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考古界: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

 天宇楼33 2022-01-27
兴隆沟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东部的兴隆洼镇,地处大凌河支流牤牛河上游左岸,东南距离兴隆洼遗址约13公里(图一)。1982年冬,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与敖汉旗文化馆在对该旗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此遗址[1]。2001~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第一工作队先后对兴隆沟遗址进行了三次考古发掘[2]。

图片

兴隆沟遗址的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三个地点。第一地点位于兴隆沟村西南约1公里的坡地上,现存面积约4.8万平方米,是一处保存较好的兴隆洼文化中期大型聚落。第二地点位于兴隆沟村东北约0.2公里的坡地上,现存面积约4.1万平方米,是一处红山文化晚期中型聚落。第三地点位于兴隆沟村西南约1.2公里的坡地上,南临冲沟,向北毗邻第一地点,现存面积约1万平方米(图二)。通过2003年的考古发掘,确定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是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小型聚落。第三地点2003年的发掘区位于聚落中部,此次发掘共开5米×5米的探方10个,又根据F1、H27的发掘情况进行扩方,实际发掘面积为257.5平方米。

图片

一、地层关系
 
第三地点发掘区遗迹间的叠压打破关系较为复杂,叠压于耕土层下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迹有房址F1~3,H6、H13、H16、H22、H23等多数灰坑也叠压于此层下。现以T1西壁剖面为例说明地层堆积情况(图三)。

图片

第1层:耕土层,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厚10厘米左右。出土遗物有石锛、石块等。灰坑H22、H23叠压于此层下。
 
第2层:黄褐色土,土质坚硬,内含生土块,厚10~50厘米。出土遗物有陶片、石块、兽骨及砺石1件。此层主要分布于发掘区南部的T1~4,在T5、T9、T10内也有分布。H31叠压于此层下。此层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堆积。
 
第2层下为生土。
 
二、主要遗迹及其出土遗物
 
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是一处遗存较丰富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小型聚落,此次共发掘夏家店下层文化房址3座、灰坑42个(图四)。

图片

(一)  房址
 
共3座。均为浅地穴式,似呈多排分布。方向均为130度。仅F1保存较好且全面揭露,F2、F3因发掘面积限制未能全部发掘,从已发掘部分可以看出形制应与F1近似,但规模稍小。房址内居住面上发现有较丰富的石器、骨器及陶片。此外,在发掘区西北部的T8西北部发现一道墙基(Q1),它有可能是一座多间房址的墙体,因发掘面积限制形制不明。
 
F1 位于T9、T10内,为完整发掘在西部进行了扩方。房址叠压于耕土层下,打破第2层及生土,其东部打破H12,东南部被H5打破。保存较好,现存平面呈梯形,西北部宽,东南部窄,西北壁、东南壁中部略外弧,东北壁北段略外弧,东南段斜,西南壁西北段近房角处弧,南段斜,其他壁直。西北壁长3.5米,西角存高0.32、中部存高0.56、北角存高0.59米;东南壁长2.94米,南角存高0.1、中部存高0.12、东角存高0.2米;东北壁长4.6米,东角存高0.2、中部存高0.38、北角存高0.59米;西南壁长4.8米,南角存高0.1、中部存高0.25、西角存高0.32米。室内面积约15.5平方米。

图片


房址内未发现柱洞。由于房址前端保存高度较低,同时被灰坑打破,因而未发现门道。居住面保存较好,四周略高,中部稍低,基本平整。房址北角的室内陆面建在黄色生土上,其余均根据土质、土色判断居住面为经过砸实或长期踩踏而成。北部居住面较低,下陷形成浅凹坑,中部最低处低于其他居住面0.14米。其下可能有其他遗迹,因保护需要未做解剖。房内未发现灶址(图五;图六)。

图片
 
在房址东北壁西北段内侧发现一道火墙,火墙与东北壁平行,南端呈弧形至穴壁处,火墙长2.44、宽0.51~0.61、残高0.44~0.5米,内侧墙体厚0.25~0.29米(图七)。火墙近东南端用石板垒砌方形灶门,其结构是两侧各立一块石板,上部横置两块石板封顶,东南边缘斜立一块石块。灶门朝向房址中部,灶门宽0.37、高0.38米,灶口宽0.2、高0.28米,进深0.4米。火墙内侧是一条烟道,西北高,东南低,高差0.1米,局部略呈筒状,上部残,烟道东南段上部残存顶部,宽0.18米。由于长期使用,烟道内壁为红褐色硬面,烟道长1.74、宽0.23~0.4、高0.2~0.38米。烟道西北段底部有一块较薄的石板,长0.3、宽0.2米,原应是烟道顶部搭置的石板,据此推测烟道顶部用石板铺盖并发现有抹泥痕迹。烟道内堆积灰褐色土。
 
