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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涵义的界定(全文)

 九思问道 2021-11-17

柏拉图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里,对正义从法律、政治、哲学、道德四个层面分别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欲构建一个新的城邦带领全体公民达到幸福,首要条件就是寻找什么是正义?在回答正义是什么之前,柏拉图批评了当时社会上三种流行的正义观。

一、正义是什么

(一)正义就是说真话,欠债还钱。

这种观点把正义当作:其一,是一种信用。正义就是诚实守信,讲真话,不欺人,不自欺。其二,是一种责任、义务。即正义就是把欠某人的东西归还给某人。当一个人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承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就是正义。柏拉图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义,“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有时是正义的,有时是不正义的。比如将朋友头脑清醒时借的武器还给已成疯子的他,就是不正义的,将全部事情告知一个疯子也是不正义的。《理想国》中柏拉图对正义的界说就借鉴了这种观点。他说,正义就是“每个人都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他对正义涵义的界定是以财产私有为前提的,区别了“我的”和“他的”财产,厘清了财产的界限。

(二)正义就是以善酬友,以恶对敌。

正义是善,不正义是恶。这是从层面探讨正义,将正义提到了善的地位。朋友是好人,好人要待之以善;敌人是坏人,坏人要报之以恶,这就是一般人认定的正义。但敌友如何区分呢?朋友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可靠,而是真正可靠的人。敌人与之相反,但无论怎样伤害任何人都是不正义的。

(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

这种观点揭示了正义的内涵是利益――强者的利益。在阶级社会中,强者就是统治者,强者的利益也就是统治者的利益,而弱者是社会上占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强者(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就是正义。柏拉图坚决反对这种强权正义观,因为统治者立法时也可能制定出对自身不利的法律,并命令人们去遵守,正义并非完全是强者的利益。因而这是片面的、狭隘的、不正确的正义观。

上述三种正义观之所以受到批评,是因为它们都是从正义的外在特点描述正义,都不能代表人类永恒的正义价值。而柏拉图则是从正义本身说明正义,构建他的正义理念。

二、正义的涵义

柏拉图关于“正义”一词的涵义十分丰富。有微观层面的,即从人的行为、德性、日常生活等方面定义的;也有宏观层面的,即从国家制度、政体等方面阐述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从法律层面界定的关于正义的涵义。

柏拉图继承了其师苏格拉底的观点,把理性作为正义的最高标准,在他看来,人的心灵中有较善和较恶两部分,如果人们依据理性行事即较善的部分占了优势,他会成为“自己的主人”,有了正义,就用不着法律。如果他由于坏的教养或者与坏人交往,不能用理性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便会成为自己的奴隶。当恶性膨胀时,他就必须服从法律。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它是功德与正义的标志。

法律离不开正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以正义为标准。柏拉图说:“他们审理案件无非是为了一个目的,即每一个人都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为了实现社会和谐与正义,法律把一切不断引向正义。“法律同正义相一致,维护法律就是维护正义,遵守法律就是服从正义,因为正义应该在法律中得到体现。”法律惩罚有不正义的行为的人,恶行被抑制,正义便可得到伸张。柏拉图指出:“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法律和宪法方面做这一类的事情,不论是在政治秩序不好的国家还是在政治秩序良好的国家;因为在政治秩序不良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是无济于事的,而在秩序良好的国家里,法律和宪法有的不难设计出来,有的则可以从前人的法律条例中很方便的引申出来。”法律需要正义去支撑,离开了正义,法律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法律是正义的具体体现,目的就是要促进正义得到落实。

柏拉图通过两个途径论证正义的法律涵义。一是哲学王统治,哲学王是正义的化身,集智慧和权力于一身,由他实施统治能激发起人们心灵的德性,使人们不用法律就能走向正义;二是教育,让孩子从小参加符合法律精神的正当游戏,在游戏中借助音乐养成遵守法律的精神,支配他们做出合乎正义的行为,使他们快乐健康的成长。

既然在政治秩序不良的国家中法律无济于事,那就需要从政治制度的制定、政体的选择等方面,实现政治正义。

(二)从政治层面界定的关于正义的涵义。

在荷马时代,希腊人关于正义的理念就蕴含着政治观念。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最早提出了政治正义问题,《理想国》的副标题就是《论政治正义》。首先,他指出正义是国家的指导思想;其次,一个正义的国家应是以哲学家为王的国家。他所谓的政治正义不仅要求政治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依据正义原则制定,也要求执行制度的人(哲学王)具有高尚的品德和合乎正义的行为,建立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实现城邦正义。

政治的发展、国家制度的完善和国家的治理都离不开正义。柏拉图反复强调正义是立国的总原则,他说“所谓正义,就是当初建立这个国家时所订下的那条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他就是坚持这种信念设想他的理想国。自古以来,政治与道德就不可分割的纠缠在一起。政治的出路在于构建城邦的三个等级具备相应的美德,因而在理想国中,掌握最高统治权力的哲学王具有智慧的美德;负责保卫国家的军人具有勇敢的美德;最下层的劳动者具有节制的美德,等级成员之间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领导的领导着,被领导的被领导着。”他把人类政治生活的希望寄托于哲学家当政,或掌权的人成为哲学家。换言之,使人的品德向善,并继而使城邦政治生活健康和谐的关键在于城邦的统治者把握善的理念,以善治理城邦。

