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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清代菜市口行刑的基本流程,以及斩首弃市的实际含义

 江山携手 2021-12-06

明清两朝,被判死刑的犯人照例要在秋后问斩,地点多在菜市口。清代对死刑犯的审核是十分严格的,要经过“三审三决”(地方督抚、刑部、朝审),最后由皇帝御笔勾决后方能问斩。

这里以清代为例,来仔细讲一讲菜市口行刑的基本流程和一些比较冷门的知识。

被判斩首的死刑犯都是统一从刑部大牢中押解到菜市口问斩的,集中在同一天行刑。实际上,清代每年被皇帝勾决的犯人并不多,一般也就几个到二三十个,比如康熙皇帝比较仁慈,每年勾决的犯人平均下来不到10个。

行刑的当天,步军统领衙门要派出马步军数百人,围严了法场,监斩官员是刑部或大理寺的司官,在菜市口东北角会搭起一座土台,三面用大油布围着。按规矩,行刑之日,监斩官员要供上阎王爷的神龛,摆上香炉祭品,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表明斩首犯人要选择吉利的日子。

刑场的中间,埋着十个粗大的树墩,为何是十个呢?这代表着阴曹地府的十殿阎罗,行刑时犯人就将头放在上面,只等刽子手一刀落下。不过奇怪的是,这十个树墩都是给男犯人准备的,至于女犯则在不远的西南方向,也同样有几个不大的树墩,而这些树墩,在平日里竟是商贩卖肉剁排骨和杀鸡宰鱼的地方。

清代斩首犯人为何要选在菜市口呢?因为这个地方尤为豁亮,是个三岔路口,随着年积月累,附近的小贩日渐繁多,刑部只要在此张贴行刑告示,周围的商铺便会挤满了人等着看热闹。不用说,朝廷的用意就是想借用这个地方,来宣示法律的威严。

古人做事向来都有成例,斩首犯人同样也是如此。行刑前,一定要让犯人吃饱喝足,即便是成了鬼,也不会是饿死鬼,一旦“饿死鬼”多了,世道就会变乱,若再无人祭奠或送钱的孤魂野鬼,那将危害人间与江山社稷。

人犯进入法场受刑前,即正午之前,计算时辰的监斩差役就会不停地喊着:“午时未到,吃饱吃好,阳世有来生,阴世转阳早。”喊声一过,马上就有刑部常年雇佣的饭馆伙计们,端着酒坛、炖肉,挨个给犯人倒酒上肉。

犯人也都知道这个规矩,这是他们在阳间最后一段饭,因此也不会反抗,规规矩矩吃完这顿断头饭。喝完最后一口酒后,犯人们将酒碗摔得粉碎,照例也会来上一句“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枉此一生,雁过也留声”一类的话。据说,这都是刑部大牢牢头们叮嘱的,只要这样喊,才能走得安生,也能转世投胎为人。

午时三刻时辰一到,刽子手拿着鬼头大刀砍下,只一刀便人头分离。清代的刽子手是个神秘的行业,民间都说他们和阎王爷是朋友,因为只有他们家里供着阎王爷。从事这一行当的,大多是汉人,旗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刽子手不是朝廷的正式编制,一年到头就营业一天,虽然也有家属送点银两,但基本上不够开支。不过他们与刑部的常有来往,所以平日里也做些生意,大多是保镖一类的事,但雇主一般都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在很多影视作品中,经常提及一个词汇——斩首弃市。从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行刑过后犯人的尸体被抛弃在菜市口。事实上并非如此,明朝时常有将人犯暴尸的习俗,但是清朝除了对那些钦犯毫不客气外,仍会留全尸给家属。

每次行刑后,差役们会雇专人,将犯人的脑袋重新缝合在尸身上,让死者落个全尸,这些人被称为“还魂爷”,专门做抬尸、运尸与埋尸的生意。

作为家属为了掩埋尸首,都要花上一笔银子,如果是穷苦人家则要卖儿卖女,或者是卖身为奴,以换得亲人入土为安。如果犯人要是没有家属,那么菜市口周围的商贩们就会集资出钱,找人将其埋到乱坟岗。

弃市还有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行刑这一天,在菜市口贩卖的菜果,卖不完绝不能再带回家,就算赔本赚吆喝,也一定要抛弃在这里,用来接济乞丐或穷人。

当然,明清两朝斩决犯人也不一定都在菜市口,对于那些起兵造反的首领,或是进犯边疆的外来侵略者,凡是每次得胜回朝时,都会举行一个献俘仪式,然后在午门处决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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