房址内堆积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夹杂红烧土块、红烧土颗粒和木炭,厚0.12~0.6米。房址地面发现有陶片、石器、骨器、自然石块和兽骨等。房址堆积内遗物较多,以西北半部偏多。居住面上的遗物集中分布在房址西北部,东南部仅有零散分布。遗物主要有陶器、石器、动物骨骼,另有自然石块等。本文器物编号,填土无分层的遗迹出土遗物中,第1层的器物号代表的是填土出土遗物,第2层的器物号代表的是遗迹底面出土遗物;填土有分层的遗迹出土遗物中,最下面一层的器物号代表的是遗迹底面出土遗物。
 
陶豆 1件(F1②∶20)。夹细砂灰黑陶,胎体略薄,烧制火候稍高。残存豆柄及部分底座,柄呈圆柱状,中部内束,底部中空。通体素面。手制。残高9.5、胎厚1厘米(图八,1)。
 
圆陶片 1件(F1①∶3)。夹细砂灰陶。残存部分平面近半圆形,两面均较平。边缘均磨制成半圆形。一面饰绳纹。磨制。残长7.4、厚1厘米(图八,6)。

图片


石刀 10件。F1①∶1,玄武岩,青灰色。平面近梯形,两面较平整,斜背略厚,向刃部变薄,两侧边均斜,其中一侧边为自然节理面,另一侧边呈三级台阶状,斜弧刃,有明显使用痕迹。打制。长11.7、宽7、厚1.5厘米(图八,7)。F1①∶16,板岩,青灰色,局部呈红褐色。平面近半圆形,两面略平整,其中一面大部分较平,边缘多经打制,一侧边直,另一侧边为弧刃,有明显使用痕迹。打制。长14、宽8.7、厚1.2厘米(图八,5)。
 
石刮削器 1件(F1②∶60)。紫红色。残存部分平面形状不规则,一面凸起两道棱脊,形成三角形台面,另一面较平,有一道压剥痕,边缘均似刃状,略显不规整。打制。长2.7、宽1.7、厚0.8厘米(图八,8)。
 
石叶 1件(F1①∶26)。灰褐色。残存中段,残存部分平面呈长方形,一面略平,另一面有两道棱脊,两侧刃部较锋利。压剥而成。残长1.1、宽0.45厘米(图八,12)。
 
石铲 8件。F1①∶12,板岩,青灰色。平面近梯形,圆弧顶,两面略平整,两侧边直,弧刃,有明显使用痕迹。打制。长9、宽4.3厘米(图八,9)。
 
石锛 1件(F1①∶11)。板岩,青灰色。残存部分平面近梯形,顶端略厚,向刃部变薄,顶部斜,两面平,两侧边直,单面斜刃,有明显使用痕迹。磨制。残长5.5、宽3厘米(图八,3)。
 
石饼形器 6件。F1②∶36,板岩,青灰色。平面近圆形,一面微鼓,另一面近中部微内凹,呈二级台阶状,边缘打制变薄,略显不齐整。打制。最大径13.5厘米(图八,10)。F1②∶66,玄武岩,灰色。平面近椭圆形,一面略平,另一面中部凸起,向边缘渐薄,边缘多经打制,局部呈曲齿状,一侧边略厚,向边缘抹斜,另一侧边平直。打制。最大径9.2厘米(图八,2)。
 
石斧 1件(F1①∶27)。玄武岩,灰色。残存刃端部分,一面弧,磨制光滑,另一面凹凸不平,存有少部分磨光面,保存较好的一侧边及一端似刃状,有明显使用痕迹。残长3.15、残宽6.2厘米(图八,4)。
 
骨镞 2件。F1①∶9,中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器身扁圆,尖略残,尾端中空且略内弧,有双翼。通体磨制光滑。长3.55、宽1.35厘米(图八,13)。F1①∶14,大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扁三棱锥状,尖较锋利,铤部残。残长2.6、宽0.6厘米(图八,14;图九)。

