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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讲北京城内10座清代下马碑

 黑龙江波涛 2022-02-11

以下文章来源于《西城追忆》总第70期,作者史可非

下马碑是中国及东亚地区古建筑中一种常见的石刻造型艺术,在明、清两朝《实录》与档案中记作“下马牌”,清代一些官书中也记作“下马牌石”或“下马石牌”,满文名称(拉丁转写)有二:“ebubun camhari(让人下来所用的牌子,也指下马石)、“ebubure camhari” (使人下来的牌子)。

下马牌选材分木、石两种,其中石牌也习惯称为下马碑,但严格意义应称为“碑碣式下马石牌”,以区别于下马石牌坊。

我国常见的下马碑多用汉白玉、花岗岩、大理石、青砂石制成,采用笏板碑形式,上无碑额、下无龟趺,风格简洁。有些在碑身前后加装方形、抱鼓、滚墩形碑座,有些将碑座戗在碑身四角以加固与装饰,民间所称“有碑无驮”之说即源于此。

北京内城地区至今仍保存着一些造型优美、工艺精湛的下马碑,但因长期以来所受关注不高、相关研究极少,对其名称、形制特别是有关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表述也常见混淆及谬误,故笔者通过实地调查结合文献记载试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使该类文物引起更多的关注,受到更好的保护。

下马碑是中国封建社会等级礼仪体系的象征之一, 源自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五伦观念。敕造与官造的下马碑只用于与“神”(自然或宗教崇拜对象)、“圣”(古代贤哲、历代帝王)相关的建筑物周围。如:祭祀祠庙、皇家宫殿、帝王墓陵等建筑群正门之外或步道两侧。

下马碑的设立与使用均属封建礼制范畴,碑文虽多刻“下马”二字,但施令范围实际包括使用畜力、人力在内的一切交通工具, 来往行人在见到此类碑刻时必须下马、出轿、离车后方能步入建筑物内或徒步通过后方可重新上马、入轿、进车离去,以此体现建筑物所有者或供奉者自身的威严及表示恭敬之意。下马碑是一种谕令碑,作为封建时代国家法令的一种物化形式,碑文主旨等同于最高统治者的口谕命令,违背者将会受到惩戒。

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下马碑,为今天山东省曲阜市孔庙门前之物。金明昌二年(1191),金章宗诏令于孔子庙前设立刻文“文武官员军民人等至此驻轿下马”的下马碑,明永乐十五年(1417)重立刻文“官员人等至此下马”石碑并保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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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提的是,在受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影响的地区与国家也有不少下马碑保留至今。如:中国台湾台南市孔庙、朝鲜开城市善竹桥、韩国首尔市李朝宗庙与东关王庙、日本冲绳县那霸市(古琉球国)崇元寺与京都府八幡市石清水八幡宫、越南河内市文庙国子监以及蒙古国巴伦布兰县庆宁寺等所用之物。

其中,蒙古国、中国台湾各地所见下马碑多为清代旧物,其形制、风格与中国内陆所见下马碑类似。而日本、韩国所见下马碑体量较小,多立于名寺、神社、宗庙等场所,用汉文写成,个别会在汉文旁边或碑阴处配加朝鲜语谚文、日语假名的释文,但都只是起到一种辅助说明的性质,与我国清代多文合璧下马碑存在本质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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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内城现存下马碑

北京是中国六大古都之一,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建城史、八百六十余年的建都史。辽、金、元以来特别是明、清两代统治者都在北京及周边地区使用过不少下马碑。

明朝还曾在东、西华门护城河平桥外口,桥身正中各建三门式“下马门”一座。清承明制,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王朝,封建等级礼制森严。清朝统治者要求统治阶层(旗人)用满语、满文保持民族意识,又自认本朝“以武定天下’”,希望以精骑善射的民族长技维护长治久安,故将 “国语骑射”定为立间强族之本。对宗室贵族、文武官员特别是武职骑马一事反复重申并做出明确规定:“惟亲王、郡王、大学士、尚书、准其坐轿。贝勒、贝子、公、都统及二品文职大臣、俱不准坐轿。”这些客观因素也将体现封建等级制度重要标志的下马碑推上了一段“繁盛”期。

清朝早在入关之前的后金时期已开始使用下马碑,但制度尚不完备、执行亦不严格。在入关、定都北京以后,清朝统治者在皇城的天安门、地安门、东安门、西安门外,宫城的午门(阙左门、阙右门各一)、神武门、东华门、西华门外,天安门至正阳门之间的大清门外(同时设鹿角、挡木、石栏杆),东、西长安街牌楼两侧,大高玄殿外, 阜成门内历代帝王庙景德街东、西牌楼两侧,安定门内孔庙成贤街东、西牌楼两侧等多地设立下马碑。

