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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追求——马可•波罗云南行

 滇史 2021-12-14

中世纪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约公元1254~1324年),出身于水城威尼斯的一户大商人家庭。他17岁时,就跟随他的父亲马可·尼古拉、叔叔马可·玛窦前往中国。据他后来的旅行记《马可·波罗行纪》的记述及专家的研究,他们经过小亚细亚、两河流域、波斯、阿富汗、中亚细亚、帕米尔高原、塔克拉玛干沙漠、戈壁沙漠等地区,花了近4年时间,完成了艰苦的旅程,终于在元朝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夏天到达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西北)。可波罗一行受到元世祖忽必烈的接见,后即被委以重任,在元朝做官达17年之久。

马可·波罗在大都(今北京)担任朝廷官员,元世祖忽必烈经常委派他到各地出差巡游,办理朝廷事务,探访风土民情上报。据说他曾经到过今新疆、甘肃、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西藏、四川、云南、湖北、江西、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出访过日本、越南、缅甸、印度等国及东非地区。公元1292年,马可·波罗奉令护送元朝阔阔真公主出嫁伊儿汗国阿鲁浑汗,从福建泉州乘船,从海上经爪哇、苏门答腊,渡过印度洋北部,到达波斯,把阔阔真公主送到了目的地,完成了使命。公元1295年,在阔别24年多时间后,又回到故乡威尼斯。公元1298年,在威尼斯与热那亚的战争中马可.波罗被俘,在狱中遇到比萨人鲁思梯谦(Rusticiano)。鲁思梯谦当时已经是一位小有名气的骑士文学家,公元1270年时他用法语写成一部骑士传奇集《梅里亚杜斯》,文笔优美,故事生动有趣,在意大利各城邦的贵族社会、民间广为流传。马可波罗在狱中讲述的旅行见闻,被鲁思梯谦记录成书,成为震惊欧洲的《马可·波罗行纪》(中文又译为《马可·波罗游记》、《东方见闻录))。通过《行纪》中所记述的马可·波罗的神奇见闻,当时的欧洲人得以知晓东方富庶、美丽、神奇的一些情况,尤其是灿烂的中国文明,使欧洲人向往不已;《行纪》中详细介绍的东方丰富物产,尤其是黄金、白银、香料,东方的民俗风情及“大而名贵”的诸多城市,深深地打动了欧洲人,地中海北岸各国的王公贵族及商人们因此激动非常,到东方去探险和寻宝,一时成为时尚。150多年后,于公元1492年开始的地理大发现中,《马可·波罗行纪》曾被环球航海探险家哥伦布作为他的航海探险指南,在他的航海日记中屡次提到《行纪》,他经常阅读并在边栏空白处写有批注的《行纪》,如今还存放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的博物馆里。哥伦布就是根据《行纪》的记述,航海来中国和印度的,但他无意中却驶到了欧洲人当时还不知晓的美洲。他把今墨西哥误认为是《行纪》中记述的“行在”,把古巴岛误认为是日本。至死哥伦布都没有弄明白他的错误。不过,哥伦布却是在马可·波罗《行纪》的引导下“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的。

△ 我国第一本汉译本《元代客卿马哥博罗游记》
△ 冯承钧译本《马可波罗行纪》

《马可·波罗行纪》于公元1300年至1303年间由鲁思梯谦整理成书,以后不胫而走,其各种抄本、译本在世界各地流传。鲁思梯谦整理的原稿现已不存,其为意大利文(威尼斯地方土语)、拉丁文抑或是法文(法国古代土语),现在已经无法弄清楚。公元1477年出版的德文译本《马可·波罗游记》,是目前研究者们所公认的第一个印刷版本。以后,各种文字的不同版本在世界各地不断出版流传。据1938年时伯希和等人的统计,早期抄本和印本已有143种。1956年时向达统计,国外新出版的《马可·波罗行纪》已有百余种。1991年10月北京举行的马可·波罗国际学术讨论上,经过统计,“《游记》问世以来,全世界已有近300种手抄本和译本”。

