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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祭圣”旧事

 馱夫 2022-01-02


图1:汉代祭孔图


民国之前,厦岛不“祭孔”只“祭朱”。民国《厦门市志》有云:“厦门属同安县,未立文庙,故无祀孔典礼。只玉屏、紫阳两书院,春秋祭朱子而已。”[1]

非县以上行政区域,不得立孔庙。厦门学子想找“大成至圣先师”助力功名,还需跋山涉水到同安拜孔庙。一向自诩为“海滨邹鲁”的厦岛,这实在是很打脸的事。清民之交,曾有地方人士发动各学堂“停课一天,斋戒沐浴,虔诚祭祀孔子于白鹿洞”[2]。但没有官方背景,自然属“违规”(违反规制)行为。

跑到白鹿洞祭孔,冲着的就是山上的“朱子楼”。山间有石刻记曰,“厦之白鹿洞旧有楼,亦祀紫阳于其中……楼久圮,后建为室三楹,以仍祀紫阳,亦不忘所自始之义”[3]。紫阳者,朱熹也。南宋之后的文化界领军人物,十足的大儒。老先生属闽产,并二度任职闽南:一在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任泉州府同安县主簿;一在绍熙元年(1190年),任漳州知州。厦地泉漳子弟凡要文化溯源,必搭朱夫子之车。也幸有这朱子顶班孔子,厦岛文化人欲求取前程,多少有了些倚靠。

最让厦民念念不忘的,是当年朱主簿的厦岛行旅。朱子此行,留笔金榜山,为陈场老黯撰写一记、一诗。厦民则为朱主簿留座山头,题名“文公山”以作炫耀。本土诗人王步蟾道:

虎山山北鹭城东,游屐曾邀宋晦翁。
过化长流君子泽,山名今尚著文公。

(原注)文公山在虎山北,朱子尝游于此,故名。[4]

厦门的“祭朱”,还未见有详细的记录。唯乾隆时张锡麟,有诗略说一二。可知是日玉屏书院之中,齐整肃穆、俎豆馨香,自不必说。书院山长主持祀典,地方主官如兴泉永道道尹、海防厅同知届时到场,只是老生前往县孔庙祭孔,留下新生参加祭朱。[5]

图2:白鹿洞的朱子像(《西洋文化和鼓浪屿》)

朱熹为学,留有“闽学”,开创孔子儒学新局面;朱熹为官,减免赋税、兴学重教,政绩多多。然而民间更乐道的还是物质性东西。如“朱子巾”等:

文公巾,又名“文公帕”。据说朱子看见闽南女子露面往来于街头,遂出示令妇女出门须用花巾蒙面。蒙面布,因此又名“文公兜”,简称“公兜”,谐音“文公斗”或“公兜”。

有竹枝词说道:
花卉千般错绣文.盖头纱帕白罗裙。
海滨邹鲁今犹在,不见巫山一段云。[6]

图3:“文公巾”的大嶝遗留

文公衣,又叫“文公衫”。朱子规定妇女出门除以蓝色土布围住头颈外,又须着蓝底阔袖衣衫,与头巾配套。

文公履,又叫“木头履”。朱子痛恨当地女子好与人私奔之恶习,命令在“三寸金莲”之下再增设高跟木头,从此妇女若想悄行开溜,即便有心却也无力。

又有竹枝词说道:
绣鞋翘木高三寸,步履跫然合角音。
但有一言须记取,崎岖道路要留心。[7]

文公杖。小脚加木履,不良于行倍矣。朱子慈悲,以拐杖助行。此拐,还有助抗暴防身,以保贞节。从后闽南女子集会,一人一拐,相聚而成“杖林”,堪成奇观。

文公帘,俗称“竹格仔”。临街门口,挂块竹篱。妇人于家中可看见外面一切,外头却窥不见内面情形,确保房屋隐秘性,使春光不外泄。[8]

图4:“文公帘”的漳州遗留(朱智强、卓晓玲供图)

图5:石码“竹格仔”(朱智强、卓晓玲供图)

 “文公”系列产品,将闽南妇女人体及人性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此类文化创意,是否源自朱熹尚属可疑。时至今日,褒之者有之,贬之者亦有之。民初新派人士张遵旭有言:

