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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阅读 | 春社 古诗

 世界名画 2022-01-13

明天是农历二月初二,即是中国传统节日春社,也是中国传统节日龙抬头。我们今天介绍春社,明天介绍龙抬头。春社是源自中国的传统民俗节日,在商、西周时期,是男女幽会的狂欢节日,而后来则主要用于祭祀土地神。

春社在甲骨文中就有相关的记载,是中国最为古老的节日之一,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在元朝以前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但目前中国仅有部分地区存在二月二日拜土地公的习俗,并称此日为土地诞、福德诞等,但与传统的春社不尽相同。在北方部分地区的二月二龙抬头节中,亦有部分民俗沿袭自春社。关于春社的兴衰过程,有学者将其归结为“起源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

△ 春社醉归图,南宋画家李唐

与中国诸多祭祀类传统节日一样,根据主办方的不同,春社分为官社和民社。官社庄重肃穆,礼仪繁缛,而民社则充满生活气息,有各种娱乐活动,有敲社鼓、食社饭、饮社酒、观社戏等诸多习俗,是民间不可多得的热闹节日。“社会”一词即起源于民社时的聚会活动。

春社一般与“秋社”合称为“社日”,历来有“春祈秋报”的说法。清末民初著名易学家尚秉和称,社日“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最古最普遍之佳节。”现今各地遍存的土地庙即是社日祭社时的遗存。

日期


在先秦时期,春社的日期通过“占卜”的方式来确定,并没有固定的日期,在汉、晋时,仍未完全固定,如晋嵇含在《社赋序》中记载:“有汉卜日丙午,魏氏释丁未,至于大晋则社孟月之酉日,各因其行运。”

在汉代,春社至少有两个日期,即丙午和壬辰日,而之后的三国和晋朝,也有各自的春社日。不过,唐朝之后,春社日的日期开始固定在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之所以设在戊日,是因为在天干中,戊己属于中央,五行属于土。

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计算,春社日期大约在立春后的第41天至第50天,公历的3月16日至27日之间,约在春分(公历3月20日或21日)前后。

此外,关于春社日的日期,在民间还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

历史


【起源三代】

“社”在古代指司土地之神,如《说文》云:“社,地主也。”在上古时期,中国的主要食物获取方式由渔猎、畜牧开始转为以农耕为主,人们渐渐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开始崇拜土地,因此将土地人格化,于是就诞生了“社神”,而当时的统治者和人民开始祭祀社神,在甲骨文中就有描述祭社的文字:“己亥卜,贞王侑石在麓北东,乍邑之。”“王侑石”指商王筑邑时的祭社之举。

随后这一行为渐渐发展成后来的春社。因此春社自社神诞生以来,就开始存在,具体时间约在父系氏族社会晚期。

一般认为,当时祭社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祈求好收成、祈雨求晴、祈求消灾、娱神娱人、婚恋求子、赢得战争胜利。另外,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祭社的祭祀对象除了土地神之外,还有五谷之神(即“稷”)。

在先秦时,春社时间较长,春季时对于土地的祭祀都可以称之为春社。当时的春社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主要用来祭祀土地和祖先,另一部分则是更重娱乐的春嬉(又称桑社、桑林、桑台、春台)。《诗经》中有描写祭社时的热闹场面:

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

我田既臧,农夫之庆。

琴瑟击鼓,以御田祖。

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

——《诗经·小雅·甫田》节选

在战国以前,社腊是当时唯一的节令,秦昭王某次生病后痊愈,“杀牛塞祷”,但被公孙衍以“非社腊之时也”为由劝阻:

秦襄王病,百姓为之祷;病愈,杀牛塞祷。郎中阎遏、公孙衍出见之,曰:'非社腊之时也,奚自杀牛而祠社?’怪而问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说二》

