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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位”的要义与中华人格特质初探】 周易新注本义

 大大深海 2022-01-28
[摘要]“位”是易学中最核心的概念之一.“位”的要义作为易道阐发“生生之道”的一个重要体例,与中国哲学最高范畴的“道”融合贯通,从而成为易道思想的重要组织部分,即“道之位”。儒家、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发对“道之位”的观念作出各自回应,生成了各具特色的“君子人格”和“圣人人格”共同熔铸成中华民族所共有的人格特质。
  [关键词]《周易》 位要义 道 中华人格
  
  中国哲学主要侧重于形而上的冥想,它以生命作为对象,用心在于如何调节生命,来运转和安据生命。《周易》作为中国哲学的源头活水,其本质内核的易道就是创造宇宙生命“生生之道”的哲学阐发。“位”的要义作为易道思想阐发“生生之道”一个重要体例,与易道中许许多多观念一样,对于整个中华文化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开创性意义。历代易学家对“位”这一观念均给予相当的重视。为此,本文试图从文化的角度,对《周易》中“位”观念及其对中华人格的形成和影响作一番考量,并请教于大方之家。
  
  一、“位”的观念是《周易》的重要体例范畴
  
  “位”是《周易》全文中重要的概念范畴。《易传》认为易卦六爻即由“六位”构成,《系辞传》说:“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彖传》说“六位时成”,《说卦传》又说“易六位而成章”,即八经卦与六十四别卦均由阴阳二爻排列组合而成,各爻之间存在着空间位置关系。“位”在《周易》中有两层含义。一是“爻位”之位,以“一”和“一一”为基本符号的排列组合方式。二是与宇宙生存状态以及对宇宙生存状态的认知观念和意义相应的“人之所立”之“位”。“人之所立”之“位”多与“君子”等相联系,如“君子进德修业,是故居上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乾卦象传》)及“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同上)。
  作为爻位的“位”,表示事物在同一卦中不同阶段的状况,一卦中六个爻象征着六个不同的位置,对于分居各位的阴爻阳爻而言,就有“中位”和“正位”之分,又有“当位”和“不当位”之别。所谓“当位”指的复卦六爻,属于奇数的初、三、五这三个爻位为阳位,属于偶数的二、四、六这三个爻位为阴位。倘若阳爻居阳位或阴爻居阴位,即为“当位”;倘若阳爻居阴爻或阴爻居阳爻,则为“不当位”。阴阳爻当位与否,是《周易》据象推演的一条重要规则,在一般情况下当位的爻象征吉利,不当位的爻象征不吉利。当位规则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位的爻并不意味着吉利,而不当位的爻也并非意味着凶险,这就是说爻位除了“当位”这条规则外,还要受其他一些规则的牵制和影响,这就意味着“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同一个“位”上,不是谁都会一定得吉或凶。这就需要根据每一卦的“卦时”以及阴阳各爻的具体位置所关联的“承、乘、比、应、中”等联系而定。由此可见,“位”的吉与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就需要对各种因素作全面的考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失其位”,“得位”“当位”。这种对各种因素综合的品质应用于社会,就是要求人们对自己所在的“位”,无论是职位还是地位,无论是上位还是下位,都要有全面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变动的社会和人生,真正做到得“中正之位”,成就自己的事业。
  易的本义是变易,变易包括“时”与“位”的变化,也就是说,宇宙间的一切变化都是“时”与“位”的变化,“时”是变化的客观形式,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离不开“时”的规定性,均受“时”的制约,因而“时”的观念相对于“位”而言是一种客观的情势。其所代表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无法选择的,而“位”虽然与“时”并生并存,“位”的变化则从属于“时”,是“时”中之“位”的变化。易卦中的“当位”与“不当位”之说,就是要考虑“位”是否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故要求审时度势。根据“时”的势态来调整所处的“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位”的观念更多地侧重于可选择的主观能动性一面,尤其是个人的主观态度。因为与“时”相比,“位” 是人可以选择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在对“位”的选择和调整中.“当位”的“当”有两种含义:一种是针对人对于“位”的选择而言,强调量力而行,要求人对自身能力要有一个全面而清醒的认识。当位的另一种含义就是适当,这就是强调在由人组成的社会系统中,不仅要根据自己的主观情况选择职位和地位,而且更要根据自己所处的“位”来协调与他人和社会关系。只有将选择上的“恰当”与调整上的“适当”相结合,才是全面的当位,也才是对“位”的真正准确的把握。
  由上述可知,对“位”的把握,其实就是主观能动性与客观条件之间的关系的配合和协调,使之处于得当、有序和安份的合理状态。《周易》将抽象的“位”化为和人紧密相关联的规范性原理,并以之作为人生实践的预示和指南,其要义就是要求人如何适应外在世界,建立和保有独立人格的问题,从这一点上讲,《周易》的“位”观念同我们这个民族所独有的人格精神有着非常密切相关的联系。
  
