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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盘点 | 公开听证

 夏日windy 2022-02-09



编者按





壬寅虎年,春临大地;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春节期间,杂志社编辑部推出年度特别策划——2021年年度盘点,选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最具特色的关键词,集纳2021年杂志24期重点文章,以飨读者。

本辑以刊期正序编排,点击题目即可阅读全文





检察权视野下的听证制度研究




(2021/01)

赵芮

张晓燕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在我国,基于法律监督权的本质,检察权在价值追求方面与听证制度相契合,检察听证能够在实体公正、程序正义方面提供新的价值,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检察权威具有一定的功能和作用。但部分规范的缺失导致实践中的检察听证存在运行不顺畅、规范化程度不高、听证效果不佳等问题,可以通过明确听证员选取规则、细化听证案件审核标准、拓宽听证公开范围等相关配套机制予以逐步完善。






检察公开听证的运行及完善




(2021/11)

吴春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许宁

张文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检察公开听证较之于传统的案件审查方式,不仅具有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司法价值,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普法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实践中,检察公开听证存在着开展不广泛不平衡、公开听证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有效规范指引、公开听证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和影响力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推动公开听证全覆盖、加强公开听证规范化、加大公开听证宣传力度的相关配套机制予以改善解决,促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行异议审查听证问题评析




(2021/16)

刘荣荣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执行异议复议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制定的,即主要从规范民事执行救济程序出发,未必能完全适用于刑事涉财产执行救济程序。为解决上述问题,应赋予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作为申请执行人,构建起与案外人对抗辩驳的诉讼结构, 使得各方诉讼参与人全部齐备,确保执行异议之诉能顺利启动、开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

检察听证实证分析与进路构建





(2021/21)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摘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对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的全景描摹,理性提取检察听证面临的实然困境,并针对性提出做好听证预案、会前沟通、证明论证,实现听证流程化推进;强化基础设施、制度机制、软实力保障,实现听证规范化运作;完善听证员选任、加强实案实训、发挥考评引领、突出监督评查,实现听证最优化落地,为全面提升检察听证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不起诉听证程序实证研析





(2021/21)

陈锋

张磊

何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不起诉听证的实质为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权行使的内部制约。现行不起诉听证制度在案件适用范围、启动方式、程序设计、听证会决议效力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通过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当事人、听证员、侦查人员和律师进行问卷调查和座谈访问,进一步明确了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应当适度增加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的比例;同时有必要增设专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当事人对听证的主动发起权,并区分适用普通、简易两种程序,增设听证回访机制等,切实推进不起诉听证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听证在检察机关办案中的应用与完善





(2021/2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课题组

摘要:听证制度集中体现了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协商性司法等新时代检察制度属性,具有检务公开、程序正义、化解矛盾的重要司法价值。《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出台,不仅契合了实践的丰富样态,且为实践提供规范指引和职权要求。检察机关在听证工作中应当适度限制听证范围、兼顾公正与效率价值、以实质化为导向、尽可能参考听证员意见,进一步解决好听证程序中的经费保障、矛盾外溢、关联机制的良性互动等实践难题。






检察听证的实践价值与制度完善





(2021/21)

王庆民

潘一畅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

摘要:检察听证作为阳光透明的一种检察办案方式,与传统案件办理方式相比,具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也有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价值;更有提高检察公信、促进社会治理的社会价值。《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颁布,迈出了检察听证制度化建设里程碑式的一步,但实践中仍存在着人员认识不到位、为了听证而听证、避重就轻、舍本逐末,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宽泛、尺度难以把握且仍游离于法律位阶之外等问题亟须解决。这就需要在之后的工作中有的放矢、推进重点领域听证全覆盖,加大公开力度、明确相关规定标准、推动检察听证的法律化建设,以更加完善的制度设计,推动检察听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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