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MindMaster系列 ‖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

 瀚文君 2021-11-25

大二下学期行政诉讼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运用法律武器解决行政纠纷

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司法程序公正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 有需要欢迎私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马工程《行政诉讼法学》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参考了网上行政诉讼法的PPT和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将二者相结合而成,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友情提醒:本章内容所列举的例子仅仅适用于理论上的理解,属于特例,在司法实践当中很少有这样极端的例子出现,理解为主,因人而异

补充内容

★公开原则

要求行政复议活动应当公开→书面审理

🌰外:“三密”

⒈国家秘密→一律不公开

⒉商业秘密→原则不公开

⒊个人隐私→原则不公开

【补充】:当权利人同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可以应当公开

★被申请人【补充】

⒈被撤销的行政机关

被申请人:继承权力的机关、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权责一致原则

⒉派出机构

⑴一般情况

被申请人:派出机构(自己)

⑵特殊情况

具体机关具体分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⒊法定批准机关

被申请人:上级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⒈一般管辖→被申请人:一级政府和工作部门

⑴一级政府上一级政府

⑵工作部门

①业务指导

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部门

②行政领导

行政复议机关:同一级政府

③垂直领导

A.省以下→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部门

a.市监(工商、质检、药监)

b.国土

B.中央→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部门

a.国安

b.海关

c.金融

d.税务

e.外汇管理

⑶省部级行政机关: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

行政复议机关: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

①行政诉讼

②国务院终局裁决(唯一的二级复议)

⒉特殊管辖被申请人:其他行政主体

⑴派出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设立的人民政府

⑵派出机构

行政复议机关:设立部门、部门所在政府

⑶被授权组织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主管机关(授权行政机关)

⑷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张某因贩卖假烟在吉林和辽宁的交界地带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吉林省四平市烟草专卖局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烟草专卖局共同出动想要管辖该违法行为,二者发生争议,理论上应该交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实践领域】:吉林省烟草专卖局与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协调解决

⑸被撤销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继承权力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注意】: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政府有义务转送(转交)申请(特殊管辖→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

⒈自由选择关系先复议再诉讼 & 直接诉讼

⑴不能同时进行

🌰外:行政相对人同时向两个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为行政复议机关

🌰外:行政相对人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先受理的机关(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外:行政机关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受理→无法律规定(实践领域:协调)

⑵机会只有一次

①撤回复议:不得再复议,可以再诉讼

②撤回诉讼:不得再诉讼,不可以复议

⑶复议接诉讼

①受理决定

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第二天)

②受理不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③不予受理

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第二天)

⒉限制选择关系可以选择复议和诉讼,但复议终局

⑴省部级行政机关: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

①行政诉讼

②国务院终局裁决(唯一的二级复议)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公安机关拘留

①行政诉讼

②行政复议终局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安机关罚款拘留

①行政诉讼

②行政复议终局

⒊复议前置关系必须先经过复议,方可诉讼

《行政复议法》

侵犯既得自然资源权利案件

①申请人已经依法取得

②自然资源权属

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土地

③行政确认:“给了别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

涉税争议(主体、数额、方式)

🌰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执行)、财产保全行为、反倾销税→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⑶《知识产权法》

《商标法》

市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专利法》

知产局(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专利复审委员会

《反垄断法》

①商务部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②商务部不予禁止经营者集中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原因】:专业性、技术性高难的行为、行业(高精尖技术、行业)

⒋复议前置且终局关系(复议终局)

⑴主体:省级政府

⑵依据:国务院/省级政府的行政区划/征收土地决定

【原因】:法律位阶高、主体级别高

⑶所有权归属:自然资源权属→农村集体土地

⑷行政确认:“给了别人”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⒈被申请人手中的证据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之时已经具备,证据、依据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⒉被申请人用事后收集的证据来证明当初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不予认定→行政违法

★申请人撤回申请

可以撤回申请,但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机会只有一次

🌰外:行政相对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撤回的申请→威、逼、利、诱

★抽象行政行为的决定附带性审查

申请人(行政相对人)被申请人(行政主体)所作出的某一行政行为不服,想要向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既想告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又想告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先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先列明自己不服某一项具体行政行为,然后再列明对某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据以作出的依据(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⒈申请人:先告具体,再告抽象

⒉被申请人:先审抽象,再审具体

★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7种类型

⒈维持→官胜民败

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既合法又合理

⑴“5”→合法行政

①事实清楚

②证据确凿

③适用法律正确

④没有超越职权(横向、纵向)

⑤没有滥用职权

⑵“1”→合理行政

⒉驳回→官胜民败

⑴申请不作为,理由不成立(告错人→经释明提醒后不改正)

⑵受理后发现申请不符合条件(时间、主体、要件、受理范围)

⒊(限期)履行→官败民胜

被申请人不作为→期限

⑴拒绝(积极的不作为):应作不作

⑵拖延(消极的不作为):久拖不作

⒋撤销→官败民胜(程序性问题)

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错误

⑴全部撤销(全撤)

🌰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横向、纵向)→法律优先:“法无授权不可为”

⑵部分撤销

🌰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错→对:维持;错:撤销

⑶撤销并责令重做→重新做

🌰外:重复做→被申请人的程序性错误

申请人甲化工厂针对被申请人区环保局未经听证程序,撤销授予其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市环保局要求区环保局撤销该决定并责令重做→重新启动听证程序

⒌变更→官败民胜

上级机关下级机关决定(撤销、改变)

限制: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有利于申请人的变更)

🌰外:当申请人之间是利益相互冲突的关系

⒍确认违法→官败民胜

不作为,但(限期)履行已无实际意义

🌰119未按规定时间出警救援,房屋烧毁

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客观事实无法撤销)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公民

违法,但撤销会给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害的

🌰行政规划行为损害采光权

行为不成立或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62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⒎赔偿→官败民胜(衔接程序)

⑴申请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⑵职权

财产权损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注意】:只要官败民胜就适用赔偿程序

受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是申请人(行政相对人)财产权利,审查后发现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行政相对人)财产损害的,即使申请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没有提出赔偿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

▼开通了留言区,欢迎大家交流学习,多提意见▼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