  二、易道之“位”是《周易》核心思想“道” 价值观的彰显
  
  道属于中国哲学本体论的一个哲学范畴,其定义的描述是对“形而下”,有形之器抽象概括后而形成的“形而上”理性的概念,是宇宙的本源和规律。“道”的内涵由阴阳构成,阴阳既是宇宙的本源,又是宇宙的规律。在《周易》看来,易与道是相应和相通的,两者均为易哲学最高同义的范畴。《周易》中的论“易”,取其“生生不息”“变动不居”之理,故有“生生之谓易”(《系辞上》).“易”就是以“生生之道”来调和阴阳关系,以调节阴阳而近“道”,所以有“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命题。“道”作为形而上的理性的概念,强调“有”和“无”的相比。以静观的方式看待阴阳之间的作用,让“无中”之“有”化生万物;让“有”中之“无”统摄万物。“易”强调变与不变,以动态的方式面对阴阳,突出“变”与“不变”之间的相互依存,以“不易”中的“变易”产生世界,以“变易”中的“不易”来诠释世界。“道”与“易”都是对宇宙规律的感性直观上抽象出来,两者所面对的都是一阴一阳这种中国哲学中宇宙万物得以生成的物质,两者都从自己的角度对这种“阴阳化生万物”的宇宙生成模式给予了解释,也都在这种解释之中确立了同样的本体地位。所以从阴阳以观之,“道”与“易”是对应和相通的,是同一概念,具有同等的地位。“易”所具有的“变易、不易、简易”的特征同样也是“道”的特征,“易以道阴阳”,历代各派学者都把“易”当作“道”作为自己学说中最高范畴的同义范畴,当作万物的本源和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并统称之为“易道”。
  易道贵中和,这是因为“道”作为宇宙最高的范畴,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心”与“物”的统一,是“存在”和“存在者”的统一。所以这样的“道”所彰显的是一种“和”的境界。《易传》把宇宙和谐概括为阴阳之道,乾道刚健以生物,坤道柔顺以成物,宇宙整体是和谐而有序的,从这个意义讲,《周易》的精神核心是“中和”;其和谐思维的基本点是由“阴阳”引伸出来并贯穿于《周易》的全部。《系辞》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里所言的“善”与“性”,其实质内涵就是阐发易道的合理性。在《周易》看来,对“道”合理性的阐发不在于构成易道内涵二基本元素阴与阳本身具有合理性,而是阴与阳二基本元素所处的位置在结构上是否具有合理性。易道强调中、正、当这些规则,实际上就是强调结构上的合理性,换句话说也就是所处的“位”的合理性。由此可以进而认为,易中之“位”就是“道”的“位”,《周易》中对“位”的把握也就成了对最高范畴“道”以及这种“道”之后的“和”境界的把握和追求。
  “和”是合乎逻辑或规律的状态,是事物的内在必然联系,是事物之间或者事物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协调,统一的关系,也是事物的主导方面,发展趋势和最高目标。《周易》的“道”其实就是这种“和”思想的古代表述。在周易看来,“和”及与之相近的“中道”观念一直是其重要的哲学范畴,被认为是事物的根本法则,遵循这个法则,天地万物便获得秩序,顺利长育,即“中也者,天下之本也;和也者,足天下之大道也;至于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易传》尚中正,源于《易经》中对“中位”的重视。所谓“中位”就是易卦中二、五爻位,二居下卦之中,五居上卦之中,居于二五爻之位的爻象称为中爻。据统计,在《易经》中,二、五爻吉位最多,合计占47%,差不多占总数的一半,其凶辞也最少,合计仅仅占13.9%,如果再把“吉凶”与“迁善改过”之中的位爻联系起来,居中位应吉之象就更多了,因而有“二多誉,五多功”之说法,足见中位的重要。
  就“和”的本质来说,“和”的本质,是指不同事物之间多样性的协调统一,因为有多样性,才会有互补性,“和而不同”是一种“适中”,换句话说,就是各种性质,各安其分、各适其度,以达到一种中正调和的状态。易道将“和”这种众多的统一,归结为对立双方的统一,即阴阳统一,按《周易》哲学观点,阴阳统一是一种相应相感的统一,首先是相应,阴与阳应,阳与阴应,进一步则是相感,再进一步是相交,最后实现二者的融合。从这个意义来说,易道将众多因素对立和统一,高度抽象概括为阴阳统一和刚柔相济。这种统一,又不是那种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整体之间的统一,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感统一,这种“和”由于恰到好处,所以又称为“中和”,“中”即恰当之谓也。因此可以这么进一步认为,刚柔相济,阴阳平衡,既是《周易》致中的方法,又是《周易》致中的结果,这其中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求“和”,而易道致中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达到“和”的境地。在易卦的建构中,二五两中爻阴阳两应叫做“中”,“二五”两中爻阴阳当位,又应位称为“中和”,“中和”又叫“太和”。(《乾道彖传》)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贞”就是“正”,就是“中”,说明阴阳制约,刚柔相济,才能“中和”与“和合”,才能保持稳定。程颐把阴阳在易卦中爻相逢相交称为“刚柔相济”,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妨以《既济》卦为例来加以实证,《既济》下离上坎,初、三、五为阳,二、四、上为阴,各爻以及各爻之间当位、中正、比应、无所不具,所以《彖传》说“利贞,刚柔正而当位也”,此卦象十分典型地表现阴阳刚柔交互错综、互补、参和、统一的中和状态。
  就“和”的价值观来说,易道最高价值观是“太和”的观念和境界,《周易・乾・彖辞传》提出“太和”思想,可以说是对卦爻的价值理想的解读。也是赋予卦爻符号以价值的观念。因此,作为易道对把握的“位”,其要义就不仅仅局限于空间位置秩序的简单表述上,而是包含有更为深广的内涵意义。众所周知,一个民族精神人格的构建与该民族追求崇尚的价值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就价值观而言,易道的核心思想是追求一种以“太和”为最高目标的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其思维模式是一个儒道互补的新型世界观,代表了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根本特征,而作为中国文化思想组成部分的中华人格的构建也必然是在这一根本特征的哲学根基培育下成长起来的,如果说,单独的“位”对以后文化中各家各派在人格问题上提供了某种伦理道德上规定性的话,那么与“道”相通的“位”观念就成为这些派别的人格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一种意义上的范式和模本。当然,作为中华思想重要的元典的《周易》,其为后世的诸子百家所提供的不会是僵化的教条,而是一个各取所需,自由发展的空间。中华民族正是以宇宙为本体的“道”的指引下,构建了一种“圆融”的精神人格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构成了中华文化主体的儒家和道家分别吸收这一范式,结合自己对“道”的不同理解,成就了各具特色的人格理论。
  
