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举证和质证,都在开庭时的法庭调查(调查事实)环节,按照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的顺序。 质证可以一个一个质证,也可以综合质证。建议前者,不会漏,而且针对性。除非你实在不会说,就综合质证。质证的具体语言和操作: 一般上来先说有异议,不认可 然后从下列挑着说,按顺序,这样逻辑清晰: 1、对方的证据不是法定证据的种类 2、对方的证据没有证据能力,例如没有关联性,没有合法性,没有真实性,没有签字盖章、没有骑缝章 3、对方的证据没有证明力,不能证明其证明目的,不完整连续、证明结果没有唯一性、逻辑不合理、取证方式不合法(例窃听、非法侵入场所或网络、私家侦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等)、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其他证据矛盾 注意:质证也不是一定全部不认可对方的证据,因为对方有的证据可能和你一样,只是侧重角度不同,你要完全不认,等于也把自己的证据给否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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