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如何理解?二

 东东85nuh7gdm8 2021-12-02

2021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主要包括下列案件:

1.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实名反映案件久拖不决,经初步核实确属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的

老践说法:超过法定的审理期限,这样的案件现实中是存在的。我自己的行政案件就有碰到的,2020年二三月份的时候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法院立案,到2020年12月底才结案,差不多九个月十个月,超过一审审理期限六个月。各位朋友,你们有碰到超期审理的吗?请在评论区留言。

当然,很多情况是:由于案件还在审理,也不敢实名反映超期。如果当事人有实名反映超期的,我还是要佩服你的!只有经过实名反映,且经核实超期的,才能认定为“四类案件”。

关注老践、点赞老践,行政诉讼你自己就会!老践为您省律师费,助您解决行政争议!谢谢关注,下期再续……#普法行动##法律小讲堂##律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