此外,对于王府、妃嫔园寝等处设立下马桩,对贤良祠等一些场所还会由礼部奏请经议准后设立功能类似的“下马柱”“下马红柱”作为提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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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变迁,目前北京地区除明十三陵还保存明代下马碑实物以外,通常所见下马碑、下马石、拴马桩等基本为清代旧物。经实地调查,目前北京内城地区仍完好保存着10座清代下马碑。其中,故宫博物院东华门外2座、西华门外2座、午门外阙左门、阙右门各1座、孔庙国子监博物馆门外2座、历代帝王庙博物馆门外2座。上述下马碑均为清代敕造,选料考究、书丹遒劲,雕工精湛,堪称同类中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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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下马碑

故宫现存下马碑共6座,但形制、特点不尽相同。

午门前阙左门、阙右门外现存2座下马碑,碑通高约4米、宽约1米,厚约0.4米,碑首上部方形镂空无雕饰,加尖山式悬山筒瓦屋面顶,碑身下部雕如意云头纹再接抱鼓形碑座。碑阳与碑阴使用汉(楷体)、满、蒙、藏、托忒、“回”文镌刻“官员人等到此下马”文义的词句。顺治八年(1651) ,清廷对王公入宫礼制做出明确规定:“和硕亲王于午门前下马,多罗郡王于午门角楼前下马,多罗贝勒以下俱于阙门下马牌处下马。”

东华门、西华门外的4座下马碑,形制完全相同。碑通高约4米、宽约1米,厚约0.4米,碑首上部方形镂空无雕饰,碑身下部雕刻如意云头纹再接抱鼓形碑座。东华门下马碑修复痕迹明显,但字迹十分清晰。西华门外两碑碑首上加尖山式悬山简瓦屋面顶,但风化相对严重,字迹已较模糊。东华门、西华门下马碑的碑阳与碑阴分别使用汉(篆体)、满、蒙、藏、托忒、“回”各三种文字镌刻“至此下马”文义的词句,其中满、蒙、汉文一面的刻字巨大,颇显古朴、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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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帝王庙、孔庙下马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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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帝王庙建于明嘉靖十一年(1532),地处阜成门内鸣玉坊南端,清代属正红旗满洲四参领十二佐领地界。实际明朝在历代帝王庙建成后已设立下马碑,但之后已被清代下马碑取代。

上世纪50年代,为了疏导首都道路交通,市政部门拆除了景德街牌楼,下马碑也在十年浩劫中被砸成碎块填土掩埋,在碑址上围砌砖池、栽种松树。

1999年10月,西城区文物管理部门在对历代帝王庙文物建筑进行修缮时将残损碑块掘出,经过修复后重立于庙门两侧,使之重现于世。

历代帝王庙现存的下马碑高4.12米,宽1. 06米,厚0.42米,碑身上部雕刻双层套环如意云头纹,碑身下部雕刻汉纹图案再接抱鼓形碑座。两碑分别在碑阳与碑阴用汉、满、蒙、“回”、藏、托忒六种文字刻写“官员人等至此下马”文义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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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孔庙始建于元,元末荒废,明永乐九年(1411)重建,是元、明、清皇帝亲祭孔子之所,也是全国仅次于曲阜孔庙的第二大孔庙,明、清两代多次兴修,尤以清乾隆时期为最,现存下马碑当设立于这一时期。孔庙下马碑位于成贤街牌楼东西两侧路北,碑身上部雕刻如意云头纹,碑身下部雕刻夔龙纹饰,碑刻体量、文字风格与历代帝王庙下马碑相同,保存十分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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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此一提的是,根据文献记载,明、清统治者在皇家道场的大高玄殿外也曾设立下马碑。大高玄殿位于神武门西北,建于明嘉靖时期。明朝曾在大高玄殿象一阁宫门左右设立镌刻“宫眷人等至此下车马”词句的石碑各一座。清代下马碑的具体设立时间尚未见详细记载,推测在雍正八年(1730)、乾隆十一年(1746)两次修缮期间的可能性较大。

清末民国时期,大高玄殿屡遭破坏,殿外的习礼亭与牌楼也被陆续拆除,下马碑也应在此期间被移走或掩埋。根据国家图书馆馆藏碑拓文献,大高玄殿下马碑碑阳与碑阴分别用汉(楷体)、满、蒙、藏、托忒、“回”六种文字刻写“王以下官民人等以上至此下车马”文义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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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下马碑的文字、特点与内涵

不难看出,清代在下马碑的选材与工艺上基本沿袭前代成法,不同以往的显著特点即在于多种文字“合璧”这一碑刻形式。中国古人曾将“日月同升”这视觉感知认为是祥瑞之 兆称之“合璧”,后世又引申为会集精华、对比参照之意。

