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除注册资本外,还存在着不同种类的公积金,常见的有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作为公积金中的一项,为公司的资本,归属于公司所有。资本公积作为所有者权益,是公司收到的投资者超出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额外投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根据该规定,投资人能否通过减资抽回计入资本公积的出资?本次问答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 盈余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税后利润,盈余公积金具体又可以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法定公积金是必须的,每年提取的比例是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是有一个前提的,即历年亏损已经弥补,同时盈余公积金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的。 资本公积金来源于《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即“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虽然该条规定的是股份有限公司,但实务中,有限责任公司同样是适用的。换言之,资本公积作为公积金中的一项,为公司的资本,归属于公司所有。 从会计法规角度来看,资本公积作为所有者权益,其作为公司收到投资者超出其在公司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具体说来,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与出资有关但不计入股本的现金或实物流入,主要指股本(或资本)溢价;二是某些意味着所有者权益增加但又未能实现无法确认的项目,比如“资产评估增值准备”、“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准备类项目;三是基于特殊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增长,主要是母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由于子公司准备类项目增加的资本公积而按比例计算应享有的增值部分等。 延伸阅读 公司强制清算要点简析 强制清算是指因公司发生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或者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事由时,股东应当在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强制清算的目的是为了梳理企业资产与负债,终结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最终将公司注销。 一、启动强制清算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债权人或股东可以启动强制清算:(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二、强制清算的申请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四、清算组的组成 五、清算组的议事机制 六、债权的申报 七、强制清算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八、强制清算方案的确认 清算方案的确认权在法院,并且清算组在6个月内应完成清算任务。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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