厦门妇女缠足之害犹甚于他处。吾人见之,似无足之可言。盖足与腿几混合而为一物也。据闻往昔厦埠一带风俗不佳,朱公治漳时,厉行其愚民政策(想当时此地未必有缠足),当时人民受其感化之力颇大。现妇女所着之履曰“文公履”,手持之杖曰“文公杖”(足小不能行之故。现易以洋伞,故厦门伞杆多钢铁制也),门悬之帘曰“文公帘”(亦竹篾为之,似帘而非)。[9]

图6:1901年洋伞已取代“文公杖”(《画说厦门》)

张氏说这话的时候,已是民国时代。

民国元年,厦门设“思明县”,“祭孔”便有了资格。厦门的官方“祀孔”活动,始于民国三年。是年二月,北洋政府通令全国恢复祭孔,并沿用前清旧例,仍以旧历“春秋两丁”为祭孔日。祀典的礼节、服制、祭品和“祭天”同,是为国家大祭。厦门改县,也应行祀孔礼,祀典地点仍借玉屏书院举行。只可惜书院地方狭隘,祭拜仪式只能从简。[10]

在“打倒孔家店”的冲击之下,其时国内孔道也已日渐寂寥,厦门的“祭孔”并没有留下几多痕迹。唯有新旧“孔粉”,仍以恢复“孔孟之道”为乐。

民国二年(1913)五月,“林文庆等人在厦门鼓浪屿设立'孔道会’,并准备建会所(讲堂)”。林文庆为此还“献地一区,在鼓浪屿鸡母石山”,欲以此作为孔道会的会所。孔道会有系列办学计划,如开办义学、中学堂、师范学堂(内设小学)等等[11]。此后消息依旧寂然。1930年《厦门指南》在“宗教”条中记道:

孔本无所为教,唯几个老儒所设之孔道会,则居然奉为正教。会在天一楼,以敬惜字纸为重要会务。昔曾外出作露天讲演,现寂寞无闻。[12]

图7:北洋时期祭孔大典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孔老夫子重新刷出存在感。是年,国民政府确定每年阳历8月27日为“先师孔子诞辰纪念日”,列为国家纪念日。

厦门随即响应风从。1934年8月27日,厦门首届“纪念孔子诞辰大会” 在市党部举行。到会有各界团体87个、代表200余人。全市“休假一天,各界一律悬旗志庆,各党政军警机关,各学校、各团体分别集会纪念”。纪念会仪程,遵循全国《先师纪念诞辰纪念办法》规定:

1、全体肃立;2、奏乐;3、唱党歌;4、向党国旗、总理遗像及孔子遗像行三鞠躬礼;5、主席恭读总理遗嘱;6、主席报告纪念孔子意义;7、演讲;8、唱孔子纪念歌;9、奏乐;10、礼成。[13]

1935年的“孔子纪念会”,党政分开举行。党部有全市党员和各界代表为一处,市府有全市教职员和各机关长官、团体领袖为一处。相比,政府方面更具规模,市府全体职员和各校派学生五名也在纪念会中。[14]厦门大学校长、“海归”林文庆,在市府的纪念会上应邀演讲。其要言:

中国有五千余年文化,其精神与价值,世界各国无与伦比。兄弟虽生长南洋,对中国固有文化,仍极酷爱推崇。先祖尝言,工商各科尽可学习外人,唯其他学问绝不可数典忘祖而去学习外人。因中国固有文化中之诚与孝悌,为吾人立身处世这大道,为外人所望尘莫及。胸大尝游望加锡埠,见一中国人口操外国语,问其中国情形及来自何处,俱瞠目莫对。嗣至其家,见其奉祀祖先,深符木木水源之意,于兹可见孝悌之道深入人心,更可见中国文化力量之伟。中国曾亡于元清,后所以能恢复故业而有今日者,亦不外文化力量这作用。故吾人今日纪念控制,应爱护和发扬吾国固有的文化,以臻于治平的大同世界也。[15]

图8:民国教师节邮票

1935年纪念孔子,另增一要事,便是磋商筹建孔庙。6月时,乡绅洪鸿儒等已上书省府,言“祭孔典礼已行恢复,厦市又新成立,尚无孔庙,无以副中央之瞻仰。请将玉屏书院旧址改建孔庙”。省府接呈后,“已准予备案”[16]。“孔诞”之日,筹委会再度会议:

