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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人物谈|陶渊明之四:诗酒人生的全新诠释

 雅雨书屋 2022-01-02
021-12-23
 
宁稼雨
 
雅雨书屋



四,诗酒人生的全新诠释
纵观中国文学史,诗与酒好似一对孪生兄弟,难以分离。从司马相如到曹操,从阮籍到刘伶,莫不以诗酒相伴随。如果再往下延伸,把李白、李清照等人都拉进来,这个名单恐怕要难以控制了。而在中国士人酒文化的历史中,陶渊明的意义非同寻常。
从酒产生时起,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重视。但从先秦到两汉,酒文化的属性基本被锁定在社会层面的功能上。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便是饮酒活动在宗教祭祀、礼制文化、政治兴亡等重大社会问题上需求和使用。对于个人来说,先民们认为饮酒活动对个体最大的好处是养生和治病。魏晋开始,把饮酒文化与士人人格精神建设相衔接,改变传统饮酒文化内涵的首创者为竹林七贤。他们把以往酒文化中的宗教祭祀用途修改为士人对于逍遥境界的追求,把先民饮酒文化的礼制文化作用修改为反礼教的工具,把殷周时期因政治兴亡对于饮酒活动的限制改为自己用醉酒来遮掩真实政治面目的“漫形之具”,把先民饮酒的养生治病功能翻改为及时行乐的工具(参见宁稼雨《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名士饮酒文化的内涵嬗变》,《文史哲》2018年第二期)。如果说这是中国历史上把饮酒活动士人化的起步开始的话,那么陶渊明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起到了推波助澜和全新诠释的作用。
陶渊明把刘伶提出的“以酒为名(命)”全面加以贯彻落实,使酒成为其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在《五柳先生传》中说:“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 他在彭泽县令任上所得一百亩公田,竟然要全部用来种植酿酒所用粘高粱(秫),声称“吾常得醉于酒足矣!”在妻子再三请求下,“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稻米)”(见萧统所作《陶渊明传》)。可见饮酒在其生命中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于是,饮酒便成为他最为重要的生活内容:
忽与一觞酒,日夕欢自持。(《饮酒》其一)
若复不快饮,空负头上巾。(《饮酒》其二十)
然而陶渊明对于士人饮酒文化的全新诠释,还在于他把饮酒活动作为自己在隐逸人生中所获得的快乐与慰藉得以释放的催化剂。可以说,如果没有饮酒活动,他在隐逸人生中所获得的那些幸福感和舒畅感,就难以被他得以感知和体会:
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汎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
一觞虽独进,杯尽壶自倾。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
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饮酒》其七)
故人赏我趣,挈壶相与至。班荆坐松下,数斟已复醉。
父老杂乱言,觞酌失行次。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
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饮酒》其十四)
这酒中的“深味”,就是《饮酒》其五所谓“此中有真意”。亦即因饮酒活动所激发产生的人体生理上的兴奋反应。他把这种愉悦的生理反应理解和诠释为:因隐逸生活而与世隔离脱节,完全没有世事干扰,能够全身心地在山水田园中尽情享受“身与物化,物我两冥”的回归自然之乐。但是,这种美好的感觉似乎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佳境,所以只能“欲辨已忘言”。这种佳境不但别人难以理解体悟,就连陶渊明自己在正常情况下也是难以体会和感受到的。只有饮酒进入微醺状态之后,那种缥缈悠然的飘忽感,才是他自己对于隐逸人生乐趣的真实和具体感受。这种把隐逸之乐与饮酒之乐的融汇与对接之后的美好感觉,才是陶渊明生命中最为幸福和最为美妙的时刻。同时,这也是陶渊明对于士人饮酒文化的新体验和新发现。


(节选自宁稼雨《陶渊明:士人文化精神人格的转折》,《文史知识》202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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