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咸阳市两级法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改革,探索构建“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工作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诉讼案件增长态势得到明显遏制和缓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 ① ② ③ ④ ⑤ ① ② ③ ④ ⑤ 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陕西省咸阳市两级法院立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作为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探索推行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互融,基层党建链、群众兴趣链、跨越发展链、社会文明链、创新服务链“五链”互动的“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这一机制在运行伊始得到了咸阳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强力推动,从法院破解人案矛盾的机制性举措,上升为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性规范。 经过3年多的探索与实践,“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已然成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范本。 2020年,咸阳市诉讼案件下降5.9%,民商事案件下降14.7%,行政案件下降42%,10家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全市各级组织共调解案件8.13万件,社会矛盾纠纷下降43.2%。 基层党建链 咸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成立诉源治理临时党委,把党支部建在法律服务站,党小组设在法律服务窗口,由驻村(社区)法官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临时党支部书记。市县两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机构整合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镇村分别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推进诉源治理联席会议常态化,构筑了点、线、面、网结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模式。 在党政齐抓共管下,辖区万人成诉率、诉前化解成功率、被执行人失信比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率、民转刑案件比率等5项指标纳入了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多元主体参与、多方责任共担、多种机制共振、多样资源整合、多方参与诉源治理的工作格局逐渐成熟。 2020年,全市万人成诉率下降0.57%、诉前化解成功率上升22.36%、被执行人失信比率下降9.2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率上升12.64%、民转刑案件比率下降6.83%。 群众兴趣链 家庭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判后回访机制,在14个基层法院设立家事合议庭,让家庭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活动,将法律的种子深深播撒在孩子们的心中。 如今,法官“半月谈”、法官在线“云服务”、家事和美“法管家”等活动蓬勃开展;一批与法律知识、法治故事、典型案例相结合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广受好评。目前,全市有2943名网格员、3471名志愿者、15433名调解员活跃在社区村组。多方努力下,咸阳当地曾有的群众自治缺乏载体、难以深入等问题,已经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跨越发展链 咸阳市把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实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三三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明确在矛盾纠纷中由法官工作室或职能部门进行首轮调解,调解未果即转入法律服务站或专业调委会进行第二轮调解,再无结果则由联合调处中心进行调解,期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 此外,该院创新府院互动机制,开展“庭审咨政五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搭建连接47家机构的14个诉调对接平台,组建医患、事故、家庭、金融等6大专业调解中心,在运输、旅游、果蔬等多个产业领域设立了调解组织和法官工作室。 咸阳市两级法院派驻了1000多名法官干警,担任全市135个镇(街道)、2072个村(社区)包联法官,探索形成了日常“义诊”、提前“约诊”、法官“坐诊”、综合“会诊”、上门“巡诊”的矛盾纠纷“五诊疗法”,使矛盾纠纷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方向转变。 法官从法律上对基层干部给予指导,从源头上避免了因决策失误引发的法律问题,也让干部们工作起来更有底气。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81373件,巡回审判5619次,开展法律服务1.73万次。 社会文明链 全市48个基层法庭因地制宜,分别打造专业法庭、中心法庭和便民法庭,实行诉讼服务、法庭立案、审判案件、简案速裁、多元解纷、法庭执行、指导自治和参与治理“八位一体”工作机制,设置司法巡回“审判点”、惩戒失信“曝光台”、社村矫正“新生驿”等载体,指导成立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评选德法双馨“民星秀”,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带动了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同时,咸阳市创建村规民约,制定家风家训,在全省率先建成村级家规家训展示馆,包联法官带领群众改乡俗、立章程、定规矩,形成了“户户赛家风、人人比文明”的城乡新风尚。