图片


骨璧形器 1件(F1①∶5)。大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平面近圆形,两面较平,中部有一单面钻圆孔。通体磨制光滑。直径2.9、一面孔径0.3、另一面孔径0.2厘米(图八,11;图一〇)。

图片


 
骨锥 2件。F1①∶30,小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仅存尖部,一面光滑略弧,另一面有两道脊,至尖部消失,尖稍残。磨制光滑。残长3.95、宽0.85厘米(图八,15)。
 
(二)  灰坑
 
共42个。遍布发掘区,发掘区南部数量较多,有较为复杂的打破关系。灰坑以口略大于底或口、底相当的圆形平底坑居多,口小底大的圆形平底袋状坑有8个。
 
H6 位于T5中部,打破第2层及生土。平面略呈圆形,口部西北高,东南低,高差0.12米。东、南两侧坑壁自开口向下内收,西、北两侧坑壁略外扩,至距开口0.64米深处坑壁开始外扩为袋状,近底部东北壁较直,其余壁弧,坑东西向剖面为上下宽、中间窄,底部平面呈不规则椭圆形。口径1.07~1.13、底径1.51~1.77米,坑深1.17~1.33米。坑内堆积分三层:第1层为黑灰色土,土质松软,内含少量红烧土和木炭颗粒,厚0.06~0.13米,分布于整个坑内,东部略薄,西部略厚,出土陶片、石器、自然石块和兽骨;第2层为灰褐色土,土质较软,内含少量红烧土和木炭颗粒,厚0.22~0.24米,分布于整个坑内,出土少量陶片、石器和自然石块;第3层为黄灰色土,夹杂灰白色土和黄褐色土,形成杂乱花土,土质略硬,内含红烧土和木炭颗粒,厚0.98~1米,分布于整个坑内,出土陶片、石器、骨器、自然石块等。坑底出土有陶片4块、砺石1件、自然石块5块和陶泥1块(图一一;图一二)。

图片

图片

 
陶甗腰 1件(H6③∶14)。夹粗砂陶,外壁呈黑灰色,内壁呈灰褐色,胎体略厚,烧制火候较高。残存部分饰一周凸泥带,带上饰一排窝点纹。手制。残高4.3、胎厚1厘米(图一三,2)。
 
骨两端器 1件(H6③∶34)。大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中部略粗,向两端渐细,一端呈尖锥状,较锋利,另一端微残,横截面近椭圆形。通体磨制光滑。直径0.3、残长4.95厘米(图一三,4)。
 
H13 位于T8的西南部和T9的西北部,打破第2层及生土,现存开口距地表深0.74~0.89米。坑口平面近圆形,袋状。坑口最大径1.6、底部最大径1.9米,坑深0.64~0.79米。坑北壁自开口向下深0.15米处开始外扩,至底部形成袋状,向外扩出0.26米;南壁自开口向下深0.35米处开始略外扩,至底部形成袋状,向外扩出0.1米;东壁自开口向下内收至底。坑底周边高,中部略低,经过砸实,保存很好。坑底西北部有一片火烧硬面,呈黑褐色,平面略呈长方形,长0.45、宽0.36米。坑底东北部有一圆形柱坑,柱坑开口平面略呈椭圆形,底部呈圆形,口大底小,纵剖面呈锥形,口径0.4~0.49、底径0.08、深0.3米。柱坑周壁贴附一层陶片,共85块,南壁存高0.23、北壁存高0.14米。上部陶片略大,下部及底部陶片碎小,最大陶片长8、宽5厘米,最小陶片长、宽均为1厘米。陶片纹饰主要为绳纹,有部分素面陶,可辨器类有折肩罐等。灰坑内堆积分两层:第1层为灰褐色土,土质松软,夹杂较多红烧土和木炭颗粒,厚0.26~0.54米,分布于整个灰坑,东部较薄,西部略厚,出土有陶片、石器、自然石块和兽骨;第2层为黄灰色土,土质略硬,夹杂少量红烧土和木炭颗粒,厚0.26~0.48米,分布于整个灰坑底部,出土有陶片、石器、自然石块和兽骨等(图一四;图一五)。在第2层堆积距坑口0.52米、靠近坑东北壁边缘处发现一具婴儿骨骸。婴儿头向东南,屈肢,年龄在1周岁以内,性别不明,骨骸现存长0.32、宽0.11米,不见墓圹,可能是死婴被弃置于坑内(图一六)。灰坑底部出土遗物11件,有陶器盖1件、陶片6块,石刀、铲、锛及骨料各1件,遗物集中分布在坑底西北部,南部边缘仅有3件。