由于《马可·波罗行纪》记述了当时欧洲人前所未闻的东方神奇,马可·波罗生前就曾被人视为骗子、牛皮大王,他的名字甚至成了骗局的代名词。传说马可·波罗临终前,信奉基督教的亲友们为了他死后灵魂能够进入天堂,劝他忏悔,否定他在《行纪》中对世人撒下的弥天大谎,但遭到马可·波罗的坚决拒绝。马可·波罗死后的600多年间,也不断地有人对他的《行纪》提出质疑。1982年4月14日英国《泰晤士报》发表署名为克雷格·克鲁纳斯的一篇文章《马可·波罗到过中国没有?》,认为马可·波罗根本没有到过中国,他的游记是根据波斯当时流行的“导游手册”加上道听途说而拼凑成书的。理由是:中国浩如烟海的历史书籍中,没有记载有一条关于马可·波罗的史料;身为元朝皇帝的亲信侍从,却把蒙古皇室的谱系搞得混乱不清;中国当时丰富多彩的文化在他的游记中也模糊不清;茶、汉字、印刷术等中国最流行的事物在他的《行纪》中却没有一处提到;中国的地名用的都是波斯语的叫法,因此马可·波罗可能只到过中亚地区的伊斯兰教国家。

1997年1月,新华出版社出版洪允息翻译的[英国]弗朗西丝·伍德(吴芳思)著的《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一书。该书认为:“在旅行家的各种记载中没有提到波罗氏一行,倒是零星地提到在中国的其他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游记》“全书的叙事没有把波罗氏一行摆进去,这使行文具有纯客观的口气和强烈的导游手册风格。书中对各地的描述不是按照合乎逻辑的旅行路线的顺序,而是粗线条地按照地区进行”;“马可·波罗在中国生活了17年,竟然连几个汉语地名或蒙古语地名都不会说,这至今仍然是个谜”;“书法至今仍是中国最具特色的事物之一,但马可·波罗似乎不为所动”,“即使是一个对衙门的公务漠不关心的旅行者,要对汉字视而不见是困难的。在这个发明了纸并几乎比任何国家都更加尊崇书面语的国度里,一个人,即使他是异邦人,竟然可以声称自己曾在衙门里供职但没有注意蒙古文和汉文的书面体系,或者认为这些东西无足轻重,这是难以想象的事”,“该书没有提到(当时在欧洲闻所未闻的)木版印刷的广泛应用”;“对茶不置一词”,“在中国逗留了17年而不知这种饮料广受欢迎,这是难以想象的”;“《寰宇记》(即《马可·波罗行纪》)较少讲到妇女,甚至没有一处提到缠足的习俗”;“西方人所想象的象征着中国的三样东西——茶、汉字和缠足——在被公开宣布为广受欢迎的文本中竟然一无所见,这是令人迷惑不解的事”;“筷子,这个东西好像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有一个规模巨大的建筑他根本未提,那就是长城”,“一个从西方旅行至中国的人竟然没有注意到长城,这是十分难以理解的事,可见《寰宇记》漏掉长城是很能说明问题的”;马可·波罗“自称是有重要地位的人,又和汗廷有密切的关系,为什么汉文史料(或者蒙文史料)没有一处提到波罗氏一行”,中国学者历来的研究“仍然没有证明马可波罗确实曾在中国旅居,只不过他的一些故事和一些事件相符而已。他在蒙元时代汗牛充栋的文献中仍然无可稽考,这是耐人寻味的”。

基于上述理由,时任英国伦敦不列颠图书馆中文部主任的弗朗西丝·伍德(吴芳思),“倾向于认为马可·波罗可能从来没有到过比他家在黑海沿岸和君士坦丁堡的贸易站还要远得多的地方旅行”。这本书是否定马可·波罗到过中国的意见的集大成者。