本市筹建孔庙,已开两次筹备会。昨孔诞日,又假厦中开三次筹备会。到陈联芬、王固磐、林文庆、黄鸿翔、洪朝焕、余少文、杨廷玉等31人。主席洪鸿儒。议决:一、组织委员会设计。二、委员数17人。三、票选陈联芬、王固磐、林国赓、林文庆、黄伯权、洪朝焕、黄超群、黄鸿翔、黄廷元、余超、洪鸿儒、杨景文、庄奎章、王人骥、陈瑞清、杨廷玉、李禧为委员。四、林东山、庄金章、陈丹初、卢心启、曹季潜为候补委员。((《江声报》1935年8月28日)

筹建孔庙是好主意,资费却是大问题。在下一次的筹委会,委员们议决,聘请海外爱心人士胡文虎为“赞助员”,寻求其经济赞助。筹委会当即致电致函胡先生:

其电云:
敝会议决敦聘先生为赞助员,除专函奉聘外,特电欢迎莅厦,共策进行。

其函云:
敝会筹建厦市孔庙,正在积极进行。十一月八日举行筹备会,议决聘请先生为赞助员,以策进行。素仰先生于祖国文化极为关怀,尊崇孔圣,定邀赞同,用特录案专函敬聘,诸希俞诺。[17]

图9:胡文虎与虎标万金油

然而筹建之事,还没有没有头绪,遂被战争打断。沦陷期间,厦门伪“孔教会”,于1940年10月时也有过筹建孔庙议案,到头也是一纸空文。[18]

1946年8月27日,厦门举办抗战胜利后的首届“孔诞纪念”。这年的“孔诞”增加了“教师节”的新内容。8月23日的筹备会,讨论孔诞暨教师节事宜:

本市教育界为纪念教师节暨孔子诞辰,于前日在教育局举行。主席叶书德。讨论事项:(甲)大会名称应如何规定案,议决:

(一)“厦门市纪念孔子圣诞暨教师节大会”;
(二)时间在本(8)月27日上午9时,地点假市党部,各机关各派代表1人参加;
(三)大会这组织及经费应如何规定案,议决:组织分总务、宣传二股,总务股有教育局负责,宣传股并特刊编辑推市中学负责,经费由教育局拨充;
(四)特刊稿件应如何征集案,议决:由筹备会函请黄市长、参议会、市党部、青年团、厦门大学、侨民师范、训练所、市立中学、英华中学、双十中学、大同中学、毓德中学、怀仁中学、怀德幼师。[19]

原本政府层面的“国家纪念日”,降格为教育界的自娱自乐。本应隆重的首届“教师节”,浓缩成一句短消息:

今日孔子诞辰暨教师节,本市各机关放假一天纪念,并假市党部礼堂举行纪念大会。[20]

其后不一月,报章另有“劳师献米”消息登出:
日昨市教育科发动劳师献米,高级生每人应献白米8斤,中级生6斤,低年4斤。各学生家长问讯,以学校经按月收集代金,今劳师又复指定献米,是否以公立为限?抑私立亦得享受。如已征收米代金者,亦得令学生献米?未免视学生为乳牛矣。[21]

经济困窘、市场疲软,米价日涨,公立小学教师们久为官府欠薪所困,已有集体请假停课之举。此时以食米“劳师”,确为实惠之举,不过又苦了一同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学生家庭。





 
【附录】
《福建通志总卷21 福建风俗志卷2》
宋朱子主簿同安及守漳时,见妇女街中露面往来,示令出门须用花巾兜面。民遵公训,名曰“公兜”。见泉漳多控拐案,示令妇女于莲鞵底下添设木头,使之步履有声,名曰“木头履”。
 