图片

图片

 

图片


陶器盖 1件(H13③∶5)。夹砂陶,盖面呈灰褐色,内壁呈灰黑色,中部呈红褐色,胎体略厚。圆形,中部有圆钮,钮残。通体素面。手制。直径11.9、厚1.8厘米(图一三,1)。
 
陶纺轮 1件(H13②∶2)。夹粗砂灰黑陶,局部呈灰褐色,胎体略厚。上小下大,束腰,上面平,下面中部略内凹,偏中部有一对钻孔。通体素面。手制。上面直径2.2、下面直径3.5、厚3.2厘米(图一三,5)。
 
骨刀 1件(H13①∶6)。中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器身扁平,弧刃,柄残,使用痕迹明显。磨制光滑。残长5.5、宽0.85厘米(图一三,3)。
 
H16 位于T3东北角,打破H26、第2层及生土,坑口东北高,西南低。现存开口平面呈圆形,北壁、东壁直,南壁、西壁略斜,底部中间稍高,四周略低。口径1.57~1.67、底径1.52~1.64米,坑深0.46~0.56米。坑内堆积黑灰色土,出土有陶片、石器、骨器、兽骨、石块等。坑底发现遗物40件,有陶片3块、饼形器12件,石刀4件、石块20块,铜刀1件(图一七;图一八)。

图片


陶甗 4件,均残。H16①∶5,夹砂灰褐陶,胎体略厚,烧制火候较高。侈口,方圆唇,弧腹,下腹残。颈肩部素面,腹部饰竖压横排压印痕较粗的绳纹,残存三排。手制。口径35.2、残高13.2厘米,胎厚0.9厘米(图一九,1)。H16①∶7,夹粗砂陶,外壁呈黑灰色,内壁呈灰褐色,胎体略厚,烧制火候较高。残存袋足。饰竖压绳纹。手制。残高18.2厘米,胎厚0.8厘米(图一九,4)。
 
陶纺轮 1件(H16①∶6)。泥质灰陶。平面近圆形,腹部鼓,由腹部向上、下两面内收成算珠形,纵截面略呈菱形,两端钻孔。通体光滑,局部有手指印。手制。直径2.9、厚2.6厘米(图一九,14)。

图片


石饼形器 13件。H16②∶1,板岩,青灰色。平面近圆形,扁薄,一面近平,一面内凹,边缘多经打制,略显不整齐。打制。直径12.1、厚1.8厘米(图一九,8)。H16②∶17,板岩,青灰色。平面呈圆形,扁薄,一面较平,另一面中部微鼓,边缘打制变薄,略显不整齐。打制。直径15.8、厚1.2厘米(图一九,6)。
 
石凿 1件(H16①∶1)。板岩,青灰色。平面近梯形,扁薄,顶端较窄而弧,向刃端渐宽,两面较平,两侧边斜,边缘经打制略显不整齐,弧刃,有轻微使用痕迹。打制。长11、宽4、厚1.1厘米(图一九,9)。
 
石斧 1件(H16①∶2)。玄武岩,青灰色。平面近梯形,弧顶,两面略平,一侧边斜,另一侧边微弧,顶部边缘打制,略显不整齐,弧刃,有明显使用痕迹。打制。长10.1、宽4、厚1.3厘米(图一九,5)。
 
石锛 1件(H16①∶4)。板岩,青灰色。平面近长方形,器身扁平,一面较平,底部有三角形缺口,另一面较平整,顶端和左下角残,顶端略弧,一侧边斜,靠近刃部稍内收,另一侧边略弧,边缘有打制痕迹,单面刃略弧,刃稍宽,边缘有打制痕迹。刃部磨制,其余为打制。长6.8、宽3、厚0.5厘米(图一九,11)。
 
石铲 2件。H16②∶14,板岩,青灰色。平面近三角形,器体扁薄,斜尖顶,两面较平,一侧边直,另一侧边弧,弧刃,有明显使用痕迹。打制。长8.4、宽4.6、厚0.9厘米(图一九,10)。
 
石刀 4件。H16②∶13,板岩,青灰色。平面近长方形,器体扁薄,两面均较平,背略厚,向刃端渐薄,背侧斜,中部略外凸,一侧边弧,另一侧边斜,弧刃,有明显使用痕迹。打制。长10.4、宽6.3、厚0.9厘米(图一九,12)。
 
