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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ind系列 ‖ 债权法——债权保全权

 瀚文君 2021-11-25

2021 

summer

大二下学期债权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债权法︱债权保全权#

2021 ✕ summer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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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债权法总论》第二版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和书上的内容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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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债权人代位权【名词解释】

债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自己的债权时,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保全自己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简答题】

  1. 须债务人已经陷入履行迟延→目的: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不当干预债务人的行为自由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⑴须债务人第三人有债权→时间标准

    ⑵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使债权人的到期利益未能实现→不需要考虑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原因

  3. 须两个债的债权均以财产给付内容→可替代性债权

    【补充】:非财产给付内容(信用给付、劳务给付)的债权不能成立❓

    ⑴人身专属性(不可替代性)

    ⑵不可量化、估计价值

  4. 须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性债权

    🌰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

★债权人撤销权【名词解释】

债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处分其责任财产损害自己的债权时,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简答题】

  1. 客观要件

    ⑴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无偿减少财产

    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财产

    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⑵须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债权

    ⑶须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发生于债权成立之后

    ⑷须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有效(行为成立+行为有效)

  2. 主观要件

    债务人的恶意

    ①须债务人知道其行为损害债权人

    ②须债务人的恶意存在于减少财产之时

    ③债务人的恶意依其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行为认定(本人恶意+法人恶意)

    【例外】:债务人虽有损害债权的恶意,但减少财产不损害债权的,撤销权不成立

    受让人的恶意

    ①须债务人受让人(第三人)之间的财产行为所涉及的价格明显不合理

    ②须受让人(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或者自债务人受益知道价格明显不合理,足以损害债权人而仍然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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