清朝是继元朝之后由满族贵族为核心,联合蒙古、汉族上层建立的统一多民族封建王朝。为示各族平等之意,有清一代在刻书、制碑、铸币等方面采用多文合璧这一形式极其普遍, 其中又以满、蒙、汉与满、汉文合璧最为常见,虽在形式上有文字相互对照之意,但绝非简单罗列而具有实际的政治深意,与此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各民族彼此之间的文化交融及认同。以历代下马碑为例,尽管六种文字文义相同,但因文字所对应的语言分属不同类型,不仅在语气、用词、语感上都存在一些差异, 所涉及的民族、语言、历史、文化内涵亦十分丰富。如:

满文(拉丁转写)为:

geren hafan irgen uba de morin ci ebu

众官民此于马从下

句末“ebu”为动词“ebumbi”( 下来)的直接命令式形式,语气严厉,汉语可直译为:众官民在此下马!”蒙古、托忒、“回”文在语法结构(谓语动词均在句末)、语气风格等均与满文类似。

藏文(拉丁文转写)为:

blon- po-mang - ma- rnams一dang - vbads -dmangs-thams- cad -vdi-la- rta-las -bob -zhig

大臣众多无多与庶民一切到此马从下

其中,句末的“bob” 系表示时态的命令式、“zhig” 是表示规劝、命令的介词,汉语可直译为:

“众大臣与所有黎民到此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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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具体排列方式为:

庙门左侧下马碑碑阳满文居中,其左为蒙文,右为汉文;碑阴托忒文居中,其左为“回”文,右为藏文。

庙门右侧下马碑碑阳托忒文居中,其左为“回”文,右为藏文;碑阴满文居中,其左为蒙古文,右为汉文。如此立碑的目的在于使两碑上的六种文字四面明示,以体现各族平等之意。

碑上汉文用繁体楷书竖排刻写,满文、蒙古文与托忒文按书写习惯楷体纵排刻写,藏文与“回”文按传统书写习惯横写,每行1至3字,当空间不足时按音节断音另行刻写。藏文字序由左向右,“回” 文字序由右向左。在以上六种文字中,汉、“回”两种文字不使用标点。满、蒙、托忒文使用句号标点(传统称为“双启壳”)“》”(尖头朝下),藏文使用句号标点(“分句线”)“|”。

以上六种文字按照各自传统书写习惯可总分为竖写与横写两大类,除汉文为表意文字之外其余五种均为拼音文字,分别由不同宗教信仰、代表三种人类文明形态的民族创制。而按照现代语言学划分,上述六种文字所对应的五种语言又分属汉藏(Sino-Tibetan) 、阿尔泰(Altai) 两大语系。

汉语与藏语属于汉藏语系,在形态结构上为孤立语类型,词汇由声调区分语义。汉语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构成汉藏语系单独的一个语支。汉文是汉语书面语的书写形式,通常认为经历了陶文、甲骨文与殷商金石文、篆书、隶书、楷书(包括草书与行书两种变体),其中楷书又称“正书”。

藏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 也称喜马拉雅语支),使用人口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青海、四川、甘肃和云南等省的部分地区。分卫藏、康、安多三种方言,之间差别主要表在语音上,其次是词汇和语法。其中,卫藏方言与安多方言之间差别最大,基本不能互通。康方言介于二者之间,但比较接近卫藏方言。藏文是藏语书面语的书写形式,源于古印度文字系统,是一种古老的音素拼音文字。明、清时期也称“番文”“西番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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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蒙古、托忒、“回”四种语言分属阿尔泰语系下的三个语族,在形态结构上为黏着语类型,词汇无声调而有重音,通过大量助词实现语法功能。四种语言语法结构相似,谓语均在宾语之后,动词变化丰富。满语属于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女真语是满语的祖语。满文是满语书面语(以明代建州女真语语音为基础)的书写形式。

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努尔哈赤下令参照蒙古文字母结合女真语音特点创制“老满文”。天聪六年(1632)皇太极又下令对“老满文”加以改进与完善,创制了沿用至今的“新满文”。

满语也称“清语”,满文也称“清字”“清文”“国书”,存世文物、文献十分丰富。满文与汉文同为清朝法定通行文字但地位更受优崇,故与其它文字合璧出现时一般居中。

蒙古语属于蒙古语族,蒙古文是蒙古语书面语的书写形式,13世纪仿照回鹘文字母创制而成,故又称回鹘式蒙古文,之后逐渐发展成为通行于蒙古大部分地区并在我国(蒙古国与俄罗斯联邦均已改用俄语基里尔字母拼写蒙古语)沿用至今的“胡都木蒙文”。托忒语是西部蒙古语卫拉特(清代称厄鲁特)方言,托忒文即17世纪中期在传统回鹘式蒙古文基础上改制的、能够比较准确表现这种方言语音特点的一种文字。