骨锥 1件(H16②∶9)。器身扁长,尾端弯向一侧,一面较光滑,另一面为原生面,两侧边均略弧,一侧边加工痕迹明显,另一侧边在近锥尖部有加工痕迹,尖锋利。磨制。长8.2、宽0.65厘米(图一九,3)。
 
骨匕 1件(H16②∶12)。大型动物肋骨剖开磨制而成。匕面呈弯弧扁条状,一端圆弧,与柄交界处内收,柄有一对钻孔。通体磨制光滑。长14.7、宽2.9厘米,柄孔径0.4厘米(图一九,7;图二〇)。

图片

图片

 
骨铲 1件(H16②∶8)。动物肋骨磨制而成。平面近长方形,整体扁宽,弯弧形,一面存有磨制平行斜向纹理,另一面略光滑,两侧边直,两端平,其中一端使用痕迹明显。磨制。长8.3、宽1.8厘米(图一九,2)。
 
铜刀 1件(H16②∶6)。仅残存刀柄部分,长条形,一边稍直,靠近刃部略弧,另一边内凹明显。长4.5、宽0.65厘米(图一九,13;图二一)。
 
三、其他遗迹出土遗物
 
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出土遗物丰富,以陶器、石器和骨器为主,另有少量铜器和玛瑙制品。
 
(一)  陶器
 
以夹砂灰陶和夹砂褐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器类以鬲、甗、罐、盆等为主。纹饰以绳纹(包括弦断绳纹)为主,也有较多的附加堆纹及少量篮纹,素面磨光陶较多。
 
鬲 H1①∶1,夹砂灰褐陶,胎体上部较薄,下部略厚。侈口,尖圆唇,直腹,锥状足,分裆明显,足尖均残。通体素面。手制。口径14.5、残高16.7厘米(图二二,1;图二三)。H23⑤∶2,夹细砂灰黑陶,胎体略厚,烧制火候稍高。侈口,圆唇外卷,束颈,颈部以下残。通体素面。手制。口径17.3、残高6.2厘米(图二二,17)。H17②∶2,夹砂灰褐陶,胎体略厚,烧制火候稍高。仅存足部,尖锥状,上部有一凹窝。素面。手制。高7.6厘米(图二二,11)。

图片


甗 H40②∶2,夹粗砂陶,外壁呈灰褐色夹杂灰黑色,内壁呈灰褐色,胎体略薄。残存下半部分,袋足连接处加高裆隔,足尖均残。腰部附加一周凸泥带,其上饰短斜线纹,足饰纵绳纹,压印痕迹较清晰。手制。残高20.4厘米(图二二,6)。H1①∶11,夹粗砂褐陶,胎体较厚,烧制火候略高。残存腰部,略厚,附加一周凸泥带,其上戳压一排半圆形长窝纹。手制。残高4.1、胎厚0.9厘米(图二二,14)。H2②∶7,夹粗砂灰黑陶,胎体略薄,腰部较厚。残存少部分甗腰。腰部饰压印较粗的斜向绳纹带,腰下饰竖压横排绳纹。手制。残高6、胎厚0.6厘米(图二二,4)。
 
罐 H5③∶2,夹粗砂黄褐陶,胎体略厚,烧制火候稍高。侈口,圆唇,宽折沿,束颈,鼓腹,下腹残。腹部饰竖向细绳纹,绳纹上附加凸泥带,泥带上压印平行斜线纹,残存两排,分界明显。手制。口径16、残高15.2厘米(图二二,16)。H5①∶16,夹砂灰褐陶,胎体较薄。侈口,尖圆唇,口沿上有四个对称分布的凸钮,颈、腹分界不明显,小平底。中腹部饰压印较密集的横排平行短直线纹。手制。口径11.8、底径6.7、高15.8厘米,胎厚1.1厘米(图二二,9)。H43③∶34,夹砂灰褐陶,陶质较疏松,胎体较薄。侈口,尖圆唇,腹微鼓,底中部微内凹。口沿处饰平行短斜线纹,压印痕略深且清晰,腹部饰纵排平行短斜线纹,近底部素面。手制。口径10.7、底径8.9、高15.6厘米,胎厚0.9厘米(图二二,2;图二四)。H42②∶6,夹砂青灰陶,胎体较厚。侈口,圆唇,颈、腹分界不明显,鼓腹,底中部内凹。腹部饰较规整篮纹,压印痕清晰。手制。口径13.4、底径9、高12.7厘米,胎厚1.1厘米(图二二,3;图二五)。H17①∶39,夹砂陶,外壁呈灰黑色,内壁呈灰褐色,胎体略薄,烧制火候稍高。侈口,圆唇,鼓腹,下腹残。颈部素面,腹部饰竖压横排绳纹,绳纹上饰两周凹弦纹。手制。口径12、残高7.2厘米,胎厚0.5厘米(图二二,7)。