中国对马可·波罗及其游记的介绍与研究开始于19世纪末期。公元1874年1月30日上海《申报》第264号刊登的求知子所写《询意国马君事》,是中国介绍马可·波罗及其游记的第一篇文章,后来陆续有数十篇论文发表及十多种游记译作和论文集出版,至今已有近130年的历史。中国多数研究者、专家都肯定马可·波罗到过中国,他的游记所记载的内容真实,有相当的史料和研究价值。研究马可·波罗云南之行成果卓著者是著名史学家方国瑜教授及林超民教授。方国瑜教授1938年10月所著《马可·波罗<云南行纪〉笺证》(约1.5万字),对元代云南的一些历史地名及马可·波罗入滇路线、云南民族宗教、风俗、货币等问题进行了考证、诠释。1982年6月,林超民以方国瑜《笺证》为基础,进行了新的研究,扩充研究内容,给予了全面的修订和增补,最后完成《马可波罗<云南行纪〉史地丛论》。1994年4月,方国瑜、林超民著的10多万字的《<马可.波罗行纪〉云南史地丛考》一书由民族出版社出版。这是迄今研究《马可·波罗行纪》中云南行纪部分最详实的著作。该书认为马可·波罗的中国西南之行的路线是:自大都出游,经太原、关中、成都、土番入云南,历罗罗斯、鄯阐、大理、金齿至缅国,再由缅国白古入云南元江路、临安路,又从乌蒙道出四川,由叙州府返回成都,沿原路回到大都。“我们对《马可波罗行纪》中的中国西南之行详加考证,无论从《行纪》本身的记录,还是中国的有关资料,都有力地证明马可·波罗不仅确实到过中国,而且奉命亲自出游了中国西南与缅国。

△ 方国瑜、林超民著:《<马可.波罗行纪〉云南史地丛考》

他所叙述的旅行路线和沿途所见的风土人情、社会经济、战争情况等,大都是真实可信的,有些还是迄今所能见到的最初的文字记录。但细读《马可·波罗行纪》之云南行纪部分,却发现有些记述仍令人捉摸不透,一些问题仍使人难以理解。

1、对元世祖忽必烈称“大汗”不称皇帝

元、明、清历代的云南地方文献中,至今没有一位研究者能发现有关马可·波罗到过云南的一条史料或相关的一点线索。专家学者们很少从《马可·波罗行纪》文本的记述来阐释或考证其实际的内容,却往往以已有的研究成果去推测或者印证《行纪》中实际记述简略不清而可作多种解释的内容,实际上强烈地体现出研究者自己的主观意见,远离了《行纪》的本来原意。这种研究方法,常常使细心的读者疑窦丛生。

马可·波罗没有记述他到“建都州”“哈剌章州”(今四川凉山、云南一带)的具体时间,《丛考》中研究者认定为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可知马叮·波罗的云南、缅甸之行耗时一年左右”,“他可能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四月左右由汗八里出发,于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三月左右回到汗八里”,这一年时间里往返缅甸时途经云南,元朝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春三月“辛卯,帝即皇帝位”(《元史·世祖纪》),忽必烈已经成为封建皇帝,不再是“大汗”了。自此以后,忽必烈在诏书中均自称“联”,追封其祖父成吉思汗(铁木真)为“太祖圣武皇帝”。

△ 元世祖忽必烈

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八月,忽必烈下诏“改中统五年为至元元年”。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十一月,忽必烈“建国号为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元世祖忽必烈的改元、建国号,表明他所建立的元王朝是中原历代封建王朝的继续,已经不是旧时的蒙古贵族们的汗国。按学者们的推测,马可·波罗是至元十二年来到中国的,那时元朝已正式建国号5年时间;至元二十四年马可·波罗到云南时,忽必烈即皇帝位已经16年。马可·波罗又是受到元世祖忽必烈重用的重要朝廷大官,而且为官17年之久,但他的《行纪》一直把元朝皇帝忽必烈称为“大汗”,不称皇帝,仍然把他当作蒙古汗国的首领,似乎根本不知道这一重大的历史变革,令人十分不解。