时对“社”的祭祀活动,按主办方的不同,可以分为“大社”(王为群姓立社)、“国社”(诸侯为百姓立社)、“侯社”(诸侯自立社)、“置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这些由各级官府主持祭祀的社祭,通常被称为官社。官社在祭社时有一套完整的礼仪。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的设置开始根据行政单位和行政区划来确定,并逐渐演变成由民间自由组织的“里社”。里社通常被称为民社。这种组织形式极大地提高了民众参与社会的热情,促使民间社祭具有了很强的社会化功能,并最终实现了社祭的节庆化。

而春秋时期的里社,祭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二十五家共猎,以猎狩物为祭品奉献社神,第二种则是共出祭品,礼毕后,里众共食、聚饮。这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节日,场面十分热烈。《老子》在描述众人熙熙攘攘时,形容为“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热闹的场面,甚至吸引了鲁庄公前往齐国观看当地祭社时的场景

夫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之,非故业也,何以训民?

土发而社,助时也。收攟而蒸,纳要也。今齐社而往观旅,非先王之训也。

——《国语·鲁语 下》

先秦时期,老百姓对社祭十分看重,孔子的弟子子路在经过郑国某社时,只是想抓停在社树上的鸟,就差点被人抓住,最后在子路和子贡的道歉取悦对方下,对方才不再追究。

在上古至西周时期,在春耕前举行的祭祀仪式中,还包含有通过交媾感应巫术和模拟田间劳作的舞蹈这两大内容。而最晚到了西周,虽然有了礼教规定,但原始习俗仍然有部分延续下来,如在仲春(或季春)举办“桑林(或春台)大会”,成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互相嬉戏,甚至自由地发生性关系。《诗经》中有描述男女青年在社祭时幽会的恋歌:

爰采唐矣?沬之乡矣。

云谁之思?美孟姜矣。

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

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麦矣?沬之北矣。

云谁之思?美孟弋矣。

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

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葑矣?沬之东矣。

云谁之思?美孟庸矣。

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

送我乎淇之上矣。

——《诗经·国风·鄘风·桑中》

相传,先秦时期的许多圣贤都是其母在社祭野合时怀孕的,如楚国令尹子文就是其母“旋穿闾社,通于丘陵”时“以淫而生”,孔子同样据传是其母祈于桑林神社而怀孕,甚至周朝始祖后稷也据传是其母于社祭时怀孕而生的。

【兴起于秦汉】

秦汉及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统治者们需要关注的首先是如何维护自己的统治,而人口不再是最为紧迫的问题,因此春社时,虽然仍然有种种娱乐活动,但保存在民间的男女嬉戏也在统治者的意志之下,基本禁绝。而随着行政体制的变化,原先的诸侯之社(国社和侯社)渐渐变郡社和县社所取代,变成了帝王之社(太社)、郡县之社(郡社、县社)和乡里之社(里社)这几个层级。

在汉朝初期,官方延续了战国以来里社合一的制度,控制着社的设置,民间不得私自立社,但后来却出现了里社分离的状况,民间开始出现游离于里社之外的私社,成为独立于官方的民间组织,私社自成立之日起就开始受到官方的限制和打击。如《汉书》就有记载,在建昭五年(公元前34年),兖州刺史就下令“禁民私所自立社”。

虽然先秦以前的男女狂欢在先秦以后不再存在,但民社仍然保持着诸多如游戏、聚饮等娱乐活动,是社会游宴饮乐之时。比如,在成书于西汉的《淮南子》中记载,春社时,哪怕是偏远地区,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甚至有汉高社刘邦当了皇帝之后,因怀念里社时的热闹场面而将枌榆之社移植新丰的传说。

【传承于魏晋南北朝】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原先的春秋社日祭社之外,还往往在冬腊时加祭一次,但具体时间未定。晋朝时甚至曾经将春社取消,将之改在孟秋举行,大臣挚虞上书称此举“废兴无常”,“以应刑杀。

同时,这一时期“里”这一概念渐渐转为“村”,由原先的“二十五家为里”变为“百家为村”,春社的活动也“结宗会社”。如在南北朝时期,荆楚一带“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社)树下。先祭神,然后享其胙”。