  三、儒、道两家对“易道”之“位”回应
  
  当我们对源远流长的中国思想文化的历史作为一番细致而全面的考量的时候,不难发现,作为中华思想文化主体代表的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追求一种完美崇高的人生价值取向和理想人格的境界。它们的这些对理想人格境界和理想人生价值目标的追求,与易道崇向“太和”为最高目标的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将天地之道和人道合而为一并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在源流传承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从发生学角度来看,以《易经》为中心的《周易》系统先于儒、道两家思想产生。也就是说,《周易》作为中国思想文化的元典,可以说儒道两家的思想导源,为儒道两所共尊,儒家尊之为“六经之首”,道家尊之为“三玄之一”,正是《周易》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地位,作为易学的内核“易道”在其阐发过程中的构建起来的“道”之“位”范式,对儒、道来说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也正是在对这一范式的回应中,儒道两家建立了各自的独立人格观念,各不相同又不离其宗,而其中的关键是它们对“道”的理解和回应上。
  儒家以“仁”作为其哲学的生命点,用“仁”来解释“道”,“仁”对儒家来说,既是一种个人的道德品质,又是一种政治理解。因此,儒家的“仁”之道具有内在和外在两方面的表现。内在表现为个人内在的修养,即“正心修身”,追求道德的完善和心灵的净化,并且切实做到“推已及人”,把仁德推广到天下,济世安民,实现爱民、惠民、利民、富民的目的。外在的表现则是主张积极入世、兼善天下,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要求仁人君子要具有坚强的意志品格,为了事业,为了信念,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顽强精神,奋发图强,以自己的实绩去赢得社会的敬重,在为社会作贡献中成就自身的价值。当然,儒家强调的这种担当意识和进取精神是依“仁”之道和处“道”之“当位”前提下履行的。“道”之“位”会随着具体情况会发生改变,作为内在的“仁”之道是不变的,因而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永守正道的信念。这也是《周易》中“易”与“位”之间关系的反映。正因为有了这种灵活性与原则性的有机统一,儒家所崇尚的“君子人格”才会成为中华人民所共有的人格精神的主流。
  先秦的道家对自然和谐仰慕至极,他们以“自然释道”,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出“道通为”的“位”的观念和人格理想。在道家那里,“道”是最高的范畴,是道家学说的基础。“道法自然”其实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天道自然无为,人道也自然无为。因此,道家学说的思想核心就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虽然道家极少谈“位”,但道家的天道自然观所表达出的对“自然”的崇尚,本身就包含有“位”的观念,也就是说“自然”就是其代表的“位”。何谓“自然”,“自然”就是事物本来自在的情状,就是“自然而然”之意。为此,老子强调;无论处理人与外在人的自然界,还是处理人与人自身的关系,都要象“天”化生万物一样“自然而然”。“无为而无不为”则是因为无论是外在于人的世界,还是人本身,都是“道”创生的,所以,只有把握了“道”才能从根本上把握自然社会运行规律,也才能从根本上处理好人与外界的关系。在老子看来,人与外界自然在“道”的面前是没有分别的,人与外在世界也不是无能为力的,如果懂得了“道”,物与我都是“道”的产物,两者之间就没有分别,那么只要人能够顺应“自然之道”,人就能够把握外在世界的本质.这样一来,也就可以“无为而无不为”。也就能够真正做到有所作为。据于道家这一价值取向,道家在理想人格的构建上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行为规范和要求来追求一种“道通为”的最高理想人格境界。