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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红楼梦》并非才子佳人小说,请看贾母的“掰谎记”

 三个小布丁 2021-12-09
前些天,我的《红楼梦》导读文章引来了一位高人,他给我近期所有的《红楼梦》相关文章都留了相应的留言,但总体只有一个意思:
《红楼梦》只不过是一本才子佳人的言情小说,为啥要费这么大的精力去研究它!因为留言太多,我就只好借对五十四回贾母的“掰谎记”的解说统一回复一下:
朋友,你想简单了!《红楼梦》并非一本才子佳人小说!

(贾母掰谎)
《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回目标题是“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王熙凤效戏彩斑衣”,这一回里有一段精彩的贾母“掰谎记”,这一段文字历来为读者重视,有说它是教育林黛玉的,有说他是教训薛宝钗的,但这一段文字,最重要的作用,其实是宣扬作者(我们还是认为最靠谱的作者是曹雪芹)的创作理念的,也就是说,这一段文字里,包含着《红楼梦》的创作方式。让我们再次完整地阅读这一段文字: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

……贾母笑道:“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五十四回)
鲁迅把《红楼梦》归入“清之人情小说”,或者“世情”小说。具体见《中国小说史略》《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鲁迅全集》第九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也就是说,他认为《红楼梦》是一本描摹人情,勾画世情的小说,他把《红楼梦》与明末的佳人才子小说(指的是《玉娇梨》、《平山冷燕》、《好逑传》这些典型的才子佳人小说)明确分开,显然,在鲁迅眼里,《红楼梦》绝不同于一般的才子佳人小说。

(宝黛初会时)
欧丽娟则把《红楼梦》的作品主旨定义为追忆和忏悔,它是一曲青春生命之挽歌,一曲贵族家庭之挽歌,一曲尘世人生之挽歌。(欧丽娟,《大观红楼》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所以,在真正的阅读者眼里,《红楼梦》也不是一本才子佳人小说。

(宝钗初来贾府)
我们先来说说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路”。没错,一般的才子佳人小说是有套路的,正如《红楼梦》第一回所说: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拔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第一回)
才子佳人小说的情节结构特征可以总结为:
1、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2、中间出现小人、奸人、坏人拔乱离散。3、才子及第,获得恩旨或父兄肯定,终得团圆。

(贾母与全家人的欢谈)
其实这也就是正如贾母所说:“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也就是说,男女主人公的家庭,都是官僚或殷实富贵之家(当然,也有贫寒的举子遇相府千金的)。而且男主人公富有才华,女主人公则是“绝代佳人”;男女双方因为机缘巧合(或是某个物件,或是诗词酬唱),偶然相见,就互相钟情,实际上就是“一见钟情”,于是女的忘了礼法家教,男的丢了满腹文章,忘了圣人的教诲,于是私下两相交好。随后必然有小人从中作梗(为了使情节复杂,营造悬念),致使男女离散。后来男主人公金榜高中,往往状元及第(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的状元),于是男女团圆,从此富贵寿考,像西方的童话故事结尾一样,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才是所谓的才子佳人小说情节套路。
《红楼梦》呢?林黛玉、薛宝钗和贾宝玉虽然都出自富贵之家或书香门第,但他们不是一见钟情(或许宝玉与宝钗有“一见钟情”之嫌),但实质上他们之间的情感都是“日久生情”。黛玉和宝玉更是“两小无猜”,从小吃和住均在一处,就在贾母的屋子里一块长大。
就算宝钗,她来到贾府,也跟宝玉有很长的共同生活时间,他们有太多的见面机会,但注意,他们相见,并没有向“爱情”的方向作明确的努力,因为在礼教环境之下,宝钗、黛玉认为凡是自我主观对于“终身大事”的主观追求都属于“淫滥”的范畴,因为在小说中,我们无数次看到她们的态度。
实际上,在贾府乃到薛家的礼制约束之下,他们之间即使是行为上是“止乎礼”的,但因心中已“发乎情”也仍然被判定是“非正”的(欧丽娟语)。

(宝、黛、湘、钗)
更重要的,《红楼梦》中林黛玉、薛宝钗与贾宝玉的结局并不是大团圆结局(这是人所共知的)。
才子佳人小说产生的根源正如贾母所说,是因为文人的两种不正常的心理:
1、妒富。即“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因为在那样的礼教之家,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男、女主人公出现的。林黛玉、薛宝钗他们绝对不会出现私下肉欲交合的情景(宝玉与袭人的“云雨”之情,是礼教范围之内的),而才子佳人小说中,这样的情景是小说的核心情景事件。

(《西厢记》剧照)
2、欲望满足。即“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着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
才子佳人小说里,“小姐只有一个随身丫鬟”,而实际上,就算贾府这样的“中等人家”(贾母语,因为上面还有王府和地位更高的人家),即便一个丫鬟(晴雯)生病,请来的大夫也不可能一路直通内院;就算有正经的差事的男子贾芸去园内种树,也会提前让女眷(丫鬟也包括在内,更别说小姐)回避。实际上才子佳人小说之所以有这样的情理缺陷,是因为写才子佳人小说的作者不了解“尚书或宰相”这样富贵人家的生活状况,一切情节及人物设置,全凭自我猜想,其情况类似于普通贫穷人家所想象的皇宫生活为“东宫娘娘烙大饼,西宫娘娘剥大葱”,因为那是他们想象中的“美好生活”。

(宝玉和他的大丫鬟)
《红楼梦》完全不同,它有更复杂的人物群体:贾府有上千口人:第五回宝玉说:“单我家里,上下下下,就有几百个女孩子呢”;第六回,作者又说“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三四百丁,就该有上千口人,因为“丁”还有妇有子。所以,五十二回麝月说“家里有上千口人”。
当然也有更复杂的情节,这里就不再多展开说了。

(《平山冷燕》封面)
而曹雪芹不同于一般的文人,他的出身决定他有这样的生活基础,他有生活阅历,他了解大贵之家的生活状况,所以能真实地描摹出这样的人物,真实地描写出“人情”、“世情”,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红楼梦》的现实价值更大,因为它更接近“生活真相”。因此,我们说《红楼梦》是学习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书,它决非《平山冷燕》、《玉娇梨》(还有很多)之类的才子佳人小说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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