一个正义的国家是以哲学家为王的国家,只有哲学家统治城邦时,衰落的城邦才可能重新振兴,走上正义和善的道路。在正义的城邦必须要做到:首先,应从有才能的人中挑选出统治者和护卫者,无论男女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其次,统治阶级应实行共产主义制度(共产、共妻、共子),否则,他们和国家就会一起同归于尽。最后,实行哲学王统治。柏拉图深刻认识到政治合乎正义,就是要让哲学家执政或者执政者成为哲学家。哲学家具备治理国家的知识,是最正义的人,不仅重视正义,而且能促进和推崇正义,使自己的城邦走上轨道。

国家政体有正义的,也有不正义的。柏拉图把国家政体分为王政或贵族政体、荣誉政体(斯巴达和克里特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僭主政体五类,王政或贵族政体由哲学家当政,是最善的、最正义的政体,其余四种是善恶混杂的政体。僭主政体是最恶的、最不正义的政体,是城邦的祸害。柏拉图进一步指出:“没有一个城邦比僭主统治的城邦更不幸的,也没有一个城邦比王者统治的城邦更幸福的”。柏拉图曾三赴西西里宣传他的政治主张(废除私有制),终因城邦统治者不能接受而归于失败。但是苏格拉底之死使他受到了沉痛的打击,而放弃了在现实中引导城邦从不正义的生活走向正义生活的企图,最终选择在哲学中寻找正义。

(三)从哲学层面界定的关于正义的涵义。

柏拉图密切关注哲学问题,他所谓的哲学层面的正义就是探讨正义的本质,追求一种终极意义上的善――至善。在理想国里,他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寻找一个完满的、能真正实现其理想的正义原型,在全社会实现正义。

正义是善。善不仅意味着道德,而且是事物本性达到完善的一种状态。柏拉图相信只有通过真正的哲学,也只有从哲学的高度,才能认识正义的本质。无论城邦正义,还是个人正义都概莫能外。但柏拉图设计理想国实现真正的正义,只是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而没有把理想付诸现实的意图。到哲学中寻找正义,实际上是思考如何才能实现正义,以及什么是正义的问题。柏拉图指出:“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或“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正义就是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柏拉图还把哲学与政治结合起来,认为哲学王能给个人或公众以幸福,因为哲学家懂得事物实在的知识,具有一切美德中最大的美德――正义,能够制定出关于美、正义和善的法律,并能找到一种像他本身一样至善的政治制度,且适合哲学本性的生长,则一个受哲学主宰的城邦,就会中止邪恶,实现正义。正如他所说:“现行的政治制度我所以抱怨它们,正是因为其中没有一种是适合哲学本性的。”“哲学如果能找到如它本身一样最善的政治制度――正义的城邦就得以建立。”

(四)从道德层面界定的关于正义的涵义。

在《理想国》里,柏拉图提出了道德价值规范的正义论,从超验的层面探讨社会正义问题,追求一种德性意义上的正义。他认为,正义就是构建理想国所要遵从的一种准则。从道德的层面说,《理想国》就是要消除社会不正义,实现国家正义。“把正义作为一种社会的道德理想,按此定义方法,正义是指一种个人的道德品质,即给予每一个人以应得的善或按照每个人的功德来给予善的回应的品质”,正义就是给予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柏拉图说:“正义是善”,每个人在国家中各司其职,各守其分保证国家的整体顺利运行,就是正义。符合正义原则的事情,就是善的、正确的事情,应该去做的。反之,就要避免去做。

正义的人是幸福的,在这个意义上,正义又等同于幸福。幸福是由社会秩序保障的,如果人们的行为符合了正义规范,则每个人都能在社会秩序(正义)中找到幸福。人类对正义的渴求就是对幸福的渴求,柏拉图的道德正义思想就是追寻全体公民的幸福。巴克也认为:“柏拉图的正义根本上是一个社会道德概念,它涉及整个社会的善和幸福。”

一个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一个有德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于主导地位,统帅激情,控制欲望,使人的灵魂处于最佳状态,那么他就具有了第四种美德正义。由此推及城邦,一个国家要保持和谐,只有当拥有智慧、勇敢、节制的三个阶层的人各尽其职,各守其任,国家才可能产生正义的品德,成为正义之国。正义既涉及国家,又涉及个人的至善,是维系社会统一和谐的纽带,它既是一种私德,又是一种公德,二者一以贯之。

《理想国》中柏拉图关于正义涵义的探讨,超越了具体的、经验的意义,他所谓的正义是从超验的、一般意义上定义的,为他的正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当今我们对正义的解读以及目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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