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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少年被判无罪,整个美国都沸腾了

 听雪楼75iz4v14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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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人员在施罗德法官注视下,宣读陪审团五项罪名均不成立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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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罪后,里滕豪斯拥抱自己的律师

结果出炉后,立即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前总统川普马上发去贺信,行文一贯的大嘴巴:如果这不是正当防卫, 那就不存在正当防卫了!拜登也很快回应,立即发表声明说自己也和很多美国人一样为这个判决感到不爽和愤怒,但又呼吁所有人尊重陪审团的判决,不会容忍针对此事的暴力抗议。拜登还要装模作样一番,AOC等跳梁小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第一时间跳出来大肆指责这个判罚毫无公平正义,认为其再次“证明了这个体系保护了其被设计出来想要保护的对象”(这里要表扬一下,AOC竟然能说出这么复杂的话,对她们的智商来说有点难度)。可以想见,有很多“进步”、“充满爱”、追求“平等”的欧美明星也在社交媒体上感叹和痛骂“正义的丧失和司法体系的扭曲”。不过,这些人的意见实在无足轻重,倒不是因为他们粉丝数不多,而是这些只会高呼“进步”口号的明星,姿势水平基本和瑞典的环保斗士少女差不了多少,喜欢对自己一无所知的领域发表自以为正义的看法。对此,可以用前几年金球奖主持人的一段话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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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奖,你该感谢谁感谢谁,然后麻溜滚下台;不要在这里宣传你们的政治观点,你没有资格对公众在任何事上说教,你们中的大多数人,读的书还不如格雷塔·通贝里(环保少女)多,少扯淡吧您嘞。
好了,言归正传,为什么这件看似不怎么严重的案子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先回顾一下大致情况:
佛洛依德死后,全美爆发了大规模的打砸抢烧,不久,另一位黑人布雷克在威斯康星州的基诺沙被jc开枪射击导致瘫痪,blm和安提法等terro组织闻着味就来这个小城开展“零元购”活动,造成很多混乱。迫于无奈,基诺沙每晚7点实施宵禁,并出动1500名国民警卫队维持秩序。但一些民间武装团体不信任zf,自发组织民兵队伍。其中包括17岁的里滕豪斯。当时他手持AR-15步枪。据媒体报道,当时落单的里滕豪斯被众多示威者追逐,至少有一个追逐者手中拿着枪。被追逐的里滕豪斯倒地后,有人试图夺走他的武器,追逐者中的罗森鲍姆企图夺枪,另一个暴徒胡博尔用滑板砸向里滕豪斯的头部。倒在地上的里滕豪斯用AR-15反击,两人都被射杀,另一个暴徒格罗斯克鲁伊茨拿枪对准了里滕豪斯,却被倒在地上的后者一枪夺去了一只手臂。
此事件共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起案子引起关注的关键,就在于一边是zz眼中正义的安提法等为了公平而进行的抗议,另一边是他们眼中“邪恶”的支持枪支暴力,煽动“民粹主义”的白人“至上主义者”。这就不再单纯是个法律问题了,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左右对立程度加深的美国,无疑是一个可以被广泛利用,并能产生巨大影响力的事件。
而zz们最能指责里滕豪斯的地方在于:他拿着枪参加这样的抗议活动,明显是“有备而来”,这集中体现在检察官的观点中:
里滕豪斯是一个无视执法人员、无视宵禁禁令,手拿AR-15的强硬民兵,试图与活动的组织者建立联系,推动个人议程。里滕豪斯还是一个骗子,因为在抗议活动中,里滕豪斯声称自己是一名紧急医疗技术人员,实际上他是个“救生员”。而在开枪之后,里滕豪斯还否认自己开了枪。总之,整个晚上里滕豪斯都在制造混乱,检方甚至认为他有“拿破仑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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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AR-15步枪的凯尔·里滕豪斯
问题就在于,即便检方这些观点都成立,里滕豪斯就没有自卫的权利了吗?就算他违反了宵禁,就应该被人打死而不反抗吗?就算他真的想要推动所谓的个人议程,他就无权自卫了吗?就算他是一个骗子,通过谎称自己的身份混入了现场,就活该被打而不能反抗吗?最后一个更搞笑,有拿破仑情节(先不论到底有没有)的人就要被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吗?检察官的这些说法,显然都和案件真正的关键:即里滕豪斯到底是不是正当自卫无关。而是在通过意淫阐述后者的动机,把后者描述成一个zz眼中的“恶棍”,来影响陪审团的判决。讽刺的是,在zz们主导的深蓝州,重罪犯往往都当天被捕随后被法院下令放出,令当地jf都困惑不已;前不久,一个参与虐杀华裔的“少数族裔”罪犯就被提前释放(从终身监禁到3年释放,现在已经出狱),与此案形成了强烈而可笑的对比。而检方强调这些,一方面是为了抹黑被告,另一方则是真的无法证明其不是正当防卫,这点连“被害方”都不得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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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歹徒在众目睽睽之下袭击倒在地上的凯尔·里滕豪斯
