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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餐饮商家外卖未使用封签最高罚五百,

 贯泽 2021-12-29
浙江:餐饮商家外卖未使用封签最高罚五百,订书钉等不作封签。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12月29日发布《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明确对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可处最高500元的罚款。该《指引》明年3月起施行。

“外卖封签”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指引》,餐饮服务提供者将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封签完整有效,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封签、封签不完整或已被破坏的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接收时如发现封签不完整或已破损,有权拒绝签收,并可通过照片、视频等留证。对发现未使用封签配送食品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浙江省电子商务》第29条的规定,可处200~500元罚款。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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