道光《厦门志》卷15 风俗记
昔朱子守漳时,教妇人用公兜,出门蒙花帕盖首,俗曰网巾兜。外服宽袖蓝袄,岛中尚仍其俗。
 
民国《龙溪新志》
吾邑旧俗,凡妇女出行,须穿浅蓝色阔袖衫,头蒙一杂色布帕,使人不得见其面。盖朱文公治漳时之遗制也。民国初,乡间尚多见。
 
姚莹:《康輶纪行》卷14 蛮妇席帽
朱子守漳州,乃制妇人出门,以蓝夏布一幅,围罩其首及项,亦宽其前,使得视地。身穿大布宽衣,拄杖而行,皆良家妇也。妓女行,则擎雨伞,半展以罩其首,为良贱之分。至今漳州妇人,称蔽首之布曰文公兜,衣曰文公衣,杖曰文公杖,盖变古制而得其意者也。
 
徐宗干:《垩庐杂记》,《斯未信斋杂录》卷3
女人以帛如风帽蔽其额,曰文公兜。以木削圆置两履底之中,曰文公履。行路制小梃以随,曰文公杖,以防强暴者。
 
胡朴安:《闽俗琐记·漳州女子之杖林》,《中华风俗志》下编 卷5
福建漳州女子皆小足,必倚杖而行。凡遇庆吊之事,女子偕往,每人皆持一杖,相聚成林。盖初时民俗淫奔者众,朱文公守漳时,立法命之缠足极小,使不良于行,藉革其浇俗,故成为今日之现象也。
 
翁国梁:《朱熹与闽南文化》,《民俗》1933年120期
竹格子:据说漳州从前是很野蛮的,朱熹来漳州做太守以后,对于风俗习惯,皆大革新,趋于正轨。所以居家门口,必挂一竹篱子。这样妇人家在里面会看见外面的一切,但外面的人却看不见内面的妇人了。此为妇人计也,此俗今尚存。竹篱子(俗称竹格仔),上常贴用红纸写的“格外春风”四字。据说这“竹格仔”是朱熹创造的。
缠足鞋:闽南妇女,多缠足。鞋底后底面有一木块高寸许,只有钉一枝钉成的,所以妇人家走路要仔细,不然鞋底那一块木头便会掉落的。据说这也是朱熹创议的,因此就可以防止妇女的私奔。

[1]民国《厦门市志》卷20 礼俗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457页。

[2]《学堂停课祭圣》,《厦门日报》1911年10月3日。

[3]《重建白鹿洞朱子楼记》,《厦门摩崖石刻》。

[4]王步蟾:《鹭门杂咏》,《小兰雪堂诗集》卷2。“朱公山”位于今湖里万达以南,讹称“猪哥山”。

[5]见张锡麟《二月祠日玉屏书院释奠朱子恭纪》《八月四日玉屏书院释奠朱子即事恭纪》,《池上草初集》。

[6]黄子寅:《清漳竹枝词》,《龙溪新志初稿》。

[7]程定远:《同安竹枝词》,《同声集》。

[8]“文公巾”等说法,见附录各文。

[9]张遵旭:《福州及厦门》,1916年。

[10]见民国《厦门市志》卷20 礼俗志。原文:“民国三年,部令以厦门改县,应行祀孔,暂假玉屏书院举行,地址狭隘,节目从简,不能照部定仪式。”

[11]《孔道会兴办募捐启》,徐天胎:《福建民国史稿》。

[12]《厦门指南》第四篇 礼俗 宗教。

[13]《孔子诞纪念办法》,《江声报》1934年8月23日。

[14]《今日孔子诞辰》,《江声报》1935年8月27日。

[15]《纪念孔诞,筹建孔子庙》,《江声报》1935年8月28日。

[16]《玉屏书院改建孔庙》,《江声报》1935年6月15日。

[17]《筹建孔庙,昨会议——聘胡文虎为赞助员》,《江声报》1935年11月9日。

[18]《新厦门指南》文化事业 厦门孔教会:“筹建孔庙:该会鉴及我厦自新政府成立后,因政治昌明,百废俱兴,厦岛当沿海航海之冲,华侨出入数以万计,繁盛甲于他埠,为华南重镇,今款宣扬孔子圣道保持东方固有道德文化计,自应及时建筑孔庙,以崇先圣,而壮观瞻,是以于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第五次理事会议决筹建。现在进行计划中。”

[19]《本市筹备纪念孔诞及教师节》,《江声报》1946年8月23日。

[20]《厦榕今纪念孔子诞辰》,《江声报》1946年8月27日。

[21]《献米劳师,家长间有异言》,《江声报》194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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