有史料记载南郡(今荆州一带)与襄阳两郡在春社举行大规模的拔河比赛,参加拔河的人数“绵亘数里”,拔河时“皆有鼓节”,场面“群噪歌谣,震惊远近。”不过到了南朝,梁简文帝“发教禁之”,从那时起,楚地的风俗变为吃猪羊肉作成的社饭,并用葫芦盛之。

春可乐

[晋] 王廙

春可乐兮,乐孟月之初阳。

冰泮涣以微流,土冒橛而解刚。

野晖赫以挥绿,山葱倩以发苍。

吉辰兮上戊,明灵兮唯社。

百室兮必集,祈祭兮树下。

濯茆兮菹韭,啮蒜兮擗鲊。

缥醪兮浮蚁,交觞兮并坐。

气和兮体适,心怡兮志可。

浮盘兮流爵,接饮兮相娱。

上禊兮三巳,临川兮荡饮。

回波兮曲沼,夹岸兮道渠。

三国时期,王修母亲逝世,到第二年里社时,王修仍十分怀念母亲,“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这说明在当时民社的社祭氛围已变得不再重要,而转变为更倾向于比较单纯的节庆娱乐。

【兴盛于唐宋】

在唐宋时期,春社与上巳节、中元节成为当时的诗词中最常见的节日习俗,更是盛过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在唐朝,春社与上巳节、佛诞节等同为公共假日。“上戊之辰,时俗所重,不可废也。

从唐朝一开国,官府就十分重视社祭,下诏令民间普遍立社,为社日的兴盛提供了官府和法律的支持。

在唐杜佑所撰的《通典》中,有着春社时皇帝祭祀太社过程的详细记录,如:

  • 整个太社过程分为斋戒、陈设、鸾驾出宫、奠玉帛、进熟、銮驾还宫六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着极其繁琐庄重的仪式;

  • 从春社前七日就开始准备,皇帝着衮冕,斋官要实行“散斋”,即“不吊丧问疾,不作乐,不判署刑煞文书,不行刑罚,不经秽恶”。前三日,更要实行“致斋”,只能从事与社祭相关事宜,其余悉断。

  • 春社期间诸次、宫悬设置、诸官之位、酒樽之位等方面都有着极为严格、繁琐的规定。

民间春社时的欢愉却是唐宋社会富庶太平的标识。在唐诗中,有诸多诗篇描述了春社时的场景,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唐朝时的热闹景象。如王驾在《社日村居》中描述了江西铅山鹅湖山春社时,家家酣醉的场景。

春社

[宋] 王驾

鹅湖山下稻梁肥,豚栅鸡树半掩扉。

桑拓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在北宋的《东京梦华录》中,对于开封一带春社时的活动有详细的记载:如将猪羊肉、腰子、奶房、鸭饼、瓜姜等调和,铺在饭上,称其为社饭,以用来请客;春社当天妇女要回娘家,外公姨舅等要送给她们新葫芦和枣,晚上方能回来;私塾的先生们会让学生们凑钱雇倩祗应、白席、歌者等来举办“社会”,结束后学生们各带着花篮、果实、食物、社糕等而回家。

在南宋的《武林旧事》中,则记录了社会当天的大量娱乐活动,如:体育方面的娱乐既有相扑、蹴鞠等充满竞技性的活动,又有射弩、使棒等带有表演性质的活动。戏曲方面的娱乐则既有杂剧、影戏等观赏性较强的活动,又有唱赚、清乐等以音乐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活动。此外还有花绣、小说等诸多活动。

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有许多首诗均提及或专门描述春社,如《春社》描述的是春社时的社肉、社酒、社酒,另一首《春社》则提及了社戏,出现最多的,则是春社时饮社酒共醉的场景,如《社饮》的“先醉后醒惊老惫”,《代邻家子作》的“社日淋漓酒满衣”和“扶得吾翁烂醉归”,《社鼓》中的“饮福父老醉,嵬峨相扶持”,《社肉》的“醉归怀余肉”等。

游山西村

[宋] 陆游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在唐宋时期,春社始有停针线的习俗,“遇春秋社日,不作组𬘓”,甚至留下了“闻知社日停针线,采新燕,宝钗落枕梦春远,帘影参差满院”这样的词句。

