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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和爱到底有什么区别?

 where5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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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欢就是爱吗?

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心理学家都会持否定的答案;爱不仅在量上不同于喜欢,而且在质上也代表了和喜欢不同的程度。例如,爱在其最初的阶段,就涉及了相当强烈程度的生理唤起,个体会对另一个人的所有一切都感兴趣,不断地幻想另一个人,并伴随有激烈的情绪波动。和喜欢不同的是,爱包括了亲密成分(想和ta聊天)、激情成分(想和ta身体接触)和排他成分(不能接受ta和别人做以上两件事)。

当然,并非所有的爱都一样。我们对母亲的爱就不同于对男朋友或女朋友的爱,也不同于对兄弟姐妹的爱。那么,这些不同种类的爱以什么来区分呢?一些心理学家建议,我们的爱可以划分为两个类别:激情之爱和同伴之爱。

激情之爱是全身心投入爱一个人的状态。它包含了强烈的生理兴趣和唤起,并关心对方的需求。与此相对,同伴之爱是我们对那些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的一种强烈情感。

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激情之爱”呢?

美国斯坦福大学哲学博士、著名心理学家伊莱恩·哈特菲尔德和艾伦·贝舍尔德提出的激情之爱的标签理论认为,当两个特定成分同时出现的时候,个体才能体验到浪漫的爱情。这两个成分分别是:强烈的生理唤起;显示出“爱”是双方所体验的感觉得适宜标签的情境线索。

生理唤起可以由性唤起、激动甚至是负性情绪(如嫉妒)等引发。不管何种原因,如果这种生理唤起随后被冠以“我一定是爱上她了”,“她让我心荡神摇”或“他让我情迷意乱”,那么这种情感体验才可以归因于激情之爱。

为什么有些人在不断遭受假定“爱人”的拒绝和伤害之后,反而对Ta产生了更深的爱意呢?

激情之爱标签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一现象。该理论认为:诸如被拒绝、被伤害等负性情绪也可以产生强烈的生理唤起。如果这些生理唤起被理解为因“爱”而生,那么人们可能会认为自己比经历这些负性情绪之前要更爱对方。

伊莱恩还提出激情之爱的形成必须具备下列三大条件:

一、他(她)必须生活在一个充满爱情的世界里。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恋人(文学作品、电影、和歌曲)的形象。它不仅能使人产生类似的情感,而且也为现实中的行为提供脚本。

二、要有“合适”的对象出现。“合适”可以意味着外表迷人的异性,也可以指头脑清晰、富有教养和具有稳定职业。

三、必须体验可以被解释为“爱”的生理唤醒。恐惧感、沮丧和愤怒、性兴奋等情绪都无关紧要,只要可以被解释为爱即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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