图片

图片

图片


钵 H43②∶2,夹砂灰黑陶,陶质较硬,胎体略厚。方唇经磨制,应为二次使用,束颈,鼓腹,底中部微内凹,外壁凹凸不平。通体素面。手制。口径5.9、底径4.5、高5.1厘米,胎厚0.8厘米(图二二,13)。
 
甑 H12⑥∶30,夹砂灰黑陶。仅存底部,斜壁,平底,底部残存由上向下戳的十一个箅孔,底部下方残存戳孔挤出的陶泥痕迹。外壁饰纵向细绳纹。残高2.65、胎厚1.1厘米(图二二,5)。
 
碗 H10①∶2,夹砂陶,外壁呈红褐色,局部呈灰黑色,内壁呈灰褐色,胎体较薄。敞口,尖唇,弧腹,底中部微内凹。口沿下饰一周附加泥条,其他部分素面。手制。口径17.5、底径5.4、高8.8厘米,胎厚0.6厘米(图二二,18)。
 
折腹尊 H39②∶1,泥质灰陶,胎体略薄。圆筒状,外壁近底处内折,平底。通体素面。口径10.5、高7厘米,胎厚1.1厘米(图二二,10)。
 
盘 H39④∶1,夹砂灰褐陶,胎体较薄。敞口,尖唇,斜腹,底中部内凹。通体素面,内、外壁均较光滑。手制。口径15.7、高3厘米,胎厚1厘米(图二二,21)。
 
鼎足 H12⑥∶39,夹砂黑灰陶,胎体较厚,烧制火候较高。扁锥状实心足。饰竖绳纹,上部残存一道压印凹弦纹。手制。高8.5厘米(图二二,12)。
 
盆 敞口。H20①∶23,夹细砂灰褐陶,胎体略薄,烧制火候略高。陶罐下腹部改制而成,底包壁,底中部略内凹。通体饰竖压横排细绳纹,排与排之间分界明显。口部经打磨,其余部分手制。底径14.2、残高15.5厘米,胎厚0.8厘米(图二二,19)。H28③∶11,夹砂灰褐陶,胎体略薄。陶罐底部改制而成,口沿经打磨近似方唇,不整齐,斜腹,平底。通体饰规整绳纹,在绳纹上以不规则弦纹间隔。手制。口径22.2、底径12.8、高8.3厘米,胎厚1.1厘米(图二二,15)。H19④∶12,夹砂灰褐陶,胎体略厚。罐底改制而成,方圆唇,斜腹,底中部微内凹。通体饰绳纹,口沿下用细弦纹相隔,近底部绳纹较清晰。手制。口径17.4、底径9.6、高5.5厘米,胎厚1.1厘米(图二二,20)。H10①∶13,夹粗砂灰褐陶,胎体略厚,烧制火候稍高。仅存口沿部分,方圆唇,折沿。素面。手制。口径29.5、残高5.9厘米,胎厚1厘米(图二二,8)。
 
纺轮 H23②∶16,夹砂灰褐陶,陶质较硬,胎体略厚。算珠形,上、下两面较窄,折腹,中部有对钻孔。通体素面。手制。直径2.6、孔径0.5、厚1.8厘米(图二六,4)。H17①∶33,泥质灰陶。近圆形,纵截面近方形,上、下两面较平,一侧边稍厚,另一侧边略薄,中部有对钻孔。手制。直径2.4、厚1.5厘米(图二六,5)。H12③∶19,夹砂灰褐陶。算珠形,上、下两面较窄,中部有对钻孔。通体素面。手制。直径3.5、孔径0.8、厚3.1厘米(图二六,1)。H23②∶123,夹粗砂灰褐陶。圆珠形,纵截面近圆形,上、下两面较窄,中部有对钻孔。通体素面。手制。直径3.6、厚3厘米(图二六,2)。
 
