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若该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异地预缴增值税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如下:
应预缴增值税=(1030-309)/(1+9%)*2%=13.23(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23*7%=0.93(万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3.23*3%=0.40(万元)
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3.23*2%=0.26(万元)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3.23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93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40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2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4.82万元
借:税金及附加 1.59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93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40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26万元
税务申报填写请参考图2。
案例资料[2]: 江西省南昌市某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019年6月收预收工程款(备料款)100万元,当月支付分包款50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2%。
(1)若该公司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预缴增值税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如下:
应预缴税款=(100-50)/(1+3%)*3%=1.46(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46*7%=0.10(万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46*3%=0.04(万元)
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46*2%=0.03(万元)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预交增值税) 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10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04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03万元
贷:银行存款 1.63万元
借:税金及附加 0.17万元
贷:应交税费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10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04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03万元
(2)若该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预缴增值税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如下:
应预缴增值税=(100-50)/(1+9%)×2%=0.92(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0.92*7%=0.06(万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0.92*3%=0.03(万元)
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0.92*2%=0.02(万元)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 0.92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06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03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02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3万元
借:税金及附加 0.11万元
贷:应交税费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0.06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03万元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02万元
税务申报填写请参考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