2、对元朝的行政区划一无所知

元朝建立后,在京城地区设立中书省,在全国各地区先后设立10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另外加上宣政院辖地、察合台后王的封地,共计13个大行政区。云南行省是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建立的,与其他行省一-样,下设路、府、州、县;任命有土官的行省(如云南),则在行省之下、路府州县之上设置宣慰、宣抚、安抚等司,以加强对土官统治区域的管理。而《马可·波罗行纪》中,这些严格施行多年的行政建置及区划却一无反映,而且还搞得混乱不堪。

罗罗斯宣慰司下属的建昌路,是建昌、德昌、会川等三路中的一路,《行纪》却记述为“建都州”,把罗罗斯宣慰司模糊为一个“州”。《行纪》第121章所记之“哈刺章州”,“境内致有7国”,《元史·地理志》无载,马可·波罗究竟具体指云南行省的何地,至今无人明白。以“广义”指“元初云南全境”(包括“建都州”吗?),以“狭义”则“指'七国’之一,即大理地区”;把“七国”(有的译为“七州”)解释为“罗罗斯、押赤、哈刺章(大理)、察罕章、金齿、赤秃哥儿、广南西路”等“七个行政区域”……这些考证意见,只是考证者自己的一种解释,只是按元初当时的云南政区地望对《行纪》混乱、模糊记载的推论,恐非马可·波罗的本意。

《行纪》第123章《金齿州》,不知元时云南行省下设之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辖有大理路,却称“大理府”,“宣慰司”“路”“府”不辨。

这就使人很不明白,作为元朝朝廷高官的马可·波罗,又是亲奉皇帝忽必烈“大命”,为“处理一件重要国务”而到云南,怎么把朝廷颁行的正规政区记述得如此混乱呢?马可·波罗到云南时,当时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的纳速剌丁(其任期为1284~1291年)是赛典赤·赡思丁之子,封为云南王的是也先帖木儿。而马可波罗却置云南行省的重要官员于不顾,《行纪》中没有理应有的拜访云南行省官府机构及其执政官员的任何情况记录。《行纪》第121章《哈剌章州》载:“汗之一子(注:实为忽必烈之孙)君临此地,其名曰也先帖木儿,是为一极大而富强之国王,为人贤明英武,善治其国。”由此可以看出,马可·波罗对元朝分封同姓诸王的制度、性质也是不甚了了。“州”“国”的概念混乱不清;“君临”其地、“善治其国”的“国王”,与元朝所分封各地的诸王,应该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混言。而且马可波罗以旁观者的笔调所记述的“国王”,并没有和他发生任何“国务”上的关系。

《行纪》把云南行省及中庆路治所押赤城(今昆明)称为“主城”,也说明这位担任了元朝廷重要官员已经14年的马可·波罗,对元朝政区区划、政区机构所在地的政治地位、行政作用还是一无所知;而把押赤城称为“国都”,就使人更难理解了。马可·波罗喜欢用“大”“名贵”这两个词来形容《行纪》中记述的许多城市,简直成了他的《行纪》中千篇一律地反复使用的习惯用语,其简要、抽象致使读者对这座大城的实际情况一无所知。至于元初押赤城的城墙,唐代南诏以来一直矗立的常乐寺塔(即东寺塔)、慧光寺塔(即西寺塔)等显著城镇建筑,行省、中庆路府衙等,《行纪》也一无记载。这几点,很难使人相信如此记述元代云南情况的人,是一位以显赫朝廷大官身份到过云南并历时近1年时间的人。

3、没有历史事实根据的“流行”“风俗”

《行纪》第120章《建都州》记载无论山区、乡村或城镇都存在一种“全州流行”的“风俗”:“设有一外人或任何人奸其妻女,其姊妹,或其家之其他妇女者,居民不以为耻,反视与外人奸宿后之妇女为可贵。以为如是其神道偶像将必降福,所以居民情愿听其妇女与外人交。”