深化实施镇村无黑无恶无乱、无诉讼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信访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安全事故创建工程,弘扬新风正气。 目前,全市打造了233个文明村镇、11.1万家星级文明户,507村(社区)进入“无诉村(社区)”行列。 创新服务链 咸阳市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作为诉讼服务发展新动能。开发启用“咸阳法治e平台”,建成全省首家24小时微法院,设立“云上法庭”,试行“微信法管家”,推广“移动微法院”,探索“网上陪审团”,推进网上司法民意互动,将在线调解、诉调对接、执行申请、司法确认等多重功能整合于一体,971个调解机构和2278名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的网上咨询预防解纷服务。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线上成功调解案件28230件,云上法庭庭审直播11904次,移动微法院办结案件7801件,12368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服务16506人次。 秦都区医调委专业调解 医患双方握手言和 2014年,患者梁某某在咸阳某医院进行手术前麻醉时,因医疗过错致脑缺氧引发长期昏迷,住院康复理疗长达6年之久。在此期间,梁某某因病离婚,父母年迈体弱,一家人陷入贫困中。梁某某及家属要求咸阳某医院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近400万元,院方则认为梁某某长期在该院进行康复治疗尚欠医疗费90余万元,要求的赔偿费用过高应该调减,双方因此一直僵持不下,医患纠纷矛盾可能激化升级。 咸阳法院在开展“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过程中,成立医患调解委员会。2019年1月,梁某某及其家属遂请求秦都区医调委进行调解。鉴于该案患者病情复杂、康复治疗时间长、医患双方矛盾长期存在,派驻秦都区医调委的法官樊国强、杨少敏建议引入医疗专家对该医疗行为责任及后续治疗措施、治疗费用进行评估。结合医疗专家的评估意见,医调委查阅全部病历后掌握了该起医疗纠纷的基本事实,厘清医疗纠纷责任,核算伤残赔偿金额,医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院方一次性支付梁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43.5万元,扣除梁某某住院期间向院方借款的163.5万元,剩余180万元一次性付清,梁某某长期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尚欠医疗费用90余万元由院方承担。 长武县“3+N”联动 工程纠纷快调快结 2020年6月13日,长武县某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方陕西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发包方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长武某置业有限公司因工程量价款等问题发生纠纷。施工方与发包方雇佣的92名保安发生对峙,矛盾一触即发。公安机关对事态及时进行了控制,但矛盾未得到实质化解。 为防止事态恶化,长武县委、县政府紧急交办长武县人民法院多元解纷中心调处此案,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平息事态。当即,长武法院启动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长武“3+N”联动调解模式。 双方争议差距1260万元,调解难度很大,办案团队随即调整了调解思路,采取“剥洋葱”的调解方法,联合县住建局、审计局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量问题逐项进行核算,联合县住建局、市场监督局核算管理人员费用,联合物价部门对办公购置家具的单证、票据进行核算,最终将双方争议确定为300万元。 7月8日,经过一波三折的调解,这场纠纷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长武法院速裁中心当即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7月9日,长武某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将施工费158.7万元与办公家具费41.3万元汇至长武法院案款专户,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也将向陕西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人工费100万元汇入法院案款专户。 图①:2020年11月4日,咸阳中院副院长焦鹏、诉源治理办公室等工作人员来到日月星城社区法律服务站,主持调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经综合“会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郑三典 摄 图②:2020年5月5日,咸阳法院法官叱干亚婷在屯庄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审理王某诉邓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其子系脑瘫患儿,法官联系残联为王某及其子颁发了残疾证。魏 婷 摄 图③:2019年9月6日,在彬州市新民法庭老支书调解室,调解员郑芳民调解了魏某与秦某相邻权纠纷一案,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矛盾,拓展了诉前化解的空间,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魏 婷 摄 图④:2020年4月13日,咸阳法院特邀调解员霍爱民在镇诉讼服务站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用坚实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社会阅历,为双方当事人厘清了借贷的基本事实和已归还的本金及利息,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主动履行了全部剩余借款及利息。魏 婷 摄 图⑤:2020年5月15日,淳化县人民法院把基层一线作为社会基础治理和解纷重要着力点,派驻法官定期“坐诊”,深入秦河便民服务中心秦家哇村开展“讲法治故事”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李 磊 摄 (本版材料由张娅、高继超、师国栋提供)(张 娅 本报通讯员 张雅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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