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有任何案件,一方占理百分百,另一方毫不占理。即使有,这种案件也很难形成官司。就算形成了,那理亏方可能就不出庭了。 但绝大多数案件都是46开,55开,73开那7那一方都算是巨大优势了。所以在法庭上,你既然出庭了,如果你不想输,那你的积极应对才是前提和基础,就是不能承认对自身不利的方面。你都承认了,特别是关键的地方,更特别是承认了对方的诉讼请求,那你还来干嘛…那你还不如不来。 不承认不等于说假话,你可以回避、规避、转移话题,转到对自己有利的地方。法律毕竟是人文科学,打官司也不是做数学题,有时候根本不是只有唯一答案。对方准备的是对对方有利的,也就是对你不利的;你准备的是对自己有利的,也就是对对方不利的。所以你的侧重点永远都应该是自身,而不是对方,你要出牌,你就这副牌,即使大小王不在,那裁判结果出来前,你怎么知道你会输… 但你要是都承认了,特别是焦点问题上,那你就等于认输了,法官会将此作为重要裁判参考。就算你是几个边缘事项承认,也是串起来给你带来了无穷的风险。所以你不要承认的意思也在于,你不要拿自己的弱项对抗对方的强项。打官司类似于出兵,如田忌赛马,在胜率46开、55开时等,有奇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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