吴楚歌词

[唐] 张籍

庭前春鸟啄林声,红夹罗襦缝未成。

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

同时,宋朝还将魏晋时期五月初五“斗草”的习俗移植到春社活动中,宋朝文学作品中同样有着大量的相关描述,如晏殊的“疑怪昨宵春梦好,原是今朝斗草赢,笑从双脸生”,范成大的“社下烧钱鼓似雷,日斜扶得醉翁回。青枝满地花狼藉,知是儿孙斗草来”,史达祖的“忌拈针线还逢社,斗草赢多裙欲卸”等。

【式微于元明清】

元朝时,由于元朝统治者害怕汉民会借着春社聚会时闹事而威胁到自己的统治,所以对春社严加限制。民社开始衰落,在中国整个节日文化体系中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大大下降。在北方,春社渐渐与二月二青龙节结合,而在南方则与土地庙、城隍庙结合。甚至原先社日时的一些禁忌,也被归入二月二青龙节,如原先社日不能动针线的习俗变成了青龙节的禁忌,谓之恐伤“龙目”。

在人们的心目中,“社”不再是原来的村社主神,而是变成了一般性质的土地菩萨或者土地公,成为一个十分世俗的偶像,社日的精神凝聚力瓦解。尚秉和在《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中面对此“数千年之故俗,竟尔革除”,发出“可不悲哉!可不痛哉!”的感慨。

按元时法律规定,禁止“赛神赛社”,甚至还将民间社祭用的神案、旗牌、锣鼓、伞盖、交椅、仪从等物品没收至官府,再之后更是将划龙船、木偶戏等娱乐活动一概禁止。

明朝时,按《明会典》规定,每百户为一社,在春社到来前就需率办祭物,到了春社时,则要用一羊、一豚、酒、果、香烛等祭祀。祭祀结束后,一人带领读“抑强扶弱之誓”,之后按长幼次序坐下饮酒,“尽欢而退。”但这一仪式在明朝中后期以后,已形同虚设,地方官员只祭县社,而不祭里社。

而民间的社日却主要是借悦神之名,行娱人之实,民间的赛社活动在许多史籍中皆有记载。明朝著名学家杨慎在其诗作《临安春社行》中就描述了在临安(今杭州)一带,春社有穿春装、摆鲜花、饮社酒、观赏社火、社戏等习俗。在浙江金华一带,规模则大为缩小,仅“四乡各有社祭”;严州一带,则只保留有社祭后“毕则饮福”的习俗。

临安春社行

[明] 杨慎

临安二月天气暄,满城靓妆春服妍。

花簇旗亭锦围巷,佛游人嘻车马阗。

少年社火燃灯寺,埒材角妙纷纷至。

公孙舞剑骇张筵,宜僚弄丸惊楚市。

杨柳藏鸦白门晚,梅梁栖燕红楼远。

青山白日感羁游,翠晕清樽讵消遣。

宛落风光似梦中,古园兄弟复西东。

醉歌茗芋月中去,请君莫唱思悲翁。

清朝时,春社主要在南方地区存在,从各地的地方志来看,许多地方的春社同样保留有诸多娱乐活动,如戏社、社祭、巫祝、聚饮等。

清朝后期著名诗人袁景澜在其著作《吴郡岁华纪丽》中记载江苏一带,春社时官方“牲乐以酬”,农家“家具浆壶”,“以祝社釐”,并称“醵酒作会,曰社钱;叠鼓祈年,曰社鼓;饮酒治聋,曰社酒;以肉杂调和铺饭,曰社饭。”酣嬉热闹的场面,让催租的官吏也不再惊扰百姓。

△ 明末张翀所绘《春社图》

【现代】

当代的春社,在北方地区则主要与同样在二月二的龙抬头合并,但实际上春社(土地诞)和龙抬头是两个不同的节日,春社为祭土地神,龙抬头则是祭龙祈雨。

在部分南方地区则保留有祭社的习俗,而在江苏一带的部分地区,则既保留有春社祭社的习俗,又有龙抬头节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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