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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的税事(一)取得土地的方式

 魏春田 2021-12-14
房地产公司开发房地产所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取得土地,没有土地,房地产的开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按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城镇土地所有权只属于国家,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土地时,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非土地的所有权。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三种,即土地的出让,土地的划拨,土地的转让。
一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简单一点说,就是房地产公司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从国家手中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土地属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这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无偿取得,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没有使用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说可以无限期使用,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转让土地使用权。简单一点说,就是通过买卖、交换和赠与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以上三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税法有不同的规定,所需缴纳的税和税款都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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