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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组织“三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acerbookstore 2021-12-1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纪检监察机关厘清职责、找准定位、突出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指明了方向。推动落实“三转”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纪检组织的自我改革,还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制约和牵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组织共同努力。

一、推进“三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影响,想转转不实。在实行“两个为主”后,纪检组织的领导干部、案件查办业务都以上级纪委为主,一些党委(党组)书记就认为,纪检组织势必会垂直管理,推动落实“三转”自然而然就是上级纪委的事,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在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过问不多,听之任之。有的党委(党组)在一些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上,还是会安排纪检干部从事或分管职责以外的工作,交办其不该承担的具体事项,弱化了纪检组织的主责主业。个别政府职能部门与纪检组织“三转”不同步,对纪检组织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移交的工作,不主动承接,出现退而不接的情况,“三转”无法真正落地。

(二)内部制约,想转转不快。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可操作的指导意见,一些纪检组织对该设立哪些机构、该牵头什么工作、该参与什么监督,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寄希望于省市纪委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方法和途径,好参照执行。一些纪检组织认为,一味强调主业主责,对党委政府交办的非纪检业务工作一推了之,久而久之,在党委(党组)中的地位就会被边缘化,话语权就会被削弱,执纪问责监督等工作也无法开展。加之,在履职过程中要问责、处理干部,得罪人的情况越来越多,势必影响纪检组织的评优评先和纪检干部成长进步的群众基础。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动落实“三转”的进程。

(三)能力牵制,想转不会转。由于缺乏专题的业务培训和相应的理论指导,一些纪检干部不能真正领会“三转”的内涵和外延,对“三转”后所承担职责事项分得不清,对越位、错位、缺位情况把握不准,在落实“三转”的过程中,不知道往什么方向转,不知道怎么转。个别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还不适应“三转”的要求,习惯用传统手段,满足于老一套,难于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法,还不能真正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职能定位。

二、深化“三转”的对策建议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对新时期加强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对纪检组织转换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落实“三转”要求,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真转、快转、实转。

(一)营造外部环境,实现真转实转

1、凝聚共识推动“三转”。凝聚党政“一把手”的思想共识,是推动“三转”的基础。采取开设专题研讨班、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三转”工作要求等方式,向党政“一把手”传达王岐山在“三转”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讲清楚“三转”不是撂担子,不干事,而是更好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等道理,赢得党委政府的理解,传导好工作责任和工作压力,凝聚起上上下下的共识,增强推动“三转”的自觉性,以思想上的转变,带动行动上的落实。

2、党委自转带动“三转”。党委(党组)的自转,是推动“三转”的前提。必须厘清党委(党组)与纪委(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和工作界限,归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督促基层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完善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以及履责报告、检查指导、考核评估等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督促好有关主责部门靠前站位,同步转向,主动承接纪检组织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移交的相关工作,以党委的自转带动纪委“三转”,确保职能转变不“缺位”、不“断档”。

3、争取党政支持“三转”。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推动“三转”的关键。督促党委(党组)把推动纪检组织“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支持纪委调整内设机构,向党群部门派驻纪检组织,退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理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排名和分管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编制管理、人事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配合,帮助纪检组织完成内设机构整合、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等工作。制定、落实查办案件成为主业主责后,纪检干部成为得罪人的“专业户”的保障措施,解除纪检干部的后顾之忧,当好坚强后盾,为“三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三转要求,加快三转速度

1、有进有退,加快转变职能。在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上做加法,进一步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加快向党委部门、群团组织派驻纪检组织步伐,明晰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主责,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实现监督网络的全域覆盖。在副业和分管工作上做减法,加大对纪检组织副业的清理力度,及时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牵头参与的工作,移交给政府主责部门。同时,科学设定分管工作,为纪检干部减好负、降好压,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问责监督主业。在工作合力和监督力量上做乘法,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横向沟通,强化与上级纪委、下级纪检组织的纵向联系,推进纪检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纪检机关和派驻机构同转,发挥整体作用,产生“蝴蝶效应”,倍增纪检监察力量,增强执纪问责监督主力。

2、有收有放,加快转变方式。在执纪监督方式上,将角色定位从“先锋”向“监军”转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把廉政风险点转化为监察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用好用活巡察监督力量,开展常规和专项巡察,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变具体事务监督为部门履责监督。在揭露腐败方式上,改进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信访举报处置标准和方式,加强纪检组织网站建设,改进网络舆情处置方式,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变“事无巨细受理信访”为“突出主业受理信访”。在查办案件方式上,建立办案一体化指挥中心,强化对查办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指挥,构建上下一体、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办案新机制,变“挖地三尺”式办案为“查清主要问题”就移送的“短平快”式办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3、铁面铁腕,加快转变作风。在干部入口关上,建立纪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采取公开招考、公开遴选等形式,把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作风优良的干部选进纪检干部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生机活力。在规范干部行为上,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约谈、纪检干部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完善纪检干部岗位职责、工作运行、考核评价等管理体系,严明“六项承诺”、“五严守、五不准和十六个决不允许”等纪律要求,形成制度严格、纪律严明、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在解决“灯下黑”问题上,采取作风巡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带头“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剑指“自己人”,严肃整治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坚决调离庸懒散浮拖干部,从严处理违纪违法干部,维护纪检机关良好形象。

(三)提高能力素质,夯实三转基础

1、锤炼政治素养。围绕“三转”要求,组织纪检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三转”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学习中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学习中把握的“三转”目标指向、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帮助纪检干部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坚定“三转”信心,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使“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理念扎根纪检干部心中。

2、提高能力素质。紧扣“三转”需要,举办“三转”形势、案件查办、案件审理、信访处置、监督检查、自身建设等专题培训班,邀请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的专家领导,进行授课辅导、案例教学,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过硬的能力素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之职,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进反腐倡廉,解决好能力素质不适应“三转”的问题。

3、增强自律意识。突显“三转”实质,加强纪检干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督促纪检干部牢固树立“打铁先要自身硬”、“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三种意识,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恪守廉洁自律规定,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对纪检机关认真履职尽责、维护党纪政纪的殷切期望,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监督执纪、建设廉洁政治的热切呼声,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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