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但是,存在下列10种情形之一的,即便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情形 1、员工“个人原因”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例: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制度不合法等情形下。但如果离职时填写的是“个人原因”,再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支持。 2、员工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要有明确的、书面的录用条件,并向员工公示告知,在有充足证据的前提下才能以此为由解除。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假学历、假履历、假证书等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员工被拘留、逮捕、审查等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8、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员工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9、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相应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则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员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醒 如果您不属于上述十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用人单位将您辞退,都需要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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