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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各类文书示范文本来了

 米走6696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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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编者按:本篇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编排,力求从贴近执法实践的角度,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文书填写和注意事项作基本介绍。由于时间仓促,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目  录

1、案件来源登记…………………………2-5

2、立案前的证据审查……………………6-10

3、立案审批………………………………11-15

4、立案后的全面调查……………………16-19

5、现场检查………………………………20-25

6、询问调查………………………………26-47

7、协助调查………………………………48

8、采取行政强制措施……………………49-57

9、检测检验检疫鉴定……………………58-60

10、责令改正/退款………………………61-62

11、案件调查终结………………………63-65

12、案件审核………………………………66

13、处罚告知/听证告知…………………67-70

14、听证材料……………………………71-76

15、行政处理决定审批…………………77-78

16、当场处罚/行政处罚/不予处罚………79-87

1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88

18、处罚决定履行催告……………………89

19、送达回证………………………………90

20、涉案物品处理…………………………91

21、结案归档…………………………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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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前的证据审查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局2号令出台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 行)》第十六条的规定,立案应符合:有初步确认的违法嫌疑人、有初步认定的违法事实以及属于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这三个条件。所以,立案前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线索的核查工作,可以围绕这三个条件进行审查、收集和固定,为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提供决策依据。

一、审查是否能够初步确认违法嫌疑人

一是对嫌疑人的主体身份的审查,分析嫌疑人属于自然人,还是个体工商户、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可以参照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登记情况。特殊商品、行业、单位还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应有许可证明。通过审查身份证明上的信息,确定当事人经营者或者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情况是否与登记注册情况一致。

二是审查嫌疑人是否与本案相关联。生产经营产品、提供商业服务的自然人、个体户和企业法人等主体均可能成为立案的当事人,要从生产经营服务行为的实际实施者,权利收益的受益者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者等角度予以综合考虑、具体分析,确定适格的当事人。

二、审查是否存在足以初步认定的违法事实

一是比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条款项目规定的禁止行为,如果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行为涉嫌违法,应制作笔录或(和)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将相关情况予以记录并经当事人确认,可以初步认定存在违法事实。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等等。

二是证据收集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可以提取的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执法人员对核查、调查过程中提取的证据进行审查,能够确认当事人行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初步认定存在违法事实。

三是违法事实来源,包括监督检查、监督抽验、监测发现、投诉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媒体舆情等途径获得的违法事实线索,执法人员审查相关材料并经调查核实,能够确认当事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初步认定存在违法事实。

三、审查已形成的证据是否适用于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当本部门审查发现根据已获得的证据,所要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移送函(模板一,适用于线索移送)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移送函

x市监201901

XX农业农村局

    我局在对叶某违法从事活禽交易的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叶某私自屠宰活禽的一案/违法线索,因私屠滥宰违反了XXX》第几条规定,不属于我局管辖/我局管辖困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款)的规定,现将该/违法线索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件:(相关材料)

1. 现场拍摄的叶某正在屠宰活禽的照片3张;

2. 现场笔录复印件12页。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8XXXXXXXX,13XXXXXXXXX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XXXXXX

本文书一式份,份送达,一份归档,/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模板一,适用于线索移送)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X市监罪移201901

XX公安局

    XX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案件线索,经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

附件:1.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一份3页;

        2.现场照片5张;

        3.工业松香鉴定报告(编号XXX)一份3页;

        4.涉案物品清单(编号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8XXXXXXX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XXXXXX

抄送:XX人民检察院

本文书一式份,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抄送XX人民检察院

(三)立案审批

立案是进行全面调查的必经程序,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决定立案后,才可以进行全面的调查。立案前对违法行为线索的核查,则不需要部门负责人审批。提请立案审批,经办人需要注意不能在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提交,要给部门负责人留够作出决定之前审查的时间最好在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审批表里直接写明作出决定的截止日期,方便领导作出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十五个工作日”,应当严格遵守,第一个十五个工作日时间即将用完,而因情况特殊尚未完成核查的,要提前办理审批延长核查时间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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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某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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