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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伯伦《儿女》

 zqbxi 2021-11-21

选自 纪伯伦《先知》

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而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到达的明天

你可以拼劲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

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在过去停留

你是弓,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

弓箭手望着未来之路上的箭靶

他用尽力气将你拉开,使他们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怀着快乐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中弯曲吧

因为他爱一路飞翔的箭,也爱无比稳定的弓

       读后(自创)

       我很想附和一首,我曾经把与儿女的关系做过多种思考,如树与种子,种子成熟了,就会飞落,或近或远,甚至远走高飞,难以一见,或成林,或独立,一切皆顺其自然。自古代始,如孔孟之道,以父母给了儿女生命和养育为由,要求“父母在,不远游。“以怀抱年幼儿女三年,要求父母亡,守孝三年。强调孝道,并上升至不孝必不忠的政治高度。其实,父母生育儿女,乃是人类自然现象,动植物皆同,父母给儿女的爱与儿女给父母的快乐是对等的,平等的,并不互相拖欠。只有爱和孝发自自然,发自内心才可珍贵和传承。爱往往自然,孝则相对理智,表现较为艰难,这也是社会抱怨”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女谁见了“的原因。当然,孝敬和慈爱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类繁衍,提倡十分必要,但如中国封建社会赞颂的那种为了孝顺,不惜牺牲后代的一切,显然是反人类的,虚伪的,自私的,毫无科学人伦可言。这首《儿女》开化了父母的思想观念,却一点不影响儿女的父母的感恩。

     在中国,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听父母的话被认为是不乖的,不孝顺的。结婚生子后,父母就把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以儿女为中心,觉得他们所作的一切,都在为儿女服务,大半生迷失了自己。如此子女感觉亏欠的压力很大,特别是独生子女,活得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一家人,要同时承担自己和父母的期望,稚嫩的肩膀不堪其重,大大降低了家庭幸福指数!

      作为父母,要有自己完整的生活,在子女年幼时,抚育他们的身体,给以爱,不仅仅是负担,也是天伦之乐。当他们逐渐成长,不需要父母儿时的爱的时候,就该让子女去飞,他们不是无生命风筝,需要纤绳,他们是飞鸟,需要自由。儿子称帝,追认父母为帝,实在可笑。父母,把自己未实现的理想压在孩子身上,也一样可笑。

     儿女是种子,成熟了,就飞吧,去就新的栋梁和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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