据《丛考》考证,“马可·波罗所说的'建都州’即包有罗罗斯全境”,“罗罗斯地属云南终元之世不改”。据《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李绍明等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5月第1版)的研究意见元代“罗罗斯宣慰司,辖建昌、德昌、会川等三路及所属18州,即今凉山地区”。凉山是彝族聚居地区,从唐、宋时期的南诏、大理国地方政权以至元代,甚至明、清时期,奴隶制度一直延续着。凉山奴隶制是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其一夫一妻制是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形态,有严格限制的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及家支外婚是其特点。即便是奴隶主,也绝对不允许与被统治的平民阶级或奴隶阶级有婚姻关系,婚外性关系也是被严格禁止的,如有发生,要受到严厉的惩处,以此来保证奴隶主阶级纯正的贵族血统。凉山地区的彝族及其先民,古今历史资料从未有过如《行纪》所载的此种群婚制或其残余的记载。那么,马可·波罗到过“建都州”吗?他又是根据什么来如此记述根本不存在的这种“全州流行”的“风俗”?这实在令人不解。党宝海译《冯译<马可波罗行纪〉补遗》(六),第118章《土番州》Z写本增多的内容,在记述“一个女人除非她对许多男人有经验,否则毫无价值”的“婚俗”时说:“这种婚俗很值得大书一笔。很显然,这个地方对于16岁至24岁的小伙子来说,是一个游历的好去处。”所以这类记述,很可能是马可·波罗为了增加他的《行纪》的趣味性、可读性以吸引读者的一种不知从何处抄引而来的炒作文字。

4、《行纪》多次记载古今四川、云南根本没有的野生猛兽狮子

《行纪》第120章《建都州》记载:“野兽若狮、熊、狼、鹿、山猫、羚羊以及种种飞禽之属,为数亦夥。”第122章《重言哈剌章州》记载:“此种蟒蛇饥甚之时,偶亦至狮、熊或其他大野兽巢穴中,捕食其子”。第118章《土番州》也有“狮”的两次记载。众所周知,狮这种猫科大型食肉猛兽只在非洲、亚洲西部、印度孟买的部分森林地区才有,中国四川、云南地区根本没有狮子。《行纪》数次明确记载四川、云南有野兽狮子,显然是违背事实的,缺乏最起码的动物学知识,而好心的研究者却把马可波罗的这种明显的错误加以文过饰非,说成是什么“与虎相混言”。难道这位见多识广的旅行家、元朝廷大吏连狮子、老虎都分不清吗?如果马可·波罗真的到过云南,而且往返历经1年时间,那他肯定从未看到过,实际上在四川、云南也根本看不到的野生猛兽狮子,当地人也肯定不会向他讲述他们根本未见过的狮子,那他还会对别人讲述四川、云南实际上没有的这种野生猛兽吗!最大的可能是他听别人说的,或者看到其他书上写的,他也就人云亦云了。

上述只是《行纪》云南行纪中存在的明显问题,还有一些问题令人十分不解。当然,不可否认,《行纪》云南行纪确实记载了元代云南行省的地理、社会经济、物产、宗教、民俗等情况,如贝币、盐币、金币、“金齿”饰、产翁等,均有一定史料、研究价值。但许多理应有反映的显著事物却缺乏记载,有的记载非常简略,前后不一、模糊甚而混乱,致使阅读困难,很难弄清楚。这,大概也是《行纪》成书700多年来注家、研究者蜂起的根本原因。真的,如果您细细推敲《行纪》,这许多很难弄明白的疑窦,就会使人产生马可·波罗是否真的到过中国,是否真的到过云南的怀疑!



摘录自萧霁虹等著:《滇史疑云》,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5—79页。



● 方国瑜:《马可波罗云南行纪笺证》

● 杨志玖:百年来我国对《马可波罗游记》的介绍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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