“回”是中国古代对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一种统称。元代是穆斯林民族东来及中国回族形成的重要时期,元朝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称为“回回”,曾于延祐元年(1314)在大都设回回国子监。“回人”“回子”是明、清时期对穆斯林民族的一种泛称。

满语表示回人的“hoise”一词可能是早期借自汉语“回子”一词而成为固有词的,也可能是由“回”(hoi)与“众人”(urse)两个满语词接合而成,作为满族对中国西北地区“回部之人”的通称。

清代汉文又具体分为指代西北维吾尔等穆斯林民族的“缠回”(头裹白布)及内陆杂居回民的“汉回”(说汉语的穆斯林)两种表述。此外,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回回语”还曾泛指回鹘语、高昌语、波斯语、阿拉伯语等语言。明、清时代所称的“回语”实际为察合台语,是今天维吾尔语与乌兹别克语的原语,也是14至20世纪20年代维吾尔人与中亚地区操突厥语各民族共同使用过的一种书面语,属于突厥语族,察合台文即这种语言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书写形式,也称“回文”“回子文”“回回文”,现代维吾尔文是察合台文的延续。满、蒙古与托忒文均脱胎于竖写的、已消亡的古回鹘文,字形相似,存在渊源关系。而作为古代回鹘人后裔的维吾尔等民族因宗教信仰的改变逐渐转用了横写习惯的阿拉伯字母记录语言,即今天在清代下马碑上所见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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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下马碑的价值与保护意义

下马碑虽不属于经典雕刻艺术、碑文内容也相对简单,但因其多为敕造或官造,选料与工艺水平皆高于凡常,多用于帝王宫殿、陵寝、坛庙等重要古建筑群,体现着一代定制与王朝威严,既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承载者。

时至今日,下马碑虽早已失去原有功能,但其所散发的浓厚时代色彩、保存的独特文化记忆,仍能引起我们的反思与回望。

特别是清代多文合璧下马碑则更像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一面镜子,民族特色十分鲜明。在后金与清初期,多用红椿、木牌或石狮子与作为“下马”提示标记。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备与国力的增强,不仅开始使用下马碑,还专为清太祖的福陵修建了两座十分精美、别具一格的下马石牌坊。但在这一时期内下马碑的文字形式还局限在满、蒙文合璧或满、蒙、汉文合璧。

随着清朝统治疆域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乾隆中期最终解决漠西蒙古准噶尔部以及西域回部问题之后,不仅在下马碑上增刻藏文、托式文与察合台文,在接待西藏活佛、 蒙古王公觐见的热河(今承德)地区还出现了更为少见的满、汉、蒙、藏文合壁铭文的纪事下马碑。而这类碑刻的出现不仅使多民族国家“同文之盛”得以具体彰显, 又在同时赋予了这一传统渝令形式昭示 “华夷一统”文化标志的功用,表达了清政权对中国传统文化认同、继承、发扬的一种基本态度与价值取向,体现着清王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时代特征与前进步伐,折射出中华民族融合、发展、壮大并共同推动国家前进的规律与轨迹。

而清朝统治者在紫禁城(国家最高权力中心)、大高玄殿(祈雨雪晴阳)、文庙(祭孔)、历代帝王庙(祭华夏先王)等国家重要场所设立多种民族文字合璧的下马碑,并不仅仅是沿袭中国历代王朝的礼制成法而做出的一种简单的政治表态,更为主要的目的在于告诫并感化以汉、满、蒙、藏、回为主体的域内各族民众,不仅要正视、尊重统一国家中央政权,还要敬畏、尊崇华夏历代贤哲、帝王等重要的国家祭祀主体,这些对于当时各民族增强国家认同、促进民族文化交融、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无疑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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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虽然保存着为数不少的下马碑,但是由于历史、分布等原因总量也已大为减少,保存至今者也多见不同程度的伤损或风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不可移动文物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也明确规定: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包括“修缮、安全、利用、环境整治等内容。”

北京地区现存下马碑作为附属文物由产权或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整体保存状况较好。但对于全国其它地区同类文物的保护工作,也应引起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的重视,及时做好文物的统一收集、 专人管理、制作档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防破坏文物的事情发生。

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下马碑,应制作碑拓文献保存,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增建小碑亭或遮雨檐顶、钢化玻璃碑罩或加装防护栏等具体措施加强碑体保护,碑刻表面可适当添加无机或有机高分子材料保护层,防止空气中各类有害元素对碑体的侵蚀与风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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