这与目前的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在这方面的意识不强、挖掘不够等因素有关,而这也正是我们下一阶段要下工夫去探索与改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现有的各门学科的教材当中,都蕴含有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我们需要将这些内容挖掘出来,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让这些教育内容显性化、课程化,并进行有效的实施。在虹口区,广灵路小学探索的“规则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就收到了非常好的教育效果。我们将积极梳理试点学校探索的经验和做法,将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方面的成功案例,推介给全区各中小学,鼓励各学校深入挖掘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研发更多符合实际的法制教育专题课程。接下去,还要倡导“班本课程”的建设,搭建起更稳定、更丰满、更生动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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