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公司总经理心急火燎地冲进财务办公室说:那家XX公司在法院告我们了,说他们有100万元存放在我们这里,要求我们归还,他们手上还有我们公司给他们开的100万元收款收据。然后质问我:是你给他们开的收款收据吧? 不出所料,果然来找我的麻烦来了! 还是在这家央企下属的外轮代理公司,一天财务办公室来了位漂亮的女老板,带着她的助理,一个帅小伙。她给财务经理说,他和我们总经理说好了,向我们公司借款100万元,用她们的货物做抵押,双方的合同都已经签订好了。她说借的这100万元她不提走,先暂时存放在我们这里,今后需要时,随时找我们提取,因为钱存放在我们这里,所以要求我们给她开一份收到她100万元暂存款的收据。然后把她和总经理签订的合同出示给财务经理看。 财务经理又把合同递给我看,问我是否给她开收据? 我有些犯糊涂,琢磨了一会儿后,给那女老板说:你先给我开一份收据吧,说你借到我们100万元,然后我再给你开收据,说这100万元暂时存放我们这里。 女老板说,合同上已经写明了她们借我们100万元,双方法人代表都签字了,表明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就代表收据,所以不用另外再给我们开收据。 和她辩解了好一会说不明白。她不给我开收据,我也就不给她开收据。 于是这位漂亮的女老板就给总经理打电话,总经理叫我接电话,说,这个女老板是他的朋友,两家公司合作关系一直很好,值得信任,叫我不要影响了客户关系。说她们是有急事需要暂时借款100万元,也不是白用,会支付利息的,而且她们有不止100万元的货物堆放在我们的场地,所以不用担心。然后要求我们赶紧把收据开给她。 我给总经理说,她必须同时给我开收据才行,表明她借到我们100万元了。 总经理说,合同签了字就行了,有合同在手还怕什么。然后叫我赶紧把收据开给她。 我给财务经理说,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她不开收据给我们,我们就不应该给她开收据。合同只是表明我们同意借钱给她,并不表明她已经收到了我们的借款。她手上有我们开的收据,但我们手上没有她开的收据,到时候她说没有收到我们的钱,打官司我们肯定输! 于是财务经理也坚决要求女老板开收据给我们。女老板又给总经理打电话,总经理再次要求财务经理直接开收据,并再次强调,人家有100多万元的货物堆放在我们的场地,跑不了。 但财务经理不同意,给总经理解释不通,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女老板也没辙,就说她没带章,开不了收据。 我说,那你就手写一张收条吧,签上名,再摁上你的手指印也可以。 拿到她的收条后,我们也给她开了一份收据。月底,就把收据存根联和收条都装订进了记账凭证。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事基本上都忘了。 一天老板突然心急火燎地冲进财务办公室,冲着我说了文中开头的那句话。 我一时没有明白他说的什么,结果财务经理首先发火了:是我们开的,当时就给你说了不能开,你非说是你朋友值得信任,一定要开。现在来找我们的责任,怪得着我们吗? 我明白了他们在讲什么事情后,给他们说:不用担心啊,我们这里不是也有她写的收条吗?我们也可以要求她归还借我们的100万元款啊。 财务经理这才想起来,马上说:对啊,当时我也叫她给我们开了一张收条,在哪里,你赶紧找出来…… 当然,这官司也就就此了结。 此事说明,无论你的老板或你的领导是什么态度,为财务安全,也为保护自己,一定要做到手续齐全,尽量确保万无一失。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惹来大麻烦。虽然我们拿的是卖面粉的钱,但必须时时要操卖白粉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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