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高血压口服给药,对多数患者,初始和维持剂量通常为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36周可达最大降压效应;部分患者,可增量至一次100mg,一日1次,详情请遵医嘱。心力衰竭口服给药,初始剂量为一次12.5mg,一日1次,可根据患者耐受情况以周为间隔逐渐增量,直至可耐受的最大日剂量(12.5mg、25mg、50mg、100mg、150mg),最大目标剂量为日150mg。儿童原发性高血压20kg≤体重<50kg者:口服给药,推荐剂量力一次25mg,一日1次,最大日剂量可增至50mg。体重>50kg者:口服给药,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最大日剂量可增至100mg。其他人群肝功能不全:有肝功能损害史者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使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可考虑给予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以下特殊人群患者无需调整初始剂量:肾功能损害者、老年人、接受透析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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