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4,乌头汤类方比较

 哈瓦那1 2021-11-21

2.1自非风顽急疾,乌头不可轻投

乌头汤里有乌头,《大观本草》称“乌头,味辛、甘,温、大热,有大毒。”《神农本草经》说:“其汁煎之,名射罔,杀禽兽。”故用之当慎。今用川乌取其毒较轻。有位老中医戏谑道:“乌头不可轻投,每用必须二两”。他用后半句偷换了前半句“轻”字的概念,把轻率的轻,变成了轻重的轻。目的是要引起医生警觉。

然而,乌头是否可以用到二两(60克)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有4个条件

一,必须从小量递增;

二,必须针对年轻、体未衰的病人;

三,必须久煎3小时;

四,必须与甘草同煎。

即使这样,还得密切注意观察,中病即止。


2.2“解毒”还是“助毒”,怎样认识蜂蜜

赵以德在《金匮方论衍义》中说:“乌头善走,入肝经逐风寒;蜜煎以缓其性,使之留连筋骨以利其屈伸,且蜜之润,又可益血养筋,并制乌头燥热之毒也。”注家多赞其说,如胡希恕说:“方中以蜜二升先煎川乌,去一升则出乌头,仅用蜜与他药煎煮,去其毒性,而留其除寒解痹之功,其中蜜既可解乌头之毒,亦有止痛之用。”

但是,日本·村井杶《药征续编》中却说蜜:“主治结毒急痛,兼助诸药之毒。”此言一出,语惊四座,把“解毒”说改成了“助毒”说,使人们感到愕然!似乎有点莫所适从了。

有人问我,“你赞成哪种说法呢?”我说:“两种说法都赞成。因为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关键是对'毒’字的理解。

我认为'解毒’的'毒’字是指药物的'毒性’,'解毒’就是解除药物(包括乌头)的一些毒性(副作用)。而'助毒’的'毒’字,是指药物的'治疗作用’,'助毒’就是帮助、提高药物(包括乌头)的治疗作用。因为'毒’字不仅仅作毒物、毒素、有毒的解释,还有'役使’、通'督’、峻利猛烈的药物、药物的偏性等含义。”

又问:“这样解释,是不是有背村井杶的原义呢?”我说:“并不违背。村井杶在'蜜’的'考证’中说'故如乌头、附子、巴豆、半夏、皂荚、大黄,皆以蜜和丸。则倍其功一层矣!是其征也。’就是说:蜂蜜能使这些药物的功效(治疗作用)更加提高一个层次。”我认为“助药毒”与“倍其功”是相同的含义,上述矛盾也就不存在了。

2.3乌头改川乌,是否有好处

《金匮要略今释》渊雷案:“本方中云川乌者,系后人所改。”《本草纲目》称:“乌头有两种,出彰明者即附子之母,今人谓之川乌头是也。……其产江左、山南等处者,乃《本经》所列乌头,今人谓之草乌头者是也。”仲景所用药物,选自《神农本草经》,则其所用当是草乌头。今人改用川乌应该是有好处的。

不少“本草”认为,草乌是野生,多历岁月,未经淹制,其毒较甚;川乌为人力栽培,当时则采,先经盐淹,其毒少减。用川乌毒性较小,相对要安全些。加上所治多慢性顽疾,治图缓效,不必选用性较酷烈的草乌。当然,若遇沉寒痼冷结聚癖块,非悍烈不足以破坚者,也可考虑选用草乌。总之“用毒药以去病,盖期于得当也。”

2.4类方比较用更准,适当加减增疗效

(1)乌头汤与甘草附子汤都可以治疗骨节疼痛。

乌头汤主治气虚骨节痹证,除骨节疼痛不可屈伸外,还可兼见少气、身倦乏力、喜卧等气虚症状。治疗重在益气蠲邪、通利关节

甘草附子汤主治阳虚骨节痹证,既有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又有汗出、气短,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等阳虚症状。治疗重在温阳散寒,通利关节。

可见,二方主治病证,一是素体气虚伴有风寒湿在骨节,一是素体阳虚伴有风寒湿在骨节。

(2)乌头汤与麻黄加术汤都可治疗寒湿痹证。

乌头汤所主治寒湿而伴有气虚,病既有邪实,又有正虚,治疗时,既要考虑驱散风寒湿、又要考虑顾护正气。

麻黄加术汤主治寒湿为主而无气虚,病以邪实为主要特征,治疗重在驱散风寒湿。

(3)乌头汤与防己黄芪汤都可治疗气虚痹证。

乌头汤主治气虚痹证是风寒湿之邪侵犯筋脉关节,病以骨节筋脉疼痛为主要特征,治疗在驱除骨节风寒湿。

防己黄芪汤主治气虚痹证是风寒湿之邪侵犯肌表营卫,病以身重、汗出、脉浮为特点,治疗重在益气固表除湿。


乌头汤常用加减药:

若有血瘀者,加当归、川芎、桂枝;

若疼痛明显者,加乳香、威灵仙、独活;

若湿阻经气者,加羌活、独活;

有陈寒者,加细辛;

腹痛者,加白芍;

逆气冲胸者,加桂枝。

总要围绕益气散寒的组方原则,不可喧宾夺主,更不可杂乱无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