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是腊八节,也是江歌妈妈诉刘鑫案一审判决的日子。 如果江歌还在的话,今天这个传统节日,她一定是和亲爱的妈妈、姥姥坐在一起,喝着甜甜的八宝粥,聊着说不完的贴心话,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无比! 现实是多么讽刺,出现了刘鑫这个蛇蝎心肠的“毒闺蜜”,把江歌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客死异国他乡,留下悲痛欲绝的老母亲。 而刘鑫,根本没有“心”,她没有表现出一丝丝自责和内疚,反而用卑鄙下流的手段一次次刺痛江歌妈妈的心,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对江歌妈妈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所以,岂能饶了刘鑫? 今天气温骤降,青岛突然飘起了小雪花,冻得人瑟瑟发抖。早上八点多,在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门口就聚集了许多媒体记者和热心市民,我也是其中之一。由于庭审现场只允许十三家媒体的记者进场,所以我们在寒风中密切关注着判决的消息。 我有幸在法院的门口见到了江歌妈妈,五年间,她的头发已经由乌黑变得两鬓斑白,眼角的皱纹和憔悴的面容愈发令人心疼,这个单亲妈妈太不容易了!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一直强撑至今,今天终于有了结论! 法院判决被告刘鑫(改名叫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这个赔偿真的不多,但也许对于江歌妈妈来说,赔偿金额并不重要,关键是用法律还原了江歌被害的真相!在江歌离开的1894天,江歌妈妈终于为她讨回了公道。 江歌妈妈,今天喝一碗暖暖的八宝粥吧,我想这也是江歌希望看到的,让妈妈幸福的活下去。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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