道家认为,要实现这一理想人格目标,主要通过精神的修养,即“以恬养知,知与恬交相养,而和理周其性”(《庄子・缮养》),从精神上超越个体的有限存在,与自然万物合为一体,从而达到离形去象,得意忘形,物我两忘的天人合一的高邈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大凡一种人格理想,总是根植于其背后的哲学根基,这一哲学根基是人对整个社会人生的最后态度,也是回答“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人”的深层答案。由于哲学根基各异,对“道”的理解不同,因而导致每一种“道”的内涵所衍生出来理想人格也相径庭。儒家在孔子那里,形式的礼乐被赋予“仁”的内在价值依据,孔子以“仁”来重新诠释,铸造思想核心,“仁”也就变成儒家理想人格的核心品质。而在道家那里,“道法自然”和“非常道”则成了超越伦理意义的一种本体论的天道自然观,道家认为要获得“道”,就必然超越观念,超越礼乐和超越整个文化观念,而在修养的顺序也必须颠倒过来,成为异向适已的逍遥,异向旷达的无为和异向遁世的求真。因此,由道家“道”衍生出来的理想人格,是一种注重保持人的自然本性,追求自身的心灵自由和精神解脱的圣人真人的逍遥人格。
  正是因为儒道思想存在着本质的差异,造成它们在价值追求和伦理取向上旨趣迥异。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迥然各异的价值追求和伦理取向的观念,从而使得儒道两家在理想人格模式的构建上大异其趣。而且还使得这些大异其趣的理念人格模式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现实社会的重视程度也有所差异。儒家的理想人格模式推崇尊德重行、乐群贵和、倡导经帮济世,强调“内圣外王”,其思想充满着积极进取心的奋发精神和昂扬向上的阳刚之气,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和统治者的需要,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被统治者利用而成为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用来维护封建纲常伦理和阶级统治秩序,儒家文化也因此成为中华民族精神象征和传统文化的代表。但是泛道德主义的儒家传统,用道德解释一切,导致了国民乐于言义,耻于谈利,重和谐轻抗争,重群体轻个体,往往造成了压抑个体自由,束缚人的自由意志和创造性精神的桎梏。道家追求天然本性,自由意志,崇尚乐于天命,强调清心寡欲,引发人们对生命尊严和意志自由的向往和追求。道家那种不为物迁,游乎尘外的超世态度,那种对权势以及物欲的淡化和高傲情趣,透视了其精神上的超凡脱俗。这种观念确实有利于个体的生存和个性解放,也有利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是道家理想倾向于消极避世,片面追求全真保性,提倡无为不争,清心寡欲,知足常乐,忽视改造客观世界的主观能动性等观念,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而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而不被统治者所用。因此在对后世的影响方面,尽管道家思想一度与儒家思想并驾齐驱,但主干的还是作为治世经典的,面目出现的儒家思想。
  虽是如此,道家理想人格精神境界透视出来的越然适已,强调个性舒展张扬以及一心一意孜孜致力于对生命精神价值的追求,为拒绝过于热衷于政治社会生活留下了一个互补的空间。天下有道,个人达的时候,文人们便在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扮演活跃的角色,当然“有道”也有“无道”的时候,面对政治或感到无力或遭罢黜或郁郁不得志的时候,返归内在精神追求和内在精神的超越,提供了一片思想空地,此时,道家的那种“抱一为天下式”“无为而为不为”的圣人人格凸现其价值了,中国传统文人正是在儒道两家人格思想的共同作用下独立于世,成就愿望的。
  儒、道的人格精神就是这样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熔成中华民族所共有的中华人格,千百年来,这一人格模式已经成为每一个中国人思想深处潜在的“预役”,在中华民族全力复兴的今天,它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值得骄傲的宝贵财富,《周易》作为这一人格精神的思想源头,同样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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