手持枪支企图射击里滕豪斯,反被射伤的歹徒
在出庭的证人中,多人支持里滕豪斯是进行自卫的论点,其中包括受伤的格洛斯克鲁兹。他说自己那天晚上确实带了一把上膛的枪,当时也确实瞄准了里滕豪斯。
当然,这是zz们的老套路了,说不过就抹黑,把你批黑批倒批臭,同时绑架舆论一踩到底,这样的抹黑,其实也是对美国法律原则无罪推定的一种否定,即先入为主的认定里滕豪斯是故意来搞事的,并因此认为他该对之后的结果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抹黑被告不成,那就转而攻击法官,很多zz指责法官,认为法官有偏向,理由是一次庭审中法官的手机响了,铃声正是在美国保守派中很流行的“上帝保佑美国”。zz算是找到了突破口,攻击法官有偏见,打压“进步派”,且一直在法庭上压制“正义”的检察官。
对于这个问题,也很容易解释。
就算法官有偏见,美国是陪审团制度,案件的审判结果,由组成陪审团的普通公民而非法官裁决,这些公民中没有多少人受过专业法律训练,也没有多少法律知识,但法律却赋予他们判案的权力,这是英美法系的惯例(一直被锅内小白黑),使用不懂法律的普通公民:其一,这是西方世界中公民履行自身公共(公民)义务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希腊,特别是雅典,参加陪审团就是公民的义务,当然,雅典的陪审团和英美法系的陪审团不一样,但在这个功用上是互通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让普通人用自己的常识做出判断,对于所有案件,必须要陪审团成员一致同意某一判决才能通过,当各行各业十几个到几十个临时组织在一起的普通公民依据自己的常识对案件进行判断并做出一致结论的时候,往往会是最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伦理的裁决,这也是数百年来英美法系的精华之一。在这个案件中,所有五项指控被陪审团全部驳回,就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更何况,威斯康辛州和基诺沙市都是民主党控制的,至少共和党人在这里不具有优势,陪审员也不可能被倾向共和党的人所控制,他们做出的判决,自然是超越党派之上的;其次,这位法官是由民主党提名的,且在业内拥有巨大正面声望的资深法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这样的法官“有偏见”,和z媒最喜欢指责右就爱搞阴谋论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被杀的两个男子的父母和家属也在现场上演了苦情戏,宣称判决结果向世人传递了一种信息——即美国武装平民可以煽动暴力,然后利用“自卫”理由来争取“免刑许可证”。但他们的儿子们都是些什么人呢?都是有过强奸、抢劫、婚内暴力等重罪的垃圾分子,我们倒不是说垃圾就活该被杀,而是说这样的人渣可以看出其背后显然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如果父母真心爱自己的孩子,是不会让他们走上这样的道路的;很显然,父母和家人并没有真正关心过这两个死者,而是放任他们走上具有严重暴力倾向且付诸行动的人渣的道路,现在反倒跑出来说别人“煽动暴力”?而且他们质疑和“哭诉”的对象也很奇怪:美国的法律体系。要不是美国这个法律,你们重罪前科的儿子能这么快就活蹦乱跳的上路打砸抢零元购吗?怎么?就准你们得利,正常判罚的时候就“不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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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里滕豪斯射击的三人,全部都有重罪犯罪记录!
当然,我们也很容易从中看出zz抗议者的成分:大多都有前科,而且往往是重罪。他们之所以支持z,支持民主党,支持废除jc,不就是因为这更有利于他们“无忧无虑”的去犯罪而不受惩罚么,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和控制,参加抗议活动也绝不会因为他们真的懂和追求公平正义(追求公平正义的前提是知道什么是公平正义,你显然不能指望强奸犯、家暴犯、抢劫犯真的了解并热切的追求这些),而是找到了宣泄自身暴力本性和愚蠢戾气的最佳渠道:可以毫无忌惮的打砸抢,不仅不用担心遭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还会成为很多脑残眼中的“英雄”。这种人往往是在各大城市游荡的homeless大军,也总是民主党的铁票仓,这也是为什么大城市往往都是蓝色的原因之一。
小结
对于这次案件,美国的左右派关注的点其实并不一样,右关注的是法律问题,即凯尔的行为算不算得上是正当防卫,如果算得上正当防卫,那么被判无罪是理所当然而没有争议的,但他们同时会担心zz强大的舆论攻势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z棍关注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必要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因为即使从最宽松的条件来讲,凯尔最多也不过是过当防卫而已(更何况在这种情况下他显然有着无限自卫权),而zz检察官却提控了5条严重指控,大大超出正常范围,这些指控显然有着极其明显的意图:将17岁的自卫者置之死地,让其终身不得翻身。这不像是法律追责,更像是政治迫害和打击报复,这不由让人联想到慈父的肃反或者诸如此类的行为。双方另一个重要的交锋领域则在充满争议的(根据美国宪法,这本来是不应该有任何争议的)持枪权上,这也是z极力想要废除而右极力想要维护的。
当然,对于分歧严重的双方来说,里滕豪斯案的判决都不是终点,而是下一次较量的开始,不论怎么说,两股力量互相制衡,总是会有点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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