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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儒家人性论的两种模式及其影响

 yuanylch 2021-12-06

  三、两种人性论模式不同的原因

  《中庸》一般认为是子思所作。对于子思、孟子,学界大多认为其属于同一学派,即思孟学派。荀子最早把子思、孟子放在一起进行批评,说他们“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非十二子》)汉代司马迁也说:“孟轲,邹人也。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到了宋代,理学家为了突出儒家的“道统”,构建一个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传承谱系,因此把《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并称“四书”,成了与“五经”具有同等地位的经典。如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说:“见而知之者,为颜氏、曾氏之传得其宗。及曾氏之再传,而复得夫子之孙子思,则去圣远而异端起矣。”(12)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发现,尤其是郭店竹简的出土,学者对于思孟学派的存在更加确信。如荀子批评的“五行”即是其一。以前对其解释有着不同看法,随着马王堆帛书、郭店竹简《五行》的出土,其具体内容始大白于天下。庞朴最先指出《五行》说的仁、义、礼、智、圣就是荀子批评的“五行”(13),并在《中庸》《孟子》中找到相应的内容。(14)陈来则指出《五行》经部为子思所作、说部为孟子所作,从而落实了荀子“子思唱之,孟轲和之”的说法。(15)这些都说明了孟子与子思的密切关系。(16)

  的确,从思想内容上看,子思、孟子有一些相似之处。如在《中庸》和《孟子》中,我们可以发现一处二者基本相同的文字。《中庸》说:

  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孟子·离娄上》说:

  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两相比较,除了个别表述外,内容基本相同,这也反映了《中庸》思想对于孟子的影响。

  除了相同的地方外,孟子与子思的思想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差异。从上面的分析来看,二者在人性、物性的关系上就有着明显的不同。那么,这种不同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从《中庸》和孟子对于人性的论述来看,有没有本体论设定是造成二者不同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中庸》中有一个本体论的设定,即天下万物都是由天生成的,这样天下万物就从同一个本体那里继承了同一种“天命”,此种“天命”落实到每个具体事物中就成了每个具体事物的“性”,此即“天命之谓性”。《中庸》还对“天命”的内容作了说明,即“诚者,天之道也。”虽然天下万物皆从“天命”而来,但“天命”在每个事物中表现的情况并不相同,因此出现了种种不同的事物。人与物的不同,在于人能对其所有之“性”有自觉的认识,并能通过修养工夫的方式使其充分发挥出来。而物则没有此种自觉、此种工夫。与《中庸》人性论相似的《易传》也有此种架构,即本体论的设定,如其说的“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等等。

  孟子对于人性则没有一个本体论设定。在孟子中,虽然其也认为“心”是天之所赋予的,但他强调天对人的独特性,即认为只有人才有“心”的自觉。动物则没有此种“心”、“性”,更不用谈其他物种了。因此,他特别强调人、物之间的区别。虽然在生理属性等方面,人与动物有着相同的一面,但孟子并不以此作为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因此,在孟子那里,从人推到万物是缺乏基础的。虽然他也谈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上》),但如果按照其人、物之辨的思想,这种推论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从理论上讲,孟子的人性论思想是有一定缺陷的。

  由于本体论方面的不同,也造成了《中庸》、孟子在“性”“命”关系方面的不同。《中庸》有其本体论的设定,因此,其“性”“命”关系是上下一贯的。“命”是从天道下降万物的角度讲的,“性”则是从万物承接天道的角度讲的,二者是一体之两面,是统一的,不是分离的。在孟子思想中并没有本体论的设定,因此其“性”“命”关系是分离的。孟子认为,对于人来讲,“性”是内在的、主动的,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尽心上》);“命”则是外在的、受限制的,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就一定可以实现的,“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这种受外在条件限制的“命”,又被称作“天”,“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万章上》)在这种情况下,“性”与“天”也是分离的。

  孟子还从人的自然属性和本质属性的方面,对“性”“命”的区别作了论述: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

  耳、目、口、鼻之欲,是人天生就有的自然属性,也是先天赋予人的本能,因此可以称作“性”。但这种自然属性的满足受到外在条件的限制,因此又被称作“命”。从其受限制的方面来讲,其就不能称作“性”;仁、义、礼、智等道德属性也是先天赋予人的,也是人不能主动选择的,因此可以称作“命”。但这种道德属性又是内在的,其实现是不受外在条件限制的,因此其又可以称作“性”。

  除了上面所讲的受外在条件限制的“命”外,孟子还讲“正命”,其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尽心上》)可以看出,这种“命”是人的自然生命与道义担当的统一。因此,知道“命”的人不会站在危墙之下。而那些以身试法死亡的人则非“正命”。这种“正命”认识了“命”的应当性,同样不受外在的限制的,从这方面来讲,其也就是“性”。因此,在这里“性”“命”(“天”)又统一起来了。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同上)

  从上面分析来看,《中庸》、孟子之所以对于人性、物性关系有着不同的认识,在于他们思想中是否有一个本体论的设定。这只是就二者人性论思想的不同来分析的,但并不能推广到其他一切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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