七角形器 H1②∶21,夹砂灰褐陶。齿轮状,中部较厚且有一圆孔。通体素面。手制。直径4.4、孔径0.8、厚2.2厘米(图二六,3;图二七)。

图片

(二)  石器
 
有打制石器和磨制石器,器类有饼形器、斧、刀、磨棒和铲。
 
饼形器 H1①∶4,板岩,青灰色。近圆形,两面较平,其中一面近边缘处呈台阶状,边缘经打制,使用痕迹明显。打制。直径12.3、厚1.5厘米(图二八,6)。
 
刀 H4④∶36,板岩,青灰色。平面近椭圆形,扁薄,平背,一面较平,另一面凹凸不平,两侧边均弧,弧刃残。打制。长17.5、宽10.5、厚1.4厘米(图二八,1)。H1①∶15,板岩,青灰色。平面略呈梯形,两面较平整,边缘多经打制,一端稍窄,呈圆弧状,另一端略宽,刃部平直,有轻微使用痕迹。打制。长36.2、宽13.2、厚1.4厘米(图二八,2)。
 
斧 H1④∶2,含砾粗砂岩,褐色。平面近梯形,顶部较窄而斜,一面弧,另一面中部内凹,两侧边直,弧刃局部内凹。打制。长13.4、宽5.7、厚2.8厘米(图二八,5)。
 
磨棒 H1①∶9,玄武岩,青灰色。扁圆柱形,横截面略呈方形,一端较平整,局部残,较粗,另一端较细,大部分已残,器身有明显的摩擦使用痕迹。琢制。长19.4、宽5.5~9、厚7.8厘米(图二八,4)。

图片

铲 H28③∶12,板岩,青灰色。平面呈梯形,扁薄,平直顶,两面较平,弧刃,使用痕迹明显。通体磨光。长20.6、宽6~9.3、厚0.6厘米(图二八,3)。
 
(三)骨器
 
器类有针、锥、铲、刀、镞和两端器,以针、铲、镞等最常见,制作精良。
 
针 H28①∶5,动物肢骨磨制而成。较长且细,尖较锋利,尾部呈扁圆弧状,尾近中部有对钻圆孔,孔径0.2厘米。通体磨制光滑。长15.1、宽0.4厘米(图二九,1)。H28②∶10,中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扁薄,尖锋利,尾部圆弧,近尾端有一对钻孔,孔径0.1厘米。长12.9、宽0.6厘米(图二九,2)。H17①∶11,动物肢骨磨制而成。较长,稍弯,尖较锋利,尾部呈圆弧状,靠近尾端中部有对钻圆孔,孔径0.1厘米。长14、宽0.4厘米(图二九,3;图三〇)。

图片

锥 H28②∶23,熊桡骨远端磨制而成,一端存有骨骺。顶面中部微内凹,向尖端渐细,尖两侧磨制呈尖锥钝刃状。长14.1、宽4.7厘米(图二九,4)。
 
铲 H28③∶1,马鹿右侧肩胛骨磨制而成。平面近梯形,器身宽扁,圆弧顶,一面中部微内凹,另一面中部内凹,两侧边弧,内凹刃,使用痕迹明显。通体磨制较光滑。长12.9、宽6.6厘米(图二九,11;图三一)。H12②∶58,黄牛下颌骨下颌角磨制而成。平面近圆角长方形,器身扁平,圆弧顶略厚,一面中部微内凹,另一面一侧微内凹,另一侧略厚,两侧边均不整齐,斜刃,使用痕迹明显。长11、宽5.2厘米(图二九,12)。

图片

刀 H12②∶55,黄牛左侧鼻骨磨制而成。平面近长条形,器身宽扁,略厚,一面局部内凹,另一面靠一侧边处略厚,另一侧边靠一端处有较深的条形凹槽,下端一侧存有两个牙槽,此处斜磨为较宽的单面刃。长21.6、宽4.8厘米(图二九,10)。
 
镞 常见形制的横截面有三角形、圆形、弧形等。H23①∶17,动物肢骨磨制而成。扁锥状,尖较锋利,铤略粗,残。残长2.8、宽0.6厘米(图二九,6)。H23①∶23,动物肢骨磨制而成。三棱锥状,尖较锋利,铤较细,呈圆锥状。长3.7、宽0.7厘米(图二九,7)。H23①∶24,动物肢骨磨制而成。圆锥状,尖呈钝尖状,铤略粗,呈圆锥状,残。表面略显粗糙。直径0.6、残长3.4厘米(图二九,8)。
 
