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应经“ICU护理之家”同意 — 重症监护室患者病情重,常伴有意识障碍、躁动、烦躁不安等症状,尤其是当患者出现颗叶病变时,患者依从性更差。因此,对于重症监护室患者保护性约束技术的正确合理应用,关系着临费疗及护理的顺利进行,同时保证了患者发病急性期的安全。 保护性约束的有效使用,可以断止重症监护室患者出现非计划性拔管等事件的发生,从而有效提高患者临床的配合度。为此、给予患者保护性约束前的评估、观察显得非常重要。约束护理在国外称为身体约束,即使用任何物理或机械性设备、材料或工具附加在或邻近于患者的身体,患者不能轻易将其移除,限制患者的自由活动或使患者不能正常接近自己的身体。 约束用具,使用目的,腕部约束带:使用时将约束带置于患者手腕及脚关节处,对合尼龙搭扣,将带系于床缘,约束四肢,防止坐起、出现磕碰伤,患者过于瘦时用小毛巾垫在四肢关节处。 胸部约束带,常用于固定双肩,限制患者坐起。 手套约束:限制患者手指抓、揪、挠等细小动作。 1.签署知情同意书对患者进行身体约束必须要征得家属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后开启保护性约束的医嘱。 2.综合评估判断患者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对患者当前疾病情况进行密切观察,考虑是否需要对患者给予保护性约束。需要评估患者的意识、肢体活动、患者的依从性等问题。只有在其他方法都无效,才能使用约束。使用过程中要对患者进行持续评估。 3.身体约束的适应证 (1)躁动患者,需要四肢约束或全身约束,维持患者肢体功能位。 (2)意识处于嗜睡或赡妄、模糊状态以及意识清楚但焦虑不安、不配合的患者,约束患者肢体,给予肢体较大的活动度,但无法使其触及导管及跨越床栏。 (3)意识清醒能配合患者,在患者睡眠和护士不在床旁或患者主动要求约束时使用。 (4)昏迷或意识清醒能配合,管路危险等级为低危以及肌力≤1级患者可尽量不使用约束。 4.注意事项 (1)持续约束的时间对于成人来说,持续约束的时间为4小时,对于9~17岁的患者,持续约束的时间为2小时,对于<9岁的儿童,持续约束的时间为1小时。达到一定的持续约束时间后必须放松约束带,检查患者约束带松紧程度、被约束身体皮肤情况,以便及时调整。 (2)给予患者肢体约束时应松紧适宜,约束带内以可以伸进一指为宜。 (3)约束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约相应的护理记录。约束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加强巡视,认真落实床头交接班。 (4)患者病情、意识、肢体肌力等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给予患者约束必要性评信,以便及时改变或停止约束方式。 目前几乎没有充分证据支持约束可以减少患者自伤的发生。约束不仅不能预防患者自行拔管,还可能加重患者烦躁,甚至会让患者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增加患者的病死率和住院费用。 护士在床旁是能够减少约束的关键要素,同时也可考虑采用环境疗法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方法,如:为防止患者自行拔除治疗监护设备,可将管道等设备移到患者的直接视野之外,将胃管绕到前额,将微量泵放到患者身后,提供让患者抓在手里的物品,积极撤管,适当止痛等。给予患者听音乐也是一项既容易实施、又相对廉价的无创伤性干预,能让烦躁的患者减少激动,改善情绪,促进交流。 如果你喜欢,分享给你的小伙伴们哟~ 你的每一次分享,是我们进步的最大动力和源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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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新用户21997065 > 《医疗护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