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张自然放任,无为而治。 作者认为,仁义礼乐之类,是残害人类自然天性的罪魁祸首,原始时代的纯朴无识才是人的本性,应当恢复人的这种本性。 这种观点带有复古倒退的色彩,但也含有反对人为礼教,崇尚自由天性的精神。 (分节导读:此节以伯乐驯马来喻圣人“弃道德用仁义”的危害:一损害了人民的天性,二造成天下的混乱。伯乐自以为善驯马,但对马而言,伯乐的“驯”却是不幸的源头。人民本来悠然自得,圣人出现后,制定出繁琐的规则,伤害了人民纯真的本性。马未被伯乐所治时,发起怒来至多彼此践踏,被伯乐治后,为反抗驾驭便开始使用诡计。人本来“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居”,圣人推行仁义后,便开始以智巧谋求私利,致使天下大乱。) 马的蹄子可以践踏霜雪,皮毛能够抵御风寒,吃草喝水,撂蹶子撒欢,这才是马的真性情。 纵使有高台大殿,对马来说也毫无用处。 到了伯乐出现,说:“我善于调教马。” 于是他给马打烙印,给马剪鬃毛,给马钉铁掌,给马上笼头,再套上络头和绊索,关在槽枥棚厩之间,结果先把马折腾死了十分之二三。 还要饿它们,渴它们,让它们驱驰奔跑,让它们行进整齐,步伐一致。 前面是马嚼子、马铃铛的困扰,后面有马鞭、马策的威胁,这样一来,马已死去大半了。 陶工说:“我会捏制陶土。圆的合于圆规,方的中于矩尺。” 木工也说:“我善于削木头。弯木如钩,直木似绳。” 那些陶土和木头的本性,难道是要符合规矩和钩绳这些工具的标准吗? 然而,世世代代的人都说:“伯乐善于调教马,陶工木匠善于整治粘土和木头”,这也是治理天下者所犯的过错呀。 我认为善于治理天下的人不是这样。 黎民百姓有他们固有不变的本能和天性,他们织布而后穿衣,耕种而后吃饭,这就是人类共有的德行和本能。 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浑然一体没有一点儿偏私,这就叫做任其自然。 所以在道德昌盛的上古时代,人们的行动总是那么持重自然,人们的目光又是那么专一而无所顾盼。 在那个时代,山间没有开凿大大小小的道路,湖泊河流之上也没有舟船和桥梁。 人与万物合群而生,住处相互连接,没有分界,禽兽成群结队,草木顺性滋长。 因此,人可以牵引禽兽到处漫游,也可爬到树上窥视鸟鹊之巢。 在那至德之世,人与禽兽住在一起,人群与万物浑然不分,哪里知道什么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呢! 人与无知之物一样,他的本性就不会离失。 人同无欲之物一样,即为他的自然素质。 自然素质不变即保持了人的本性。 等到世上出了圣人,勉为其难地去倡导所谓仁,竭心尽力地去追求所谓义,于是天下开始出现迷惑与猜疑。 放纵无度地追求逸乐的曲章,繁杂琐碎地制定礼仪和法度,于是天下开始分离了。 所以,天然的木料不被剖开,谁能作成牺尊之类酒器! 白玉不被毁坏,谁能作成珪璋之类玉器! 大道不被废弃,哪里用得着仁义呢! 自然本性不离失,哪里用得着礼乐呢! 五色不相混相间,谁能制出美丽的图案花纹! 五声不打乱重组,谁能制出与六律相应的乐曲! 毁坏天然木料用以造成器具,是工匠的罪过。 等到后来把车衡和颈轭加在它身上,把配着月牙形佩饰的辔头戴在它头上,这样一来,马就懂得斜视御者不肯前行,屈曲头颈抵抗马轭的限制,抵撞车子篷幔,狡猾地吐掉口勒,偷偷脱掉缰绳。 所以马的机智而形成与人对抗的动作,这完全是伯乐的罪过啊! 上古赫胥氏的时代,百姓安居却不知道做些什么,走动也不知道去哪里,口里含着食物嬉戏,鼓着吃饱的肚子游玩,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是这样了。 等到圣人出现,矫造礼乐来匡正天下百姓的形象,用仁义作标榜来慰藉天下百姓的心,于是人们便开始千方百计地去寻求智力,争先恐后地去竞逐私利,而不可制止。 这也是圣人的罪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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