两端器 H1①∶2,大型哺乳动物肢骨骨干磨制而成。长梭状,两尖端均较锋利。通体磨制光滑。直径0.4、长6.75厘米(图二九,9)。
 
(四)  玛瑙器
 
玦 H9①∶1,黄白色。残存一半,两面较平整,横截面呈椭圆形,边缘经磨制。复原直径5.8厘米(图二九,5;图三二)。

图片


四、结语
 
(一)  年代
 
对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年代的判断可依据出土遗物的形制和碳十四测年数据。H40②∶2陶甗袋足的最大径尚未上移,加高裆隔的做法与内蒙古宁城县南山根遗址T10④∶20陶甗[3]形制相似;H1①∶1陶鬲窄沿近平、三足略外撇等特征与内蒙古敖汉旗大甸子遗址T1④∶27陶鬲[4]形制相似;H5③∶2陶罐束颈鼓腹明显、口径小于腹最大径、腹最大径较高等特征与大甸子遗址H1∶12陶罐[5]形制相似。根据以往对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期[6],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的年代大体相当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中期。
 
北京大学碳十四测年实验室通过对部分单位浮选植物种子的碳十四年代测定,得到了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的大致年代范围(附表),最早的是H40②∶2陶甗内沉积炭化物,年代为公元前1626~1541年(68.3%误差范围);最晚的是T10H4第4层的浮选植物种子,年代为公元前1496~1422年(68.3%误差范围)。如图三三所示,除最早的数据BA192668外,其他数据基本分布在公元前1500年前后,其中位数(红色十字所标位置)大致分布在公元前1520~1450年之间,可认为是本遗址夏家店下层文化中期遗存的绝对年代范围。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与大甸子遗址出土陶器的特征接近,大甸子遗址的年代为公元前1735~1463年[7],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的年代也应在此年代范围之内。

图片

图片

 
(二)  学术价值
 
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揭露了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小型聚落内房址、灰坑的布局,这是夏家店下层文化最小的居住单元,为探讨辽西地区早期青铜时代小型聚落的营建、使用和埋藏状况等提供了较为重要的资料,尤其为探讨夏家店下层文化中期的聚落与社会状况,特别是基层聚落的状况,提供了重要的考古实例。
 
此次发现的半地穴式房址F1,紧靠东北侧穴壁修筑有一道火墙,入火口用石块垒砌,应为取暖设施,这在夏家店下层文化中为首次发现。如此先进的取暖设施,体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先民在房屋建造技术方面已取得了较高的成就,为我国建筑工艺史研究提供了难得的考古资料。
 
第三地点出土遗物以陶器、石器和骨器较多,特别是骨器磨制精良。出土骨镞形制多样,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杀伤力,再次印证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的对外社会关系是以防御为主,这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状况的直接体现[8],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辽西地区在进入早期国家阶段后的频繁战事。
 
此次发掘,为辽西地区早期青铜文化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对于探讨遗存背后的人群与社会关系,深化辽西地区文明化总体进程及文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认识,均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附记:参加兴隆沟遗址第三地点考古发掘和资料整理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刘国祥、贾笑冰、赵明辉、李宏飞及本所内蒙古第一工作队技师王瑞昌、王东风、张克成、宋岩金、刘旭东,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田广林,敖汉博物馆田彦国、王泽,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宋殷。本文线图由王瑞昌、王东风绘制,器物照片由赤峰文物摄影师庞雷拍摄。兴隆沟遗址的考古发掘和资料整理工作得到敖汉旗委、敖汉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本文是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支持项目“中华文明腹心地带的青铜文化与东北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执笔者:刘国祥 李宏飞 贾笑冰 田彦国 宋殷 王泽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等:《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沟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考古》2000年第9期。

[2]a.刘国祥等:《赤峰兴隆沟遗址发掘可望解决多项学术课题》,《中国文物报》2001年11月16日。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第一工作队:《内蒙古赤峰市兴隆沟聚落遗址2002~2003年的发掘》,《考古》2004年第7期。

[3]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宁城南山根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大甸子—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与墓地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6年。以下凡引此书,版本均相同。

[5]《大甸子—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与墓地发掘报告》第23页。

[6]a.王立新等:《关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几个问题》,见[韩]《博物馆纪要》第13集,1998年。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60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7]《大甸子—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与墓地发掘报告》第208页。

[8]刘国祥等:《赤峰二道井子聚落的形制布局与社会关系探讨》,《南方文物》2020年第4期。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第一工作队 敖汉博物